最近網上為了某位藝術家的事,鬧得亂紛紛。於是乎「維權」人士都出來振臂大呼。一會要放人,一會要政府交代。家人也忙著找媒體申冤。一幫民運份子,個個磨拳擦掌,這回可以大打出手了。西方的政客也振振有詞,藉機大肆攻擊中國。
我用冷眼來看世事。一件本來很小的經濟案件,一下就變成了舉世矚目的政治事件。
本來在西方國家對經濟犯,也經常做刑事扣留。阻止嫌疑犯出國的事也是常有的。但似乎只要這種事發生在中國,立即就變成了政治事件。所謂的「維權」人士第一時間,就向西方求救。要求西方插手本來是屬於中國內政的事。
依我看,西方國家有不少反華人士,公開目的就是要推翻中國的現政權。他們遇到任何機會,都不會放過反華。作為一個主權國家,中國對這種反對行為是不是完全有權利採取對應手段?舉個例子說:美國把一些反對美國的人,定性為「恐怖分子」,然後就在全球展開一切手段來對付。根本不依據任何法律。中國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做?當然我想一定是會被罵得不停了。
同一種行為,兩種標準。只准西方濫用權力,不準別的國家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就是「維權」人士支持的?如果我不同意西方的理念,西方的所謂「人權」,我就沒有說話的權利?
我要說:我也是「維權」的,不過我維護的是中國的國家「主權」,不是虛無的什麼「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