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對神信仰和敬虔的宗教是真宗教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0-1-24 09: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8評論

我們對上帝的認識,理當首先教我們存敬畏之心,其次教我們向他求一切的善,並為我們所領受的讚美他。因為,你想到上帝,怎能不同時想到,你既然是他所創造的,所以你理當服從上帝的權威呢?並想到你的生命是由他而來的呢?你所行所做的,都必須與上帝有關呢?
 
既然如此,你的生活若不受服從他的願望所調度,就會敗壞不堪,因為他的旨意理當是我們行為的準則。你若不知道上帝是眾善的根源,也就不能清楚認識他。人心若不受本身的敗壞所誘,偏離思考的正道,這種對上帝的認識就會使我們存與上帝聯合,與信靠他的心。
 
甚至在最初之時,信徒並非夢想一位想像中的神,而是默想一位獨一無二的真神:他們對他並不憑空幻想,乃是以相信他所啟示他自己的為足,小心翼翼,免得因粗率魯莽地犯他的旨意而陷於錯誤。
 
凡這樣認識他,知道萬有都受他所支配的人,就一心信他為保護者,將自己完全交託他。那碓信一切幸福都是他所賜的人,一遇著急難欠缺,就會立刻求他保護援助。
 
他既然深知他的仁愛和慈悲,就一心信靠他,知道在他的寬大愛護之下,可以找到脫離一切患難的出路。他既知道他是主,是父,就認定自己應該凡事服從他的支配,景仰他的莊嚴,努力歸榮耀於他,並聽從他的命令,他既把上帝看為一位罰惡從嚴的公正法官,就常存戒慎恐懼之心,不敢幹犯上帝。他雖然恐懼他的審判,可是縱有逃避的機會,也不逃避;他喜愛主的懲惡與喜愛主的賞善一般,因為他相信,對不敬之人施以刑罰,與對善人報以永生,同是歸榮耀於上帝所不可少的。
 
此外,他禁止自己犯罪,不只是因為怕報應,乃是因為他敬愛上帝如父,尊崇他如主,即令沒有地獄,也不敢存心冒犯他。這就是純正宗教的性質。這樣的宗教包括信仰,兼有真敬畏上帝的心,出乎自願的尊敬,與合乎律法諸訓戒的合法崇拜。這一點尤須特別注意,因為人對上帝大都只有形式上的崇拜,而少有真心尊敬他的;在儀式上雖普遍地盡量鋪張,而誠心卻不多見。
 
摘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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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1-24 12:09
我一直以為基督教不願意說自己是宗教啊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24 13:47
在美一方: 我一直以為基督教不願意說自己是宗教啊
我也是,認為負面意義比正面的大。估計和文革的大批判有關。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1-24 14:53
那你認為基督教到底是不是宗教啊?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25 13:33
在美一方: 那你認為基督教到底是不是宗教啊?
基督教當然是宗教,但是宗教有真假之別。凡是敬拜和跟隨真神的教導和實踐的就是真宗教。

簡言之,是不是真宗教,不是根據名稱,而是根據內容。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1-25 13:35
追求永生: 基督教當然是宗教,但是宗教有真假之別。凡是敬拜和跟隨真神的教導和實踐的就是真宗教。

簡言之,是不是真宗教,不是根據名稱,而是根據內容。
謝謝回答哦,因為不少基督徒常說他們是基督徒不是基督教徒,因為跟隨基督是真理不是宗教。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25 13:52
在美一方: 謝謝回答哦,因為不少基督徒常說他們是基督徒不是基督教徒,因為跟隨基督是真理不是宗教。
這個說法也有道理。因為基督教實際上是基督徒的教育和實踐的綜合,而基督徒則是基督的追隨者,這些基督的追蹤者的活動是基督教的內容。因此,可以知道基督徒和基督教應該是並列的,一個是說人,一個說的是人的活動。而基督教徒就比較含混,也容易引起誤解。

而從英文來看,Christian, 很清楚應該是基督的追隨者,而不是基督教徒;而 Christianity, 是基督教,也不是基督教徒。

從實踐角度說,基督徒因為追隨基督,所有稱為基督徒;但是對基督徒的教導和實踐,基督徒就不是追隨的關係,而是他們的行為構成了基督教,因此確切地說不宜說是基督教徒。

但是對個體來說,個人的行為又要以教會的信仰告白,教會總體的行為規範為標準,以教會的紀律為自己的約束。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被稱為基督教徒也沒有很大不妥。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1-25 14:08
追求永生: 這個說法也有道理。因為基督教實際上是基督徒的教育和實踐的綜合,而基督徒則是基督的追隨者,這些基督的追蹤者的活動是基督教的內容。因此,可以知道基督徒和基
你是不把我整糊塗就算沒寫啊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25 14:23
在美一方: 你是不把我整糊塗就算沒寫啊
這也說明了人的東西沒有絕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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