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這裡應當說明的,就是神對我所論到的關於合理禱告的四原則,並沒有絕對嚴格的要求,以至於拒絕了一切他認為沒有把完全的信心或悔改,和熱烈的忠忱及良好的意念打成一片的祈禱。我們已經說過(見本章第四節),祈禱雖然是信徒與上帝中間的親密交往,然而必須存著敬虔與謙卑之心。所以我們不能放縱意念,我們的願望也不能越過了神所應許的範圍;為避免使神的威儀在我們的眼中降低,我們對於神必須提高思想,純潔地敬畏他。沒有一個人曾經完全達到這樣的境地;且不談一般人,既就大衛的許多埋怨的話看,他還是十分放肆!並非是他故意要同神抗辯,或不服從神的判斷;卻是他自己的軟弱使他跌倒,他除了在神的懷中傾吐他的愁苦外,就得不著更好的安慰。況且,神忍受我們的胡言妄語,隨時原諒我們的愚昧無知和不智的言語。誠然,若不是神這樣寬宥我們,我們就沒有禱告的自由了。因之大衛的意向雖是要完全順服神的意旨,而他的忍耐也和他的懇切之心相稱,然而有時候他的情緒激勵,與我們前此所提到的禱告的第一原則大相違背。我們從詩篇第三十九篇的末段,可以發現這一個敬虔的人是如何地為他的暴烈的憂戚所捲走,以致逾越規範。他禱告說:「求你寬容我,使我在去而不返之先,可以力量復原」(詩39:13)。這裡似乎是表示他除了求神離開他,讓他在自己的罪惡痛苦中消滅外,沒有別的願望。他並非故意說這种放肆的話,好像一般無賴惡徒一樣,願意上帝離開了他,他只陳訴他受不起神的忿怒。在這樣的試煉之下,許多聖者所吐露的話往往不合神的規則,亦未曾想到他們的禱告是否相宜。這一類錯誤的祈禱原是應遭拒絕的,然而諸聖者若能懺悔,改正了自己,再回複本來的面目,神必赦免他們。
他們也冒犯禱告的第二原則(見本章第六節),因為他們常須與自己的冷淡態度相抗爭,他們雖有貧乏與苦難,這還不足以激發他們作懇切認真的禱告。他們常常心思游移,陷於虛幻中,所以在這一方面亦需要饒恕,否則他們那萎靡,殘缺,間斷,雜亂的祈禱,必遭拒絕。上帝以一種感覺印入人們心中,使人知道禱告必出自虔敬崇高之心。因之,我們前面所提過的舉手禮流行於各時代,各地方,至今仍為人所遵行;但是有誰當舉手的時候,不感覺到自己的遲鈍麻木,一心傾向於俗世的事呢?至於所求赦罪的事(見本章第八節),雖然聖徒不曾遺忘,可是凡曾真實從事禱告的人,都知道他們很少有把大衛所說的祭獻上十分之一的:「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所以他們需常祈求兩種赦免;因為第一他們雖感覺到自己有許多過犯,而他們卻未曾深自懊悔,到了自己恨惡自己的那種必要地步;第二神既然使人從悔改及敬畏主獲得益助,他們的憂傷悔罪所生的謙卑之心,可以祈求審判的主減少對他們的懲罰。但是,最重要的是,軟弱或殘缺的信心,若非神的寬恕,必使信徒的禱告歸於無效,但是我們不必懷疑這一缺憾之必蒙神的饒恕;神對他的兒女常施訓誡,好像要完全毀掉他們的信心似的。這種嚴厲的試探有時迫使信徒呼叫:「你向你百姓的禱告發怒,要到幾時呢?」(詩80:4)。好像是連他們的禱告,也成為激發神怒之因。耶利米說:「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哀3:8),無可懷疑地,他心中是非常紛擾。聖經上有無數的這種例子,很顯然聖徒們的信心常常為疑慮所摻雜,所以在信望中仍然流露缺乏信心的遺痕;但是,因為他們不能達到一切所願望的,他們就不斷地勸勉改過,希望能逐漸接近禱告的完全規律,同時思想自己是如何地陷於罪的深淵中,即使在蒙拯救的時候,仍冒犯新的過失;若非神寬宥人們禱告的一切缺陷,那就找不到有什麼禱告是神所不當加以輕蔑的。我提到這些事情,並不是要叫信徒安心饒恕自己的罪行,只是要他們嚴格地改正本身,奮力勝過這些障礙;不論撒但如何努力在一切事上攔阻他們的禱告,然而,他們當衝破一切障礙,且信神必喜悅他們的努力,嘉納他們的祈禱,只要他們向著他們那尚未達到的目的努力。
十七、既然沒有一個人,憑著自己的身分,配到上帝面前,親自向上帝陳訴,天父為救人脫離那使人心消沉的羞辱和恐懼,乃差遣他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作為我們的中保,(參提前2:5;約壹2:1)。有了基督的引導,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接近上帝,相信既有了這樣的一位中保,我們因他名所求的,必不被拒絕,因為無論何事,父親必不拒絕他的兒子。在這裡我們必須再提起從前所討論過關於信心的事;因為我們既得以基督為中保的應許,所以,除非我們是藉著他而希望獲得所求的,我們的禱告就無效了。因為當我們想到神的威儀,沒有不極端恐懼的,而且我們的不配的感覺驅使我們離開上帝,直到我們接受基督作為我們的中保,他才使那威儀可畏的寶座變成為恩典的寶座;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所說:「坦然無懼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6)。關於禱告既有規則,對於禱告的人,也有必蒙垂聽的應許,所以我們受命應靠著基督的名祈求。有一個顯明的應許,凡我們奉他名所求的,就必得著。主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又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約14:13;16:24)。因此,無可爭論的,凡在基督以外,依靠任何別的名呼求上帝的,都是故意違抗命令,完全不顧主的旨意;必不能得著什麼應許。正如保羅所說的:「上帝的應許,在基督都是是的,」這就是說,一切都在他身上成全和應驗了(參林后1:20)。
十八、我們現在要詳細說明當日基督在何種情勢下,命令門徒在他升天以後請求他的代禱。他說:「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約16:26)。從起初,任何禱告,若不是因為中保的緣故,絕對不蒙垂聽。因為這個原因,主在律法上規定,只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在他們的肩上背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號,並在胸前掛著同樣數目的寶石;而眾百姓卻只能遠遠地站在外殿,和著祭司們一同祈禱(參出28章)。獻祭的供用是要使禱告生效。所以,律法上的禮儀第一是影射我們已被從神面前逐出,因此需要一位中保,替我們說話,把我們負在他的肩上,束在他的胸前,使我們可以因他的名而蒙垂聽。第二,他的流血潔凈了我們的禱告,不然,我們的禱告是污穢的。所以我們見到古時的聖徒,當他們希望得著什麼的時候,他們的希望都是基於祭物上面,因為他們知道獻祭可以堅定禱告。大衛說:「願耶和華記念你的一切供獻,悅納你的燔祭」(詩20:3)。因此,我們可以說,神從起初就悅納基督的代禱,以此接納信徒的崇敬。那麼,基督為什麼要指定一個新的時期,叫他的門徒奉他名禱告呢?豈不是因為這恩典如今特別顯明,所以值得加倍地推薦給我們?在同一意義下,他前面提到,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這並非因為他們完全不知道中保的職分(所有猶太人對這些首要的道理都頗熟悉),只是他們尚未明白知道,基督升天以後將更加顯然地作為教會的中保。因此,為安慰他們和他分離后的憂愁,使他們得著明顯的幫助,他稱自己為中保,而指示他們一向所曾得到的幫助,現在即將賜予他們,叫他們藉著基督的居中代求,有著親近上帝的更大自由。所以使徒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19,20)。所以如果我們不踴躍地以雙手來承受這個特別為我們安排的,不可測度的恩典,我們就更加不可饒恕了。
十九、在進一步說,基督既然是叫我們接近上帝的唯一道路,那些偏離這條道路,拋棄這個入門的人,就在沒有接近上帝的門路了,而在神的寶座前所留下給他們的,無非是忿怒,審判和恐怖。再者天父既然指派基督作我們的元首與領袖,所以凡在任何方面拒絕或背棄他的,即是盡量塗抹神所印鑄的記號。因此,基督是神所派的惟一中保,藉著他的代求,天父就樂意恩待我們。雖然聖徒們仍然為著彼此的得救在上帝面前代求,好像使徒保羅所提到的(參弗6:18,19;提前2:1);但是,這種代求亦完全依賴於基督的代求,對它的價值,絕對不能減損。因為我們的代求是由於同作肢體,互相關切的,彼此都結連於同一元首。既然都是藉著基督的名代求,那麼他們的代禱除了宣稱,若離開基督的代求,即不可能從禱告得到絲毫利益,還能有什麼別的呢?基督的代求既不阻礙教會中各肢體的彼此代禱,所以我們當遵守這一確定的原則,即教會中的一切代禱均須以基督的代求為指歸。我們需特別謹慎,不要對元首忘卻感恩,因為神既然饒恕我們的不義,不但准許我們各人為自己禱告,而且准許我們彼此代禱。倘若那些在他們私下禱告中理當被神拒絕的人,竟蒙神指派,作為教會的代求者;而倘若他們竟把基督的光榮掩蔽了,他們是何等濫用神的寬大恩典呀?
二十、再者,那些詭辯者的議論是非常無稽的,他們說基督乃是救贖的中保,而信徒卻是代求的中保;好像是說,基督只能夠一度履行中保的任務,而那永恆的代禱的事,卻交與他的僕人們。他們以為他們從基督身上只取去了這一點點光榮,對基督已經很客氣的了。但是聖經所說的卻與此不同,它的簡明的話是每一虔誠信徒都能滿足的,不管騙子們有什麼不同的意見。當約翰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約壹2:1),他的意思是指耶穌基督曾經作過我們的中保,還是指他將要永遠為我們代求呢?當保羅說他「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這話,(羅8:24),又是什麼意思呢?他在另一地方所說,「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難道所指不是他在前面所提到的祈禱?因為他在前面既然提到要為一切的人代禱,立刻又補充說,只有一位上帝,而人與上帝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與這意見相符的是奧古斯丁的解釋,他說:「基督徒在祈禱彼此在神前代求。可是那沒有一人為他代求,而他卻為一切人代求的,乃是真正唯一的中保。」使徒保羅雖然是元首之下的一個主要肢體,然而因為他是基督身上一個肢體,又知道這教會的真實偉大的祭司之進入了幔子後面的至聖所,並不是象徵的,而真真實實地進入了天堂的深處,不是那象徵性的至聖所,而是永恆的至聖之所,所以他亦請信徒們為他禱告。保羅並未叫自己成為上帝與人中間的中保,他只勸諭所有基督身上肢體都彼此代求;各肢體既然彼此同情,若有一肢體遭難,其餘的亦同受苦。所以一切還在世上勞動的肢體彼此間的代禱,都達於那在他們以前到了天國,並且為他們贖罪的元首基督。假若保羅是中保,其餘的使徒也同樣可作中保,那麼,中保就很多了;保羅的話也就無效,因為他說:「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在他裡面,我們都屬一體,若是我們能在和平的團結中,保守信心的一體。在另一處奧古斯丁說:「你若尋求一個祭司,他是在諸天之上,就是那曾在地上為你們死,如今在天上為你們代求的。」然而我們不要幻想他是俯伏在父的腳前為我們代求;我們所了解的是和使徒一樣:就是他出現於上帝面前,他的死的權力永遠作了我們的代求;他既進入了至聖所,就繼續不斷地替那些站立在外殿的子民將禱告陳述於上帝面前,直到萬事都成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