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神的報應
(這是我在《基督家園》的一個跟帖。主貼是談神對迫害基督的人的報應的。轉載在這裡,供感興趣的朋友參考)
本文談的主旨是神對惡人的報應。既然從歷史角度出發,資料只能限於歷史上發生的事情。我不知道相關的歷史是否如此,我想也不必去進一步考察。我只想說兩點,供大家參考。
第一,惡人惡報,這是聖經的教導。這種報有兩種,一種是在這個世界的報應,比如法老和迦南人。第二是永久的懲罰,比如撒旦和墮落天使及其一黨。這個世界的報應我們可以看到;永世的報應除非聖經有啟示,我們不得而知。同時,要注意,同樣的苦難也有可能是對義人的考驗,比如約伯和耶穌的苦難。所以不要以為是苦難就是懲罰。
第二,在所有的罪惡活動之上,神有預定的計劃,因而這些罪惡活動雖然是由作惡的人自己承擔罪責,但是也是為了神的目的服務的。最明顯的就是耶穌的十字架被處死。因此,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只看到惡人行惡,忘記了神的大能掌管一切,忽略了萬事共同效力,讓愛神的的人得益。
因此,我們凡事都應該自問一下,自己是不是以基督的心為己心了,是不是一心愛神了,只有確定自己和神同在,而不是為了自己或者別的東西,才能保證自己得到神的大能的保守,避免神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