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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生活觀 #2: 兩性觀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0-1-7 14: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4評論

經文: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主題:清教徒生活觀 #2: 兩性觀

今天下午又是我們一月一次對清教徒生活的學習。儘管我是從其他來源搜集資料,但我依靠的是《入世聖徒:還清教徒一個原本真面目》這本書,作者是惠頓學院的利蘭·萊肯教授。我想這本書還有印行的,我覺得怎樣推薦這本書也不為過。如果你們要讀清教徒的作品,但又被他們的文字嚇倒,那麼就從這本書開始吧。

上一次我們看了清教徒的工作觀。大多數人認為清教徒是工作狂,熱愛金錢,看成功是他們得揀選和永生的證據。這些都是錯的!他們相信人要努力工作,但決不會忽略了其他事情,比如家庭,教會和社會。賺錢當然是工作的一個目的,但不是最高的目標,甚至連第二第三高的目標也算不上!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榮耀神,培養你的能力,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關於最後那一點看法,就是清教徒認為成功證明了他們是蒙揀選的,這完全是不對的。他們的後代,那些最屬世的人可能會這樣認為,但真實的情況決非如此。清教徒有著一種健康和平衡的工作觀。

現在我們來看第二個題目,這比第一個題目更遭人誤解:清教徒的兩性觀。

神話

講到性,清教徒非常壓抑,他們幾乎不談論這個問題,當他們講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們總是負面的。他們穿著長長的黑衣,當一個婦人犯了姦淫,他們就把紅字縫在她的衣服上。「像清教徒那樣」,這個說法意味著對性閉口不談,壓抑。

關於服裝這個問題,我所能說的是:如果你們去看古畫,就會發現清教徒的穿著打扮和德國的路德宗信徒,英國的安立甘會信徒,或者巴黎的天主教徒沒有任何不同。並不是彷彿清教徒牧師的妻子在海灘上穿著遮蓋全身的黑色泳衣,而教皇的情人則是穿著挑逗人的黃色點點比基尼!

那是很愚蠢的批判,其實是想搶分,而不是想進行認真的討論。

但是關於其他各點,我要努力向你們說明,清教徒不僅和習慣的看法不一樣,常常還是與這些看法相對立的!

清教徒反對些什麼?

在兩性的問題上,清教徒反對三樣事情:獨身主義,婚外性關係,以及在婚姻中沒有愛的性關係。

獨身主義。清教運動是在宗教改革開始后五十年內開展起來的,這意味著他們花了很多精力要使自己和羅馬天主教分別開來。

在那個時候,天主教對性的觀念是非常負面的,甚至對婚姻內的性觀念也是如此!利蘭這樣歸納,

「在整個中世紀,天主教會對性的主流態度就是性愛本身是邪惡的,就算它的對象是人的配偶,它也仍是邪惡的。特土良(Tertulian)和 安波羅修(Ambrose)寧願人類絕種也不願意人類通過罪,就是性交繁殖後代。對奧古斯丁來說,婚姻里的性是無罪的,但與之相伴的情愛是有罪的。

「這些對性的拒絕導致天主教對守童身和獨身主義的尊崇。到了五世紀教士被禁止結婚……奧古斯丁常常建議結了婚的夫婦禁戒性生活……耶柔米(Jerome)說,儘管有結了婚的聖徒,他們卻總是守著童身。按照安波羅修的說法,結婚的人應該對他們活在其中的光景感到羞恥……屈梭多模(Chrysostom) 說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不可能有過性關係……尼撒的格列高利主教(Bishop Gregory of Nyssa) 說神造他們的時候他們是沒有性慾的,如果他們不墮落,人類是可以通過某種像植物那樣無害的方式繁衍後代的!這種傳統到了天特總會的時候達到巔峰,該總會對那些否認守童身比結婚更超越的人加以譴責。」

清教徒把這種教訓連根拔除。以下是短短一些原話引用。

「禁止結婚,這是一種鬼魔的教導。」(威廉高格William Gouge)

「是魔鬼帶入對婚姻這尊榮光景卑賤的看法。」(薛伯斯Richard Sibbes)

「(使徒說)婚姻的床"本身是沒有污穢的,但是撒但的靈,通過人,倒不如說是牲畜,說話,說婚姻是羞恥的。」(蓋特克Thomas Gataker)

當某人稱婚姻必然是一種罪,科頓·馬瑟這樣回答,

「這必然是好的。」

清教徒當然明白聖經,他們相信有一些男女是被神呼召去獨身,但那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常規。他們說,大多數人應當結婚,夫妻之間應當有性愛生活。清教徒是極力反對獨身主義(少數對此有特別呼召的人除外)。

婚外性關係。清教徒也反對婚外性關係,這包括婚前的(這是淫亂)和婚後的(那是姦淫)。對我們來說這聽起來是否太幼稚了,彷彿這是一個不可能達到的標準?但是事實是:

*整本聖經都是譴責婚外性關係的。
*在過去1,000年間,西方大多數人對此都是相當迴避的。濫交,「一夜情」,婚前有是十幾個(或者一百多個)伴侶,這不是常態,而是例外。並不是說那時候基督徒比較多,而是那時的文化和我們今天的文化相比,沒有如此公然異教化。它沒有讓荷爾蒙停下來,但減慢了它的奔放不羈。

馬太亨利對婚外性關係有這話要說,

「使徒在列舉這些誡命的時候,把第七條誡命放在了第六條之前,首先說這一條:『不可姦淫』;因為儘管這事常常是用愛的名義(可憐一個如此美好的字竟被如此濫用),然而其實它就像殺人和偷竊一樣,是一件大罪,這表明真正弟兄之愛是首先愛我們弟兄的靈魂。那試探別人去犯罪,污穢他們的心思和良心的人,儘管他假裝有最富激情的愛,其實就像與人靈魂爭展的魔鬼那樣,是恨他們。」

清教徒痛恨的第三件事就是在婚姻中沒有愛的性關係。波金斯和彌爾頓(John Milton) 講到這點,他們對此並不是委婉含糊,

「再也沒有什麼比待妻子像娼妓一樣來愛她更無恥的了!」

他的意思是,人在白天像對待一條狗一樣待妻子,卻要她在床上像一隻野貓!就像扮演娼妓的角色,假裝她瘋狂愛上這人,而實際上,她對這一整件骯髒的事情是深惡痛絕。這就是波金斯對沒有愛的性生活的看法。彌爾頓說得更直接,

「愛消失的時候,肉體的作為確實可以持續,但不是聖潔,不是純潔,不是與神聖的婚約相稱的,充其量是一種動物般的排泄!」

沒有愛的情慾就像狗在大街上交配!

就是這樣,清教徒反對什麼呢?他們反對獨身(對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反對婚姻之外的性關係,他們反對即使在婚姻中那沒有愛的性關係。

清教徒支持什麼

講完了清教徒在兩性關係方面反對什麼之後,我們需要繼續問,他們支持什麼。一些方面是不言而喻的了,但讓我快快提幾點清教徒支持的事情。

首先,他們認同伴侶關係。當然大多數的清教徒都希望有孩子,但是他們並不認為懷孕是性愛唯一,甚至是最大的目的。彌爾頓說道,

「神在設立婚姻當中首先教導我們他為何要這樣做,這是為了安慰人,使他重新得力,抵禦孤單生活的惡事,更不用說後來的繁衍目的了。」

這是對創2:18的評論,這節經文不是說,「那人沒有孩子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它所說的是,

「那人獨居不好。」

對其他事情來說,婚姻里的性愛也是好的。但它第一位的目的就是結成伴侶關係,一男一女間緊密和親愛的伴侶關係—「至死不渝」的關係。

這就解釋了婚前性關係,姦淫,色情,等等其他錯在何處。並不是說神要剝奪我們一切的歡樂,而是他要讓我們得到最大的快樂。這不是在一系列的苟合里可以得到,只有在持續一生的交往中才能得到。在性這個問題上,清教徒是支持伴侶關係的,這是第一號的事。

第二,他們支持婚姻中的浪漫。對大多數人來說,「浪漫的清教徒」聽起來就像「高高的侏儒」一樣矛盾。但在事實上,清教徒強烈支持婚姻中的浪漫。

一位牧師在解釋箴5:18-19 (它把一位妻子比作是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時這樣說:

「這裡選擇用麀鹿和母鹿,是因為它們最受它們伴侶所愛……它們甚至在發情時為它們而瘋狂,渴慕它們。」

另外一位清教徒塞克斯(William Seckers) 寫了一本關於婚姻的書,他把夫妻比作是
「兩件作樂的樂器,兩條一致流動的溪流。」

其中一位偉大的清教徒名叫胡克(Thomas Hooker)。他寫道,

「人內心愛慕他所愛的女子,在夜晚夢見她,醒來的時候眼中有她,坐在桌子旁的時候沉思想念她,旅行的時候與她同行。她躺卧在他的胸懷,他的心信靠她,這要使得所有人不得不承認,他感情的流水就像澎湃的大河,全時間盡全力流動。」

所以,清教徒看待性,並不是把它看作是生理上的事情(為要孩子),或者是齷齪的事(為了滿足邪惡的男人),而是把它看作是浪漫之愛的表達。

第三,清教徒贊同隱私。近年來隱私這個詞變得有壞的意味,如果一件事情是事關隱私的,那麼它一定是醜陋或者羞恥的。所以人的理由就是,性不是醜陋羞恥 的,所以我們大可以公開把它展示出來,用穿衣,走路,挑逗等等的方法展示出來。

清教徒沒有把隱私和錯誤等同起來。他們說性愛是非常好的,但把它帶出到眾人面前,這隻能把它變糟,不能變得更好。婚姻其中一樣最偉大的方面就是人能在他單獨一人的時候認識他的妻子。但如果她把這一切都抖露出來,讓大家都可以看見,他就失去了某樣對他來說非常寶貴的東西。為達到這層次,你並不需要走向極端,披上面紗,或者穿上黑黑寬大的衣服。

但是謹守是很重要的,它不是奪去了性愛中一切的活力,反而使它變得大為美好。
清教徒贊同的第四件事是性愛要經常。他們並不認為一年一次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是足夠了。他們警告夫妻禁慾的危險;他們敦促丈夫不要太經常離家外出,或者離開時間太長。我讀到其中一件最令我驚奇的事,萊肯教授說,

「在新英格蘭,一位妻子首先向她的牧師,然後是全會眾投訴,說她的丈夫忽略了他們的性生活,教會按著程序把這人逐出了教會。」

清教徒支持的第五件事是面對事實。他們認為婚姻是奇妙的,但他們知道丈夫和妻子都不是完全人,有時候你得按你丈夫或妻子的本來面目加以迦納!

湯馬斯·撒切爾(Thomas Thatcher)說,「不要在你們的關係中去找完美,神把完美留下來,要等到另外一種光景,那時婚姻是不需要的了。」

奧森布理齊(John Oxenbridge)說,「限制你的期望,記住你是和一個亞當的子孫結婚,以此為婚姻的嚴酷作好預備。」

這一切意味著,「丈夫和妻子一定要操練耐心,溫柔,容忍,把激起怒氣的事情忘掉。」

清教徒教導人婚姻崇高的理想,但是他們也面對現實,知道我們並不總是能達至這些理想;有時候我們要接受那現實的,而不是那應該是這樣那樣的。

最後一件事情:清教徒贊同成聖(聖潔)。一段美好的婚姻可以是充滿奇妙有趣,歡愉,令人激動,但最終來看,它不止是有趣,歡愉,激動。約翰科頓(John Cotton)說道,

「要小心,免得你把婚姻的目的變得不能高於它自己,而是要更好接受裝備去服事神,帶你和你的妻子更接近天堂。」

換一句話說,婚姻是一種蒙恩手段,是神為那將要臨到的世界預備我們的一種方法。從消極方面說,使我們更忍耐,更饒恕;從積極方面說,給我們一個提示,有愛的相交會是怎樣,使我們願意永遠與他同在!

這就是清教徒的兩性觀。如果我們既學習也效法,我們就有福了。

Michael Phillips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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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遙祝 2010-1-7 18:11
問候永生!
回復 comptcity2002 2010-1-7 23:18
學習了。
回復 普通一丁 2010-1-7 23:49
性愛,是上帝給一對相愛男女結成夫妻之後的禮物。
回復 追求永生 2010-1-7 23:52
普通一丁: 性愛,是上帝給一對相愛男女結成夫妻之後的禮物。
是的,一切都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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