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可以用更直接的方法解決撒旦的誣告,甚至根本不讓他有誣告的機會。神的能力能作到他所願意作的任何事情,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是這只是我們的一種設想,不是神的計劃。聖經不是虛擬的故事,而是確定無疑的歷史。神已經這樣作了,必定有其計劃的意義。這個意義何在,聖經的教導本身
已經給我們清晰的脈絡。是不是所有看聖經的人都能懂,答案是只有屬神的才能懂。這個答案有兩層意義。第一層,反神的人,永遠不能懂。他們不懂,不是他們的能力
不夠,而是聖靈根本就沒有光照他們的心靈,所以他們不能理解屬神的事情。
第二層意義是,我們自己的屬神知識還不夠,還需要聖靈的繼續恩賜屬神能力和信心,通過不同方式,在屬神的知識海洋里尋求,得到智慧和真知的裝備。這是一個
漫長的過程,可以說要活到老學到老。這裡也有一個端正態度的問題。首先,我們知道,我們的探求,是在神的裡面,不是在神的外面,所以對神的信心至關重要。
其次,既然是求知,方法論也是不可偏廢的。現在世上的一些流行的說法,比如不信者,試圖站在人與神之間當裁判的人,反神者,他們有一套在神外面的觀點和說
法,自以為超然公正,實際是和神沒有聯繫,說到底是與神的道背道而馳的。這樣我們必須學會辨析和捨棄,才能不影響我們的尋求屬神的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