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信的優點,我實在不知道有否當以長篇大論來敘述的必要,因為恐怕由於我欣賞的話反倒使全書應有的偉大性暗昧不明。此外,本書的開端就比我所用的任何字句解釋的更清楚。所以莫如直接論到本書的內容大綱,而且除了其他優點之外,還有一點可以說是最值得人注意的,那就是當任何人真實瞭解本書信,他已經找到聖經隱密寶藏的門戶,這是無須置辯的。
全書的宗旨與論題完全是首尾一貫的,連開端也是按照藝術的規範與法則構成的。至於各部的技巧,尤其闡述本書主旨所用的方法,等到我們繼續研究時就可見出。著者首先證明他使徒的職分,其次論到福音的介紹。如此引出信仰的題目,並用連鎖的方式而逐漸進入全書之主題因信稱義;為討論此題,著者一直連續到第五章末。
這幾章的題目可以這樣說--"人類惟一的義是借著神在基督里的憐憫,就是借著福音所提供,由信心所獲得的。"但人已經在自己的罪中沉睡了,關於義他們以空幻的觀念來自昧自欺,若非他們從一切自信中被摔下來,就決不能想到因信稱義。此外他們又陶醉在私慾的甜蜜中,沉湎於自我安全的道路中,若非他們恐懼神的審判,他們決不能自己起來尋求義。使徒保羅想作兩件事--叫人知道自己有罪,除掉那些被證明有罪之人的麻木不仁。
他首先從世界的開端定全人類忘恩負義的罪,因為他們不承認神在其特殊的工作中乃造物之主。他們本應當承認神,反而不以神當得之尊嚴來尊榮祂,在他們的虛幻中反而褻瀆祂、羞辱祂。如此都變為不虔不義,比一切都邪惡。他更清楚指出世人都離棄神,繼而論到人類污穢可恥的罪,這就是他們離棄神的明證,因為這些罪就是神忿怒顯於不虔不義之人身上的證據。至於猶太人以及一些外邦人,想借著外貌的敬虔來遮蓋他們內里的敗壞,似乎不受這些罪的攻擊,因此以為不被定罪,保羅的言論就明明反對這種虛偽的敬虔。不足道的虛偽聖徒若不除掉這種假面具,他們就要受神的審判,祂的慧眼是無法逃避的。保羅後來把此題分開,猶太人與外邦人都要在神面前受審判。他駁倒外邦人的推委,以為他們自己是處於無知的狀態中,因為良心對他們就是律法,准此他們深感有罪。關於猶太人他們是以"明文律法"來替自己辯護;及至證明他們已干犯了律法,他們就不能逃罪,這定罪已由神親口宣判了。他同時避免他們所提出的任何異議--說如果他們不與別人有所分別,神的約(就是那聖潔的表記)必要受到損害。於此著者表明他們所以比別人強,並非由於約的權利,因為他們的不信而離棄了此約,因此他不致剝奪神應許的永久性,他將從此約中所得的一切特權讓給他們;那完全是出於神的恩,並非本著他們的功德。所以論到他們自己的資格,他們是與外邦人站在同一的水準上。保羅又根據聖經證明猶太人與外邦人均為罪人;他也稍微提及律法的功用。
人類既然完全墮落了,所以就靠自己的力量,憑自己的信德,誇耀自己的義行。為使他們屈服於神的審判之下,他又重新回到他以前所講的題目--因信稱義。他解說何為信,並我們如何得到基督的義。論及此點,他在第三章之末附加一顯著的結論,旨在打擊人類的驕傲,使之不再違抗神的恩典;免得令猶太人以為這麼大的恩慈只是為他們自己,保羅於此特別聲明,這恩典也屬外邦人。
第四章是保羅從例證方面來理論。他引證這一章作為證據,因此不致無端指摘。論到信者之父的亞伯拉罕當尊之為普遍例證的模範。既證明他是因信稱義,保羅就指教我們不應主張其他稱義之法。根據反面的原則,他指示我們不應再有行為之義,因為因信稱義已提說在先了。他借著大衛的話又堅固了他的立場;大衛說人所得的祝福乃是在乎神的憐憫,根本與行為無關,因行為不能使人蒙福。他又簡單論到以前所提的--猶太人沒有資格凌駕自己在外邦人以上,因為這種幸福都臨到猶太人與外邦人,而且聖經說亞伯拉罕得到此義,乃是在他受割禮之前;保羅順便又提到割禮的功用。他以後又增補說到救恩的應許惟獨在乎神的仁愛;因為如果是本乎律法,良心裡就不能得平安。因此,要把握住神的救恩惟靠神的真理,並不是靠我們自己;遵守亞伯拉罕的懿範,離棄自己,單獨依靠神的大能。在本章之末,為使此推論的例證得到一般的應用,他又提出幾項對比。
在第五章中,在論到因信稱義的果效之後,差不多完全是比方,為使論點更加明瞭。因保羅要指示我們這被神所救贖與祂和好的人,當從神的愛有多少的希求!神把祂的愛已經豐豐富富地傾倒給我們,當我們還作罪人已經失喪的時候,祂把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犧牲了。此後他又在罪與白白稱義之間,基督與亞當之間,死亡與生命之間,律法與恩典之間作一對比;因此顯出我們的罪惡不論多大,都被神無限的恩慈吞滅了。
第六章保羅論到我們在基督里的成聖。在我們得救之後,知道我們的得救是出於恩典,放縱肉體的情慾,以為沒有多大危險,這乃是自然的傾向;但相反地保羅在此爭論說,除非我們也把握住成聖,我們不能在基督的義上有分。他從洗禮來理論,我們借著洗禮與基督有聯屬,我們又與基督一同埋葬,我們既然在自己裡面死了,所以我們借著祂的復活而得新生。如此說來,一個人未得重生,不能披戴基督的義。因此他勸勉人要追求生活上的聖潔,這在那些從罪惡之國度出來而進入義之國度的人所必需,決不能在基督里尋找放縱情慾犯罪的自由。他也簡單提到律法的消除;由於律法之消除,新約就更大放光彩;因其中不但包含罪得赦免,也有聖靈的應許。
在第七章中保羅徹底討論律法的功用。他指出我們從律法得解脫的理由,那就是因為律法只是為定罪而預備的,但為了免得暴露律法至可羞辱的地步,他用極莊嚴的口吻聲明,決非如此;他指示我們由於我們的過失,律法才把得生命的機會一變而為死亡的機會。他也解脫罪如何因律法而增加。其次保羅述說到靈肉之爭,這就是神的兒女們,因受肉身之捆綁時,所必經的情形;因為他們內心中有私慾的遺骸,由此他們不能夠完全順服律法。
第八章包含著豐盛的安慰,這使信者的良心,在聽到以前所證實的背逆之後,不致戰兢灰心。但那些不敬虔之人,不可因此沾沾自喜,他首先證明這恩典只屬於那些重生的人,神的靈在他們裡面活著,而且佔領導地位。他揭露了兩件事--凡被聖靈栽植在主耶穌基督心裡的人,不論他們怎樣被罪壓傷,也決不能有被定罪的危險與可能;凡活在肉體裡面的人,既沒有聖靈的成聖,就決不能得到這大恩益。他後來解釋,神既然憑著祂自己的見證驅逐了一切疑懼,我們該有多麼大的把握。為了預期有人反對,他再度說明永生的確實性,不能受現世的罪惡妨害,或中途被奪取;在另一方面來說,我們的救恩卻因這些磨練而得到增進,拿救恩的價值和現今的苦難一比,那就算不得什麼。保羅以基督為例來堅固此項真理,祂本是神家的頭生的,又居於最高地位而且受苦,所以祂的模範是我們所必須遵循的。最後,他以歡呼雀躍、勇敢得勝撒旦一切的魔力與計謀的語氣作為結束。
保羅在第九章的開始就遇到以下這個異議--既然見到猶太人(盟約之監護者與後裔)棄絕基督,那麼就推出不是這從亞伯拉罕的後裔傳遞下來的約,沒有履行,就是基督並非所應許的救贖主,因祂沒有給以色列民作更妥善的準備。著者說出他對本國子民的愛心,又提到以色列人強過別人的那些特權。隨之他就用溫柔的語氣說到他心中所存的觀點,就是除去由他們愚昧無知而生出的障礙。他把亞伯拉罕的子孫分為兩等,指明凡按肉體從亞氏所生的,都成為恩典之約的繼承者;反而言之,那有亞氏信心的外邦人也成為他的子孫。他提出雅各以撒為例證,他後來又提到神的揀選,這就是整個問題的焦點。此外,揀選既單獨在乎神的憐憫,那麼若在人的分所應得方面來追因問果,就是徒勞無功。另一方面,還有被遺棄的真理,這種正義性是不容置疑的,除了神的旨意以外是沒有其他原因的。於本章之末,保羅闡明外邦人蒙召與猶太人被棄,乃為先知的預言所證實。
保羅在第十章的伊始復證明他對猶太人的愛,聲明虛偽靠賴自己的行為,乃是他們滅亡之因。為了免得他們以律法自負,他首先預防他們的異議說:"我們也是受律法的引導而得到信心。"他附加說,這義是由於神豐盛的恩典,毫無偏私地賜給各國的人,但這隻有那些特別蒙神光照的人才能領悟。保羅說,外邦人比猶太人更多得此恩典,這正如摩西與以賽亞所預言的;摩西預言到外邦人的蒙召,以賽亞預言到猶太人的心硬。
問題仍然存在:"按照神的聖約來說,在亞伯拉罕的後裔與列國之間沒有分別嗎?"為了回答此問題,保羅首先提醒我們,神的工作並不受我們的眼界所限制,因為神的揀選是我們難以窺察的;以前以利亞就在這一點上發生了錯誤,他以為真宗教在以色列滅絕了,但豈知在他以外尚有七千人未向巴力屈膝。再者我們不要為多數恨惡福音的不信者而氣餒。他至終主張神的聖約要延續到按肉體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但也只延續到神所預定揀選的人。然後保羅又對外邦人說,免得他們因被神揀選而生驕傲的心,對被遺棄的猶太人耀武揚威,因為他們根本也不比猶太人強多少,只是蒙了神的恩典而已,這就應當使他們更謙卑。猶太人究竟還未完全與亞伯拉罕的後裔脫節,因為他們至終要受到外邦人信心的刺激起而競爭,所以神要召集全以色列歸祂自己。
以下三章是屬訓誡性質的,但內容不同。第十二章包含一般性的基督徒生活上的教訓。第十三章大部分論到政府長官的權柄。我們能推想當時有些不守法的人,他們以為若不推翻政府的權柄,基督徒的自由是不會存在的。但保羅除了叫教會表顯愛心以外,他未給她加上什麼責任,他說這順服是包括在愛的條件之內。他以後又加上從前所提過的訓誨來指導信徒的生活。在下一章他提出特別對當代所需要的勸勉:因當時有些頑梗不化的人堅守摩西的禮儀,若以為忽視這些乃為不可容忍之過失;此外尚有些人,既知摩西的禮儀已在廢止之列,所以極欲推倒這些迷信,表明他們對於此事的蔑視。雙方都有些過之或不及之嫌;迷信派定別人為藐視神律法的罪;後者照樣不合理地嘲弄前者的單純。因此,使徒保羅勸勉雙方保持中庸之道,一者應當除去誇張與故意侮辱,另者應當避免過度的慍怒。他也將施行基督徒自由的秘訣告訴讀者,勸他們要在愛心與造就人的範圍內使用基督徒的自由。他特別著想到信心軟弱的人,禁止他們作違反良心的事。
第十五章開始再論到一般性的辯論,作為總題的結束--信心堅固的當為鼓勵信心軟弱的使用他們的能力。論到摩西的禮儀,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有著永遠的裂痕存在,保羅借移除雙方爭論的主因來抑制他們的爭競;因為他表明雙方的救恩都是單獨依靠神的憐憫;得救既然是依賴神,就當把依靠自己的思想完全除掉,想到將來同得天上基業的盼望,他們就應當彼此相愛。保羅急於避開為舉薦自己使徒職權的緣故,從此他獲得他所傳教理的權柄,他有時為自己辯護,並不敢擅專有教導的責任。他又挑起他們心中盼望的火花,說他不久要到他們那裡去,就是他在本書之開端所提到的;但結果無效,他提出當時不克赴羅馬的原因,那是因為馬其頓與亞該亞的教會託付保羅將捐款送交給耶路撒冷急需的聖徒。
末后一章雖然其中參雜一些有價值的訓誨,但差不多完全是問安語;並以祈禱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