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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第一章16節 不以福音為恥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0-1-29 04: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註釋:

  16.我不以福音為恥 這是保羅預先想到有人反對福音;因此他事先聲明,他對不敬虔之人的訕笑毫不在意。如此他為自己預備了一個機會,藉此他可以宣告福音的價值與卓越性,不致被羅馬人視為可輕蔑的。保羅自己"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就暗示著"在世人的眼光看來福音是可恥的"。所以他為忍受基督十字架的羞辱而預備,免得他們目睹耳聞福音受到不敬虔之人的嘲笑或愚弄就低估福音的價值;另一方面,。他對信的人表示福音有何等價值。為何緣故呢?第一,如果我們要讚揚神的大能,這大能就在福音中顯明出來。再者,如果我們要追求或愛慕神的仁慈,那麼福音就是彰顯神仁慈的工具。所以神的大能當受我們的尊敬,因崇敬是屬於神的大能。再者神的大能也是我們得救的手段,所以我們應當愛神的能力。
  當保羅證明神藉此大能拯救世人時,你看他是多麼歸功給神 的話;因為他在這裡並不是說到什麼秘密的啟示,乃是說到具有人聲的講道。因此,那些故意藐視神大能、不聽神話語的人,就是拒絕神救援之手。
  傳福音這件事,並不是對所有的人都是有效果的,乃是只有當聖靈光照人心的時候才發生功效,所以他加上"一切相信的"這短句。福音實在是為了人人得救而傳給人的,但福音的能力可並不是到處彰顯;對滅亡的人,福音就成為死的香氣,這死的香氣並不是從福音的性質發出的,乃是由惡人本身所發出的。保羅指示得救的惟一法門,封閉一切其他的靠賴。人若脫離此獨一無二的救法,他們就在此福音中接受那自己刑罰的宣告。福音既然召請所有人,毫無差別,參與救恩,那誠然是救恩的教義。因為在福音中基督被提供出來,祂的特殊任務,就是拯救失喪的人。那些拒絕不肯被基督拯救的,基督就是他們的審判者。但在聖經各處"救恩"二字就是恰與"滅亡"二字相反;所以當我們提到救恩的時候,就知道所討論的是什麼。福音既然是拯救人脫離沉淪與永死的咒詛,那麼救恩就是得到永遠的生命。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保羅把所有的外邦人都包括在希利尼人這個名詞之內,這從猶太人與希利尼人的比較詞就可以證明;因為這兩種人包括全人類。或許是他特為揀選這一個國家來指其他別的國家,第一,因為希利尼人是次於猶太人被認為參與福音之約的;第二,因為希利尼人與猶太人為鄰,而且他們的語言,比較其他國家的語言,更為猶太人所熟知。所以這是一種"提論說法"(即以部分來代表全體)。保羅藉此將一般的外邦人與猶太人聯結起來,一同成為領受福音的人。保羅也並不是把猶太人從神所安排的順序與尊榮的地位上驅除;因為他們是首先承受神的應許與選召的。所以他為他們保留他們的特權;雖然如此,他仍把居次位的外邦人和猶太人聯結起來,同為福音的承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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