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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夷之辯」: 清朝皇帝的中國觀

作者:華夏之聲  於 2008-2-24 09: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歷史|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原載《清史研究》2005年第四期
    
    清代是中國歷史上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逐步發展以至最後定型的關鍵時期。清朝不僅對奠定今天中國的版圖做出了巨大貢獻,而且近現代國家意義上的中國概念也是在清朝統治時期才出現的。今天無論漢族,還是眾多少數民族,都認同自己是中國人,自己的祖國是中國。看起來這似乎無需論證。其實,中國各族人民從民族認同到對統一國家的認同,經歷了幾千年漫長歲月的積澱與整合,在清朝統治的三百年間,才最終成為定局;而作為主導那一時期中國政治的清朝皇帝對中國的體認,以及他們的邏輯思維方式和實踐行為,無疑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清開國時期的國家概念
    
    明代的中國,主要依託中原農耕地區的明朝,隔九邊與蒙古族所建立的北元及爾後的韃靼、瓦剌以敵國長期對峙。迨明朝末造,東北邊陲建州女真崛起。從明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起兵,到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清兵入關定鼎燕京,大約60年間,見於文獻記載的滿洲使用的國號有「女直國」、「建州國」、「后金國」、「大金國」和「大清國」[1]。
    
    萬曆二十四年(1596)努爾哈赤致朝鮮方面的回帖中自稱「女直國建州衛管束夷人之主」[2]。這是努爾哈赤使用「女直國」國名的最早記載。「女直」即女真,因遼興宗諱宗真,故改稱女真為女直。
    
    萬曆三十一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築城,兩年後致遼撫趙楫、總兵李成梁的呈文中說:「我奴兒哈赤收管我建州國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餘裡邊疆」[3]。萬曆三十五年三月努爾哈赤又致書朝鮮國王:「建州等處地方夷王佟呈,為夷情事。朝鮮國王知道,有天朝、你朝鮮、我達子三國」[4]。「建州國」之稱一直沿用到萬曆四十六年對明朝徹底決裂,才由「后金國」名取代[5]。
    
    從明萬曆四十七年努爾哈赤在致朝鮮國王書信中首揭后金國號[6],直到明崇禎九年、金天聰十年改國號為大清,金國作為國號近20年。
    
    「女直國」(建州衛)、「建州國」表示努爾哈赤對女真及建州女真的民族認同,國名反映建州女真模糊的國家概念;「后金國」、「大金國」則表明即將完成及已經完成統一的女真各部對共同國家的認同,這個共同國家名稱之所以取名為「后金」和「大金」,則在於向外間彰顯繼承的是歷史上女真民族建立的金國的統緒;皇太極改「金」為「清」,從國家認同來解釋,是因為當時金國治下的臣民雖以滿洲為主體,但同時已融入數量眾多的蒙古人、漢人以至朝鮮人等,金國的國名既涵蓋不了滿洲以外的民族,女真以外的其他民族也難於接受這一包含歷史宿怨的國號。
    
    滿洲興起時,對女真相鄰各部以及與滿洲或戰或和的蒙古各部動輒也以國相稱,如稱所謂「九部聯軍」為「九國兵馬」[7],稱海西四部為「哈達國」、「夜黑國」、「兀喇國」、「輝發國」[8],蒙古各部則稱為「蒙古諸國」,蒙古察哈爾部則稱為「察哈爾國」[9],等等。可見努爾哈赤與皇太極並沒有也不可能將「部落」與「國家」做現代意義上的嚴格區別,他們不過隨著自身政治勢力的迅速膨脹,認為自己有權利與漢人一樣創建或更改國號。對滿洲如此,對同樣被明朝視為「夷虜」的其他女真各部和蒙古各部也是如此。
    
    需要深入探討的是,清太祖努爾哈赤與清太宗皇太極在他們「建國」的過程中如何對待明朝,他們心目中「中國」和「天下」的概念是什麼?
    
    在努爾哈赤羽翼未豐時,稱明朝為「大明」、「朝廷」、「天朝」[10],既公開稱王稱帝,立國建元,則稱明朝為「明國」或乾脆與明朝爾我相稱,甚至稱明朝為「南朝」[11],儼然以「北朝」自居。他們雖然仍奉明朝為「中國」[12],但認定「中國」並不是明朝皇帝,也不是漢族人可以永久壟斷的。當努爾哈赤稱「英明汗」,建元「天命」並改國號「后金」時,就表明他要締造一個不奉明朝正朔、與大明平起平坐的國家;豈止於此,他還嚮往著有朝一日到北京、汴京、南京當皇帝的美好遠景。[13]皇太極直接繼承發揚了努爾哈赤的志向,他向喀爾喀蒙古札薩克圖汗宣稱與遼金元三國之主相等:
    
    朕欲平定區宇,理應加兵於爾,爾亦當以加兵是懼。顧不自審量,欲侵犯於我,豈不大可恥乎?想爾之心,以既與我為仇,必奔往征討所不至之處,偷安旦夕。但爾所能至,我師豈有不能至者乎?昔遼金元三國之主,當征戰時,西伐厄訥忒黑,東抵朝鮮,北及黑龍江,南至於海,無遠弗屆。朕今日正與相等也。[14]
    
    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是女真人支脈,有「本大金之裔」[15]的強烈意識,又深受蒙古文化的影響,他們繼承的是北方民族大胡和東胡的歷史文化傳統,當他們的實力足以自立甚至與明朝治下的「中國」抗衡時,以「遼金元三國之主」的後繼者自居是合情合理的。但在承襲儒家思想體系的中國觀和天下觀的明朝和朝鮮看來,則是駭世驚俗大逆不道的舉動。萬曆十七年努爾哈赤起兵未久,朝鮮政府就得到情報稱「老乙可赤則自中稱王」「將為報復中原之計」[16]。至建國后金,明朝方面更驚呼「(奴酋)黃衣稱朕」[17]。但必須指出,無論崛起中的邊外梟雄努爾哈赤、皇太極,還是身居朝廷、為天下共主的明朝皇帝,都認同事實上存在的大中國框架。
    
    上面已經提及,努爾哈赤在與大明決裂前,自稱「收管我建州國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餘裡邊疆」。所謂「邊疆」,明白無誤地指「朝廷」的邊疆,這裡透漏出來的是奉明朝皇帝為主的大中國的國家意識。另一方面,明朝也沒有把建州女真視為「屬國」、「外國」。據《明實錄·神宗實錄》萬曆三十四年六月壬子條:「廷議以朝鮮為藩籬屬國,海建乃款市貢夷,均受國恩,各宜自守。」[18]所謂「海建」,即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明廷認為海、建的地位不能等同於「藩籬屬國」朝鮮,他們是國家邊遠地區羈縻衛所的長官,是「款市貢夷」。可見明朝皇帝儘管鄙視東北地區的女真人為「東夷」,但並沒有將他們摒棄於大中國之外。即使在後金起兵揭開了長達25年之久的對明戰爭之後,努爾哈赤和皇太極也從來沒有萌生過在國家版圖之外另闢乾坤的念頭,他們念念不忘的是,如何儘快實現入關佔據燕京(或南京或汴京),取代明國,以為天下中國之主的宏圖偉業。
    
    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腦海中,「中國」的概念是尊崇的,但「中國」之君不是萬世一姓的。他們奉明朝為「中國」,但環「中國」之外,還有蒙古、女真等許許多多「國」或「部」的存在,他們和「中國」一起構成了「天下」。努爾哈赤討明檄文《七大恨》中第七恨指責明朝偏袒哈達、葉赫,與建州為敵,他說:「天降大國之君,以為天下共主,豈獨吾一身之主?」[19]這與日後皇太極所言「明既為中國,則當秉公持平,乃他國侵我,則置若罔聞」[20],其內涵與邏輯都是一致的,即明朝皇帝作為得天命的大國之君,作為「天下」共主,當「中國」周邊各「國」各「部」發生紛爭時,自當秉公持正,剖斷是非。
    
    如「中國」之君逆天妄行,失去上蒼眷佑,則自有取而代之者。天命年間努爾哈赤多次講過中國古代天命循環、鼎故革新的事例,從成湯代夏桀、文王興起代紂王之業、劉邦以布衣起兵卒滅暴秦、金太祖阿骨打滅遼滅宋、蒙古成吉思汗得金帝之業建立元朝,直至明朝朱元璋幼失父母,孤身為僧,「後天命歸之,遂為天子」,結論是「我本大金之裔,曷嘗受制於人,或天命有歸,即國之寡小勿論,天自扶而成之也」。[21]
    
    所以說,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腦海中,「中國」的概念是天命所歸的皇帝治下的以中原為主的區域。他們在沒有實現取代明朝統治並履行「奉天承運」莊嚴儀式之前,承認天命仍為大明天子所有,大明天子治下的「中國」是「大國」。由此可知,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所謂的「中國」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中國的概念;他們使用的「天下」一詞,庶幾與今天常說的「自古以來中國是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意義上的中國相近。
    
    其實,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在使用「中國」和「天下」這一概念時,不自覺地沿襲了傳統儒家的「中國」觀。
    
    眾所周知,見於文獻記載的「中國」一詞,自古以來就有多重內涵,而其外延更是隨歷史的發展而不斷衍變。就地域意義上的「中國」而論,上古以至先秦時期,以天子所都為中,故曰「中國」,嗣後,華夏族建國的黃河中下游地區稱「中國」,而周邊「蠻夷戎狄」則謂之「四夷」;秦漢以後,隨著疆域的開拓、經濟重心逐步南移,特別是漢族與周邊各族融合的深度與廣度的推進,「中國」概念的外延也在逐步展開,黃河流域、長江流域,以至珠江流域這些主要漢族活動的地區,都在「中國」一詞的涵蓋之下,[22]而周邊各族生息繁衍的廣袤地域,卻被浸透著「夷夏之防」觀念的漢族史家及學者文人視為「中國」之外的「化外」蠻荒。
    
    顯而易見,傳統儒家觀念中的「中國」,與歷史上漢族與周邊各族共同締造著的大中國的事實不相符合,與今天作為我國專稱的中國更不可同日而語,必須廓清所謂長城、柳條邊是古代中國國界之類有意無意的誤解和曲解;另一方面在批評「華夷之辯」大漢族主義傾向時,要準確闡釋在所謂「內中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23]春秋大義中「中國」與「四夷」共處於「天下」的同一的一面。明太祖朱元璋討元檄文所言「自古帝王臨御天下,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24],《後漢書·東夷列傳》所謂「蠻、夷、戎、狄總名四夷者,猶公、侯、伯、子、男皆號諸侯雲」[25],與上文所舉《明神宗實錄》將海西、建州女真與屬國朝鮮加以區別,都雄辯地證明,華夷的分別,從來不是中國與外國的分別;華夷的對立和衝突,從來不是中國與外國的對立和衝突。古代「四夷」與「中國」一切恩恩怨怨都不過是歷史上中國這個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內部的家事。
    
    總之,身為「夷狄」的努爾哈赤和皇太極不甘被自視優越的漢族視為任人踐踏任人宰割的下等族類,他們必欲爭取華夷平等的政治理念以及建國稱帝的舉動,強烈地震撼了江河日下的明朝統治者,對根深蒂固的儒家「華夷之辯」理論體系也發出了空前有力的挑戰。但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從來沒有自外於「中國」,在不脫離大中國的大前提下,努爾哈赤父子對自己政治地位的體認與傳統儒家的國家觀並無二致。恪守祖宗家法的清太祖、清太宗的後世子孫們,將在更加廣闊的政治舞台上,以天命所歸的「天下中國之主」的角色,解釋、演繹和推廣開國時代的理念和經驗。
二、「統馭天下中國之主」
    
    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大順軍陷京師,崇禎自縊於煤山,明亡。四月四日范文程上書攝政王多爾袞,請定進取中原大計,此時猶不知明朝滅亡。四月九日,多爾袞率大軍啟行,十三日師次遼河,始知大順軍佔領京師。二十二日山海關大戰,清軍與吳三桂軍聯合擊潰李自成大順軍主力,追殺40里,五月二日入據京師。十月,順治親詣南郊,告祭天地,即皇帝位,稱大清國皇帝「祗荷天眷,以順民情」,「茲定鼎燕京,以綏中國」,「仍用大清國號,順治紀元」[26]。此前一年,順治在盛京剛履行過大清國皇帝祭天登極儀式,此時他二度祭天登極,意在向天下鄭重昭示,他和他的叔父攝政王實現了其父祖得天眷佑的遺願,正式成為中國的主人。
    
    明清鼎革,順治雖不改關外時期「大清國皇帝」名號,但清朝皇帝的角色實際上已發生本質變化。下面首先探討他們對「中國」概念的理解。
    
    清初皇帝十分明確地意識到,他們既「仰承天命」「撫定中華」,即理所當然繼大明為「中國」之主[27],故明所轄的版圖及版圖上的子民全部歸其所有,故明所代表的一切國家主權由其行使。儘管順治以至康熙中期40年間清朝還在步步推進著對明朝治下「中國」的統一事業,但他們對整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有著堅定的原則立場。
    
    定鼎燕京前,南明諸臣擁立福王朱由崧即皇帝位於南京,以明年為弘光元年。攝政王多爾袞遂致書史可法,稱「若擁號稱尊,便是天有二日……夫以中華全力,受困潢池,而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國,勝負之數,無待蓍龜矣……宜勸令削號歸藩,永綏福祿。朝廷當待以虞賓,統承禮物。帶礪山河,位在諸王侯上」。[28] 「中華」大國為清朝所主,故明福王可以遠仿關外孔、耿、尚三王,近效降清的平西王吳三桂,甚至可望「帶礪山河,位在諸王侯上」,但國家主權絕對不容分割,「若擁號稱尊,便是天有二日」。
    
    再看康熙與台灣鄭氏政權的談判。順治十八年(1661)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以為抗清基地,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康熙打算採取招撫方針解決台灣問題,甚至允許承繼鄭成功統治台灣的鄭經接受「藩封,世守台灣」[29]。但在談判中鄭經堅持「比朝鮮,不削髮」作為投誠條件,被康熙斷然拒絕,理由如康熙所言:「朝鮮系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30]。因此,清朝與台灣鄭氏集團的多次談判皆無果而終。康熙二十二年(1683)「三藩之亂」業已平定,而台灣內部又呈亂象,康熙決策命將出兵,一舉統一台灣。
    
    與江南、台灣有所不同,明朝未能實施直接統治的厄魯特、喀爾喀等邊遠地區,則暫時可以劃界分治。順治十三年清廷與厄魯特因邊境「番夷」歸屬發生糾紛,順治傳諭厄魯特巴圖魯台吉、土謝圖巴圖魯戴青等說:「分疆別界,各有定製」,「儻番夷在故明時原屬蒙古納貢者,即歸蒙古管轄;如為故明所屬者,理應隸入中國為民,與蒙古又何與焉?」[31]「為故明所屬者,理應隸入中國為民」,清楚地詮釋了清朝皇帝心目中的「中國」的概念。
    
    儘管邊遠地區還一時不能納入中國版圖,但與故明曾有封貢關係的汗王活佛只要承認清朝「中華大皇帝」的地位,仍然可以延續以往與「中國」的關係。順治在賜西域闡化王王舒克等貢使瑣諾木必拉式號妙勝慧智灌頂國師時說:「今天下一家,雖遠方異域,亦不殊視。念爾西域從來尊崇佛教,臣事中國,已有成例,其故明所與敕誥印信,若來進送,朕即改授,一如舊例不易。」[32]原來明朝的屬國,亦照此思路一體辦理,如清初琉球通過改換敕誥印信很快恢復與中國的宗藩關係。[33]
    
    上述事例表明,清初皇帝使用「中國」一詞時繼承了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中國」概念,也可以說沿襲了古代傳統「中國」的概念,是指古代漢族王朝治下的以中原內地為主的地區。所謂「以綏中國」、「撫定中華」[34]含義就是,將次第削平中原各種反清勢力,首先完成「中國」統一。然而,畢竟物換星移,時代變遷,清初「中國」概念的外延已有了很大推展,一是漠南蒙古,一是滿洲發祥地廣袤的東北地區,都已在「中國」版圖之內了。
    
    漠南蒙古,清朝文獻稱「外藩四十九旗」、「四十九旗」[35]、「內蒙古」[36]、「內扎薩克」[37]、「舊藩蒙古」[38]等,共二十四部,是從明朝邊外之韃靼演化而來。其歸附清朝原委,康熙《大清會典》作了這樣敘述:鼎革前「率先歸附」,土地人口「悉隸版圖」[39]。其疆理「東至盛京、黑龍江,西至厄魯特,南至長城,北至朔漠,袤延萬有餘里」[40]。有關朝集、貢獻、宴賚、編戶、比丁、刑罰事宜由理藩院「主客清吏司」等衙門管轄,雖稱「外藩」,實「視內八旗無異」[41]。
    
    正如乾隆《大清會典》所說:「國家肇基東土,威德遠播,漠南蒙古諸部落,或誼屬戚畹,或著有勛績,或率先歸附,咸奉其土地人民,比於內臣。」 [42]從清朝文獻,特別是清初文獻考察,漠南蒙古不過借用了傳統「外藩」說法,其實質卻與內地各省不僅並無不同,而且與清廷關係的緊密程度還要超過內地各行省,「視內八旗無異」、「比於內臣」之類親切提法就足資證明。
    
    滿族統治者畢竟與懷有「華夷之辯」偏見的漢族統治者不同,而與蒙藏民族有著天然的親合力,歷史上他們對漢族中原王朝統治者民族歧視、民族壓迫感同身受,息息相通,因此清朝皇帝一旦為中國之主,很容易視蒙藏民族為盟友,而蒙藏民族因氣類相近的滿洲作了「中國」皇帝,因此常取不自外於「中華大皇帝」的態度。但對待蒙藏民族上層汗王活佛的規格,又取決於他們對清朝皇帝的政治態度,漠南蒙古在滿洲創業時「率先歸附」,所以格外珍視。關於漠南蒙古的地位,還要特別重視清初文獻「悉隸版圖」的提法,及體現「悉隸版圖」諸標誌,即有關漠南蒙古各部朝集、貢獻、宴賚、編戶、比丁、刑罰事宜由理藩院主客清吏司等衙門管轄的管理體制,這裡應特別指出體現國家治權的編戶、比丁、刑罰幾個最重要方面,以及直接由與六部平行的理藩院管轄的隸屬關係。
    
    與傳統漢族王朝對待所謂化外蠻荒「夷狄」地位的體認及由此決定的「羈縻」式粗放型管理體制比較,清初皇帝對漠南蒙古的態度、政策和管理體制具有突破漢族中原王朝固有框架的開創性歷史意義,對中國多民族國家發展與鞏固的意義不可低估。在清朝皇帝看來,漠南蒙古是率先經過整合納入「中國」版圖的邊外民族,這一從開國時期逐漸摸索積累的經驗具有典型示範意義。此後百年間,昔日邊外其他蒙藏民族情況雖殊,但大都按照漠南蒙古模式陸續納入大清國版圖。
    
    東北地區是滿洲發祥地,八旗入關后,仍是陪都所在,白山黑水的崇山峻岭、江河湖泊之間還生活著滿族及其兄弟民族,那裡的土地和人民理所當然是在清朝皇帝治下的版圖之內。康熙二十八年中國與俄國簽訂劃定中俄邊界東段的《尼布楚條約》並立碑於界,以記兩國邊界走向,《清聖祖實錄》這樣記該碑文的內容:「大清國遣大臣與鄂羅斯國議定邊界之碑:一、將由北流入黑龍江之綽爾納即烏倫穆河相近格爾必齊河為界,循此河上流不毛之地有石大興安以至於海。凡山南一帶,流入黑龍江之溪河,盡屬中國。山北一帶之溪河,盡屬鄂羅斯。一、將流入黑龍江之額爾古納河為界。河之南岸,屬於中國。河之北岸、屬於鄂羅斯,其南岸之眉勒爾客河口所有鄂羅斯房舍遷移北岸……不以小故沮壞大事。仍與中國和好,毋起爭端。一、從前一切舊事不議外,中國所有鄂羅斯之人,鄂羅斯所有中國之人,仍留不必遣還。」[43]條約中凡與俄國對稱,一律用中國。這足以證明廣袤的東北地區早在清開國時期已納入大清版圖,隨著清朝皇帝入關為「中國」之主,那裡的土地和人民自然為「中國」的土地和人民。
    
    這裡需要進一步探討的還有清初皇帝使用「天下」一詞的含義。昔日努爾哈赤對明國萬曆皇帝講「天降大國之君,以為天下共主」,如今明清鼎革,乾坤翻轉,作為天命所歸的「大清國皇帝」已承繼明朝皇帝為「大國之君」,理所當然是「天下共主」。在中國傳統觀念中,「天下」一詞,空間含義甚為深廣,康熙說:「地理上應天文,宋儒云:天下之大,不可執中國地方推算。其言甚精而有理。」[44]
    
    康熙中,喀爾喀內亂,哲布尊丹巴、土謝圖汗歸附清朝並為康熙所接納,準噶爾為此責問清朝使臣理藩院尚書阿喇尼,阿喇尼答稱:「我皇上為統馭天下中國之主。此一二人之命,有不思生全之者乎?」[45]這裡的「天下」是相對「中國」而言,指環繞「中國」的第一重空間,那裡居住著與「中國」同根但尚未「向化」的「四夷」,當時主要指「中國」周邊喀爾喀、厄魯特、青海蒙古和西藏等尚未納入大清版圖的邊遠地區。康雍乾時期完成國家大一統的偉業,具體來說,就是將「天下」第一重空間納入「中國」版圖,使居住在那裡的民族「中國」化。
    
    先來考察這些地區與清朝關係的實際狀況。
    
    定鼎燕京前,喀爾喀三部、厄魯特與清朝已通使問好[46],故入關后稱其為「舊好之國」[47]。但如康熙日後所言「昔太宗文皇帝,以次收定四十九旗蒙古,后欲全收北邊喀爾喀,未及行而太宗文皇帝賓天」[48]。可見喀爾喀、厄魯特與漠南蒙古四十九旗不同,清開國時並未納入清朝國家版圖。
    
    明清鼎革,入關伊始,天下大勢未定,不可想象蒙古大國喀爾喀、厄魯特會立即向自稱「統馭天下中國之主」的清朝皇帝三跪九叩,俯首稱臣,還要經過一段漫長的歷史過程,喀爾喀至康熙中內附,厄魯特則至乾隆二十年代,勝負才見分曉。這中間喀爾喀、厄魯特與清朝或戰或和,清朝稱其為「部落」、「國」、「爾國」[49]或「本朝職貢之國」[50],其來「進貢」者稱為「使臣」。但清初皇帝作為「統馭天下中國之主」,居高臨下,對喀爾喀、厄魯特等行文稱「敕」,喀爾喀、厄魯特來書則稱「表」,仿照中原王朝的傳統做法,對其「酌封名號,給之冊印」[51],順治諭旨甚至對喀爾喀部落土謝圖汗、車臣汗等曰:「朕為天下主,爾乃彈丸小國之長。」[52]
    
    在形式上,喀爾喀對清朝還有所謂「九白年貢」,清朝則回報以豐厚賞賜。[53]對清朝來說,這一切關乎國家體統尊嚴,不過,見於清官書記載的「朝貢」「上表」「冊封」之類很可能是一廂情願的。實際上喀爾喀、厄魯特追求甚至堅持與清朝平等地位,順治中,曾為清朝使臣覲見喀爾喀汗禮儀爭執不下,停止遣使。[54]康熙蕩平三藩后特派大臣往喀爾喀、厄魯特宣諭並大加賞賚,使臣奇塔特等請示「敕書賞物,臣等作何交授」,康熙說:「伊等向行之例,俱用蒙古禮。今若凡事指授而去,或致相岐,行事反多滯礙。厄魯特、喀爾喀依彼蒙古之例,大加尊敬,則已。」[55]
    
    可見康熙並不拘泥晉見蒙古汗王禮儀的形式,而從雙方關係現狀出發,指示使臣入鄉隨俗,便宜行事,行「蒙古禮」亦無不可。清初與喀爾喀時有戰事,雙方文書來往,不免惡語相加。喀爾喀部落扎薩克圖汗稱滿洲為「紅纓蒙古」[56],順治立刻反駁說:「我朝原系紅纓滿洲,所稱蒙古為誰?」又針對來書「不名,又『爾我』相稱」,質問「意欲與我敵體乎?」[57]劍拔弩張,儼然處於敵對狀態,以故喀爾喀內附之際,清廷大臣還說「喀爾喀素稱不馴」「汗等恃其部族人民數十萬眾,未嘗躬修臣節」。[58]在這種長期緊張對峙的情況下,同為蒙古但被視為「屬下蒙古」[59]的「四十九旗」與喀爾喀、厄魯特「分疆別界」[60],界址稱「邊汛」、「汛界」[61]。喀爾喀與清朝的關係至康熙中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
    
    康熙二十年代中期以後,準噶爾博碩克圖汗噶爾丹大舉東進,喀爾喀三部分崩離析,部眾潰散。康熙毅然決策,接納歸附喀爾喀汗王及其離散部眾,並藉此天賜良機,派出漠南蒙古各旗賢能都統、副都統,由蒙古王等帶隊,將喀爾喀「俱照四十九旗編為旗隊」,「以來年草青時為期,指示法禁,如四十九旗一例施行」。[62]康熙三十年多倫會盟,命「喀爾喀七旗與四十九旗同列」,喀爾喀王、貝勒、貝子、公等放棄「蒙古禮」,對康熙皇帝「三拜九叩」[63],表示臣服。喀爾喀既與四十九旗同列,理藩院遂題請照四十九旗例給與印信,將土謝圖汗、車臣汗、親王策妄扎卜三部落分為三路:土謝圖汗為北路喀爾喀,車臣汗為東路喀爾喀,親王策妄扎卜為西路喀爾喀。[64]喀爾喀正式納入國家版圖,並被康熙倚為比歷史上長城還要堅固的「長城」,但不是為防禦中國多民族大家庭內北方民族的,而是「防備朔方」[65]。
    
    從清朝文獻考察,漠北喀爾喀蒙古各部落的名稱、統屬和定位在康雍之際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康熙《會典》中喀爾喀蒙古列於《理藩院三·柔遠清吏司》條目之下,記其「以時朝貢,奉職惟謹」,「國家以羈縻之意,溥懷柔之仁」,地位「視四十九旗又為遠矣」[66]。具體的區別是這樣表述的:「凡蒙古部落之率先歸服者,悉隸版圖,猶視一體;及后至者彌眾,皆傾國舉部樂輸厥誠,既地廣人繁矣,乃令各守其地,朝歲時奉職貢焉」[67]。
    
    康熙《會典》記載止於康熙二十五年,其時喀爾喀尚未「內屬」,如此記載,無疑忠實於當時清朝與喀爾喀蒙古關係的事實。雍正《會典·理藩院》列有多處喀爾喀「內屬」「編旗分佐領」並與內蒙古四十九旗「一例」的記載,但缺少對其地位變化的總的概括。原因似乎是,喀爾喀各部落自康熙二十九年烏蘭布通之戰及翌年多倫會盟開始,編旗設佐、封爵給俸、會盟朝集、貢獻賞賚、年班圍班、刑罰邊務等一應制度性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勢必經歷一段隨時隨事立法和事例積累梳理的摸索過程,喀爾喀新的定位才會逐漸明晰起來。
    
    喀爾喀的「內屬」地位,猶如漠南蒙古從關外時代到康熙中才固定下來視同「內八旗」一樣,也經歷了漫長的歲月,到乾隆年間續修《會典》時,歷史塵埃落定,才自然得出「與漠南諸部落等」的喀爾喀四部八十二旗,「咸入版圖」[68]的結論。其疆理「東至黑龍江界,西至阿爾泰山與準噶爾接界,南至內扎薩克界,北至俄羅斯界」[69]。其後嘉慶、光緒《會典》,喀爾喀或稱「外蒙古喀爾喀」,或稱「外扎薩克」,均列於「理藩院」條目之下,以示其統屬關係;而在乾隆、嘉慶《一統志》中則與漠南蒙古同列於內地各省統部之次的《新舊蒙古統部》[70]或《蒙古統部》[71],以示與內地各行省無異。
    
    準噶爾(厄魯特)與清朝時戰時和的對峙狀態在喀爾喀內屬后又持續了半個多世紀。經過康雍乾這三位清代歷史上最有作為皇帝的持續奮鬥,終於在乾隆二十年代實現了太祖、太宗的政治理想。
    
    從《會典》和《一統志》的記載看,在喀爾喀之後厄魯特蒙古(及其所屬的回部)所在的整個西域新疆地區納入國家版圖、視同內地郡縣的過程,似乎要曲折得多。據康熙《會典》記載,厄魯特「以時朝貢,奉職惟謹」,地位「視四十九旗又為遠矣」[72],至雍正《會典》,厄魯特仍「視四十九旗為外」[73]。對與清朝長期處於時戰時和對峙狀態的準噶爾,即厄魯特蒙古來說,上述定位符合歷史事實。乾隆十二年(1747)開始纂修,二十九年成書的《會典》和《會典則例》,記事止於二十三年,其時平定準噶爾戰爭剛剛結束,《會典》等沒有也不可能立刻反映準噶爾地位的變化。
    
    成書於乾隆八年的《大清一統志》缺載還可以理解,但「天威震疊,開拓西域地二萬餘里」的空前偉業竟在號稱一代巨典的《會典》付諸闕如,這不能不使乾隆和他的大臣們深感遺憾。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御史曹學閔以「近年來,平定準噶爾及回部,拓地二萬餘里,實為振古未有之豐功」,奏請將西域新疆增入《一統志》。軍機大臣奉旨議覆,該御史所奏自屬可行。乾隆諭示:「西域新疆,拓地二萬餘里。除新設安西一府及哈密、巴里坤、烏嚕木齊,設有道、府、州、縣、提督、總兵等官,應即附入甘肅省內。其伊犁、葉爾羌、和闐等處,現有總管將軍及辦事大臣駐紮者,亦與內地無殊。應將西域新疆另纂在甘肅之後。」[74]於是有《一統志》續修之舉,與《一統志》同時重修的《會典》等也恪遵上述「與內地無殊」旨諭,對西域新疆部分(包括準噶爾和原準噶爾所屬的回部)重新定位。
    
    重修的乾隆《會典》,實際上只重修了《理藩院》,其內容亦止於二十七年(1762)。該書《理藩院·典屬清吏司》、《理藩院·柔遠清吏司》條下記「準噶爾之地咸入版圖,其封爵、會盟、屯防、游牧諸政,事厥有專司」,「畫疆置吏,有如郡縣」,昔日強盛一時的厄魯特各部落已風流雲散,《會典》及《則例》只記錄了新疆與新疆以外地區的厄魯特余部的名稱——賀蘭山厄魯特、烏蘭烏蘇厄魯特、推河厄魯特、額濟內土爾古特、都爾伯特[75]——及其牧地四至[76]。而作為平準戰爭的延續,平定回部大小和卓木叛亂的勝利,使天山南麓維吾爾族人民聚居的南疆各城,也相繼納入大清版圖。乾隆《會典》記載「天戈所指,臣服邇遐,拓西域版圖數萬里之遙。今自嘉峪關以外,舊部若哈密、辟展、吐魯番,新疆若哈拉沙拉,若庫車,若沙雅爾,若賽里木,若拜,若阿克蘇,若烏什,若喀什噶爾,若葉爾羌,若和田,棋布星羅,同屬內地。」[77]
    
    昔日準噶爾所踞西域新疆地區,遵照乾隆皇帝諭示,新設的安西州、鎮西府、迪化州,皆歸陝甘總督管轄,故《大清一統志》列在「甘肅統部」之後;至伊犁東西路庫爾卡烏素、塔爾巴哈台,回部自哈密、辟展至哈喇沙爾、庫車、塞喇木、拜、阿克蘇、烏什、喀什噶爾、葉爾羌、和田,則創建「西域新疆統部」,「次於直省之後」[78]。嘉慶《一統志》如之。通過及時續修的《大清一統志》,使大一統的中國西北疆域版圖得到了權威的確認。
    
    附帶談一點,厄魯特等雖曾以「國」自稱,甚至與承繼中華正統的大清國分庭抗禮,以至兵戎相見,甚或有取代清朝為中華大皇帝之念,但他們與清開國時期欲取代明國的努爾哈赤、皇太極一樣,從來不自外於「中國」,原因何在?除了清朝士馬強盛和懷柔政策的成功外,經濟聯繫的紐帶、對中華文化認同的歷史傳統,特別是愛貓撲.愛生活特的精神紐帶的作用,不可低估。
    
    當喀爾喀離散彷徨之際,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以「俄羅斯素不奉佛,俗尚不同我輩,異言異服,殊非久安之計,莫若全部內徙,投誠大皇帝,可邀萬年之福」[79]一言而決,遂歸附清朝;準噶爾博碩克圖汗噶爾丹向康熙一再表白「中華與我一道同軌」[80]、「我並無自外於中華皇帝、愛貓撲.愛生活喇嘛禮法之意」[81];雍正時準噶爾汗策妄阿喇布坦向清朝使臣坦陳:「皇帝者,乃一統砸木布提布之大皇帝,經教劃一,日後必令我得以安逸,而西梵汗、俄羅斯察罕汗雖為較大之員,但皆屬於異教,無用之人」[82],又稱「無喇嘛佛法,何以為生?」[83]蒙古僧俗人士也相信「中華皇帝,乃活佛也」[84]。無視準噶爾與清朝治下中國歷史的、文化的、經濟的、宗教的不可分割的事實,誇大其愛貓撲.愛生活於中國傾向的觀點,是缺乏根據的。
    
    中國大一統實現以後,土爾扈特以「大聖皇帝(指乾隆)甚為仁慈,廣興黃教」,決策回歸祖國,進一步證實藏傳佛教精神紐帶的作用。[85]當然所有這一切,與自努爾哈赤、皇太極以來,一貫有意識地堅持奉行尊崇黃教的政策關係極大,誠如康熙所言:「愛貓撲.愛生活喇嘛深知朕護持宗喀巴之法」[86]。
    
    與喀爾喀歸附清朝同時,環青海湖而居住的青海蒙古也大體循著「漠南蒙古模式」納入大清版圖。[87]西藏則在康熙末趁大敗準噶爾軍威,進軍安藏,廢除和碩特蒙古藏王制。乾隆《會典》記曰:「(康熙)六十年,封康擠鼐、阿爾布巴為貝子,隆布鼐為公,總理其地」,乾隆十五年(1750)平定西藏郡王珠爾默特納穆扎爾叛亂,隨即設噶卜倫等官員「分轄藏務,受駐藏大臣及愛貓撲.愛生活喇嘛管轄」,治藏體制初步確定下來。[88]西
    
    藏之地,分衛、藏、喀木、阿里,轄60餘城,「東至四川邊境,西至大沙海,南至雲南邊境,北至青海」[89]。在乾隆《一統志》中,西藏與內蒙古、察哈爾、喀爾喀、青海、西套厄魯特等同列「新舊蒙古統部」[90],在嘉慶《一統志》中,則與內蒙古、喀爾喀、阿拉善厄魯特、青海厄魯特、歸化城土默特、牧場、察哈爾同列「蒙古統部」[91]。
    
    上述清朝版圖逐步拓展的歷史過程,乾隆《會典》作了如下概述:
    
    國初蒙古北部喀爾喀三汗同時納貢,厥後朔漠蕩平,庇我宇下,與漠南諸部落等。承平以來,懷柔益遠,北逾瀚海,西絕羌荒,青海厄魯特、西藏、準噶爾之地咸入版圖。其封爵、會盟、屯防、游牧諸政,事厥有專司。」[92]
    
    清代大一統的顯著特點是,國家控馭版圖之內邊遠地區的能力切實得到加強,這對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形成和鞏固的意義巨大而深遠。正如雍正所言:「自我朝入主中土,君臨天下,並蒙古極邊諸部落俱歸版圖,是中國之疆土,開拓廣遠,乃中國臣民之大幸。」[93]到這時可以說,傳統「中國」概念的外延已拓展到了「天下」的第一重空間——古代「四夷」居住的地域,昔日邊遠蠻荒之地,一律「畫疆置吏,有如郡縣」[94],用人行政,與內地行省無殊。
    
    清朝皇帝對中國的認識,從《會典》和《一統志》等最權威官書來看,乾隆中期以後的中國已不是古代黃河中下游的華夏地區,也不是中原漢族地區的狹義的「中國」,在其明確的疆界內,既有漢族中原內地各行省,更包括廣袤無垠的邊遠地區。狹義「中國」一詞作為歷史遺存雖然偶爾還掛在清朝皇帝的嘴邊,但對外國人而言,中國開始成為大一統國家的專有名稱,與大清國、天朝、朝廷等的含義完全疊合在一起,[95]只是用於不同場合,不復有任何區別。在大一統中國版圖上生活繁衍的漢族、滿族、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回族等數十個民族、部族,以前所未有的勢頭凝聚在一起,對大一統中國的國家認同同樣以前所未有的勢頭蘊蓄著,強化著。
    
    下面需要進一步探討清朝皇帝「天下」一詞含義的第二重空間,這關係到統一大業完成之後,他們所理解的中國疆界的最終界限;或者說,清朝皇帝使用中國一詞的外延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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