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犯罪當然是神的預定,但是責任是他自己的
很高興看到大家討論預定論。確實,預定論是聖經教導中的乾糧,要想緊密和神的關係,更深刻的認識神,這個關鍵的教義是不能迴避的。
我中間插進來,看到有的朋友反覆問起亞當的犯罪是否是神的預定,我來試圖回答這個問題。
亞當的犯罪肯定是神的預定。因為神掌管一切,不可能讓亞當脫出掌管。而且既然救贖是神在創世紀之前就預定的,沒有亞當墮落把世人都帶入罪中,就失去了基礎。
但是,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的理解就是亞當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犯罪,並不是神來負責。這個道理和沒有得救的人不能埋怨神沒有救他是一樣的。
原因是什麼呢?原因是神造人把人造成了一個有獨立意志的個體,而不是一塊石頭,一棵樹木。
一個有獨立意志的個體就必須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因為神的創造本身賦予他這個能力。
第四世紀著名神學家奧古斯丁描述人的意志四個狀態時特別指出,亞當在犯罪之前是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的。
也就是說他有能力不犯罪,遵從神的命令,這個後果就是直接食用生命樹的果實,得到神的永生祝福。
他也可以違反神的命令,食用智慧樹上的果實,受到神的懲處,把所有世人,也就是他的後裔,帶入罪中,受到死亡的懲罰。
令人遺憾的是,亞當濫用了神給他的意志能力,不是服從神,而是反對神,因此被神根據神的標準,判處了死刑。
我們從中可以直接地看出,他的被懲罰是咎由自取,不能推諉。亞當是如此,所有在第二次審判中被神判入地獄永刑的也是如此,因為他們都是和亞當一樣,是自己濫用自己的意志能力進行選擇的結果。
但是這裡是如何體現神的預定呢?如果就是上面的層面不是沒有神預定的痕迹嗎?不少對預定論只有片面理解的朋友會在這個地方繞不出來。
注意!神在這個地方的預定體現在神沒有對亞當的犯罪干預使其中斷,而是任其發生。這和神對那些最終不得救的人對待是一樣的,難道神沒有能力使所有的人都得救嗎?斷然不是!難道神沒有能力終止亞當的犯罪,把他直接領到生命樹下,讓他食用生命果嗎?斷然不是!
至於為什麼神要這樣做,不是如同我們想象的那樣直接領我們進天國,那是預定論的其他論題,我們以後有機會在說。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神要為亞當的犯罪負責呢,我們不妨在深入一點討論,這種情況就是亞當憑自己的意志決定不犯罪,而神卻利用超然力量強迫他去吃智慧樹上的果子。顯然神沒有這樣做。
而這種不成立的假設就是如今認為神要為亞當犯罪負責的朋友的的立論基礎。顯然這個基礎是不存在的。
同樣,那些把自己不得救的責任也推到神的身上的觀念也同樣是站不住腳的,認為神沒有揀選他們。可是從來沒有他們自己渴慕神的真道,信靠耶穌為救主,反而被神拒絕的。事實是他們主動地拒絕福音,攻擊神的真道,懷疑否認甚至攻擊神。
就我們今天題目上的問題來說,我想我已經把要點都討論了,結論就是亞當犯罪是神的預定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完成的方式不是神促使亞當去做,而是任憑他犯罪,沒有制止,從而亞當必須自己承擔責任。
如果有問題的朋友理解了一些,就達到了我的目的,但是要注意預定論不是那麼容易貫通理解的。如果理解了而不接受,就不是我的能力可及了。
至於對此依然抱怨神對我們的恩典不夠的話,要記住神給我們準備了救贖,這也是神的主權大能憐憫慈愛的集中體現,進入這個領域再回頭一看,也許就明白神為什麼做這樣的預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