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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談因信稱義

作者:追求永生  於 2012-1-11 11: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2評論

又談因信稱義

其實,因信稱義這個教義每個字都不簡單,都需要對相關的聖經教導有全面的透徹的了解,才能準確地理解和遵行這個教義。含混膚淺的理解,是誤解的根源,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這個教義的陷入這種誤解的都不乏其人。

因,不是原因,而是藉著,通過的意義。

信,是信入耶穌,通過相信依靠耶穌,進入耶穌裡面,與神同在。

稱,是宣稱,就是被法官認定以後當庭宣布這個法律決定,這個涉及神的最後審判。

義,義人,就是符合神的要求的人,可以與神同在,得到神的永生祝福的人。

這個教義說明我們得救的原因,是神的恩典,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把他的義歸算給我們,而不是我們靠自己的好行為贏得得救。

因此這是一個認識神的恩典和救恩來源的教義。不是可以給自己的犯罪甚至懶惰找借口的教義。如果以因信稱義作為自己犯罪的借口,懶惰的理由,依我看,他不僅不懂這個教義的真髓,甚至和神的救贖都還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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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2-1-11 22:16
還是含混,主要在信和行的關係上面
回復 同往錫安 2012-1-12 02:06
在美一方: 還是含混,主要在信和行的關係上面
神的恩典是信的根源,行為是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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