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春天,毛絮飛揚,我就想起那棵梧桐樹。
我一直覺得,小學的作文像是魔法,每長大一年,就會多出一百字,這樣字數隨著年紀的增長形成一個完美的等差數列。那篇作文就發生在我三年級的時候,三百字,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偏偏記得那篇文章。文章的題目很沒有新意又略顯冗長,我家窗前的梧桐樹,至於文章的內容更是有點惡俗,從春天一路寫到冬天,給每個季節分配一個段落,這樣的公平帶來的好處是不怕字數不夠,後果是沒有重點。總而言之,這就是一篇再普通不過的小學生用來應付語文老師的作文。
可是為什麼我直到現在還記得呢。或者是因為那棵梧桐樹吧。
說實話,梧桐樹不是那種特別討人喜歡的樹種。雖然偌大的樹冠在夏天很遮陰涼,但是也很容易長著長著就忘了形,用我家鄉話說,就是長瘋掉了。所以,我常常看見城市裡的園林工人拿著一把大得嚇人的鋸子幫梧桐樹砍掉礙眼的枝幹,鋸子就這麼肆無忌憚地沖著我齜牙咧嘴地微笑,發出猙獰的聲音。
梧桐還會有細小的毛毛,到現在我都沒有弄明白那是花還是果,這樣的毛毛在春天很惹人生厭,漫天亂飛,一不小心飛進喉嚨里,讓你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最可惡的是,還會飛進眼睛里,硌得人淚流滿面。和小朋友在屋外玩,他們不得不耐下性子,因為平均每過15分鐘,就能聽見我帶著哭腔說,停一下吧,我點一下眼藥水。這時就會有人得意地眯著眼睛,嚴肅地對我說,早就跟你說過眼睛大沒有什麼好處,你偏不聽。每次我只能委屈地撇撇嘴,抱怨這該死的梧桐。
假如,放到現在,我也會啪地一聲扔塊磚過去,大聲地反駁,醬紫我也不願意啊,我容易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