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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台灣大學教授王曉波在武大的精彩演講

作者:廣南子  於 2008-4-28 18: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政解讀|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各位武漢大學的同學:大家好! 大家晚安! (掌聲)

  我很高興知道大陸的年輕朋友關心祖國的統一問題。所以,我深深地感覺到:「德不孤,必有鄰。」

  我在台灣為祖國的和平統一已奮鬥了三十年。祖國大陸的年輕一代,有這麼多人關心著祖國的統一,關心著祖國的前途。所以更使我有信心認為:祖國的和平統一一定會實現,(掌聲,長時間)以及中華民族的復興一定可以在我們這一代的手裡完成。

  從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受盡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凌辱。今天,最後剩下的問題,從港澳回歸之後,那就是台灣問題。台灣問題的解決,不僅僅關涉著祖國的和平統一問題,而且也關涉著二十一世紀中華民族復興的問題。

  在這裡,我以一個在台灣為祖國和平統一奮鬥三十年的人的身份,給各位介紹一下我們在台灣所研究的,所理解的,所認識到的台灣問題以及中國的和平統一問題。


古代中國與台灣


  今天中國的統一問題主要是主權的問題。

  我們從歷史來考察台灣的「主權」問題。從國際法上來講,近代的主權說有:發現說,地理說,人種說等等。

  從發現說上來講,根據《台灣府志》的記載認為,《尚書.禹貢篇》所說的揚州指的就是今天的台灣。後來還有許多的傳說,這些傳說,很抱歉,都是只此一說,別無旁證,我們也只能聊聊而已。

  從可信的歷史來講,到了三國時代東吳孫權曾派諸葛直和衛溫到台灣。到台灣幹嘛呢?到台灣抓兵,就像國民黨當年在大陸抓兵一樣。(笑聲)結果不理想,諸葛直和衛溫後來被誅。到了隋朝,又派了人去台灣。大概到了三國吳時,漸漸地可以確定當時《臨海水土志》所言的東夷就是今天的台灣。

  從發現說來講,老實說我不太喜歡用這個理論。為什麼?因為歐洲人喜歡說他們發現了美洲大陸,但是美洲的原住民印地安人抗議:我們在這裡活得好好的,怎麼要你來發現哪!(笑聲)所以我不採取發現說,因為台灣的原住民也在台灣活得好好的,沒人要你去發現人家的,這裡有大漢沙文主義的觀點在內。

  那麼另外有所謂的地理說,認為根據地質學家的說法,台灣跟大陸在若干萬年前是陸地相連的。我看這也不是太有力的證據。為什麼?因為朝鮮跟中國也是只隔一條鴨綠江相連,越南跟中國也是陸地相連,俄羅斯、哈薩克也跟中國陸地相連。(竊笑)那你不能說陸地相連就是我的領土主權哪?如果是,那太好了,那整個歐亞大陸都是我們的領土。(大笑,鼓掌)所以我們認為地理說也不能成立。

  另外有人種說,以人種說,當然你現在以台灣的漢民族來講,都是從大陸移民過去的,不過我也可以告訴各位,台灣的原住民不見得就一定是從大陸移民過去的。當然對於原住民的說法也有好幾種。像日本學者金關丈夫就認為,台灣的原住民的文化跟浙江良渚文化的靴形石器文化是相同的,是從浙江良渚文化過去的;像日本學者鳥居龍藏認為,台灣原住民與中國西南苗族有關;另有學者認為,中國台灣的原住民是菲律賓、馬來西亞,甚至於印度尼西亞這一圈的所謂的南島語系的民族。南島語系的民族又有不同的說法:一種說法認為南島語系的民族北上到台灣的;另外的說法是南下說,認為是由台灣南下的,而台灣的南島語系又是跟浙江的良渚文化有關聯。

  我不是考古學家,他們扯來扯去,我也搞不清楚。不過,我們知道,一個民族是可以建立幾個國家的,一個國家也可以包括好多個民族的。所以我們認為,人種說也不能作為台灣主權確立的根據。

「永遠割讓」與「永遠光復」

  從現代近代的國際法的觀點來看,我們認為有一條是台灣「主權」確立的開始。那就是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鄭成功與當時的荷蘭行政長官揆一簽定《十八項協定》。

  鄭成功把一些珍珠寶貝財物讓荷蘭人拿走,土地乃我「先人遺物」,要歸還於我。鄭成功為什麼講這話?台灣在當時是中國海盜和商人往來棲居之地。所以他跟荷蘭人講,台灣乃我「先人遺物」,你要還給我。

  這十八項協定的簽定有什麼意義?這十八項協定的簽定,從現在的國際法來講,應該說是一個國際條約。台灣,以前,不管你是誰的,現在我從荷蘭人手裡拿來了,有條約為證,那就是我的了。譬如你有一張桌子要賣給我,我付了錢給你,你開了收據給我。這張桌子是你偷來的也罷,搶來的也好,我不管。我付了錢,這個就是我的了。要追贓的話,請找公安局。(笑聲)

  所以台灣「主權」是在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確立的。而鄭成功確立這個「主權」又跟中國有什麼關係?當時滿清已經入關,台灣歸還給你鄭成功,那就是你鄭成功的私人之物了,與中國有什麼關係?不是,鄭成功收復台灣,他並不是代表鄭成功個人收復台灣。鄭成功收復台灣所用的年號是永曆年號,永曆年號是大明的國號。大明的國號是代表著當時的中國政府,揆一把台灣交給鄭成功,是把台灣交給中國的代表。所以,一六六二年二月一日確定台灣的主權屬於中國。而後來大明帝國被大清帝國所繼承。台灣也在康熙時被併入了大清帝國的版圖。

  台灣在滿清從鄭成功手裡繼承下來以後,到了一八九四年甲午戰爭失敗,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訂立,把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有一些「台獨」的朋友講,(笑聲)《馬關條約》規定中國永久割讓台灣給日本,你們中國人不守信用,竟然又光復了台灣。

  《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是由於中國的戰敗,所以我在台灣跟「台獨」的朋友在電視上辯論,我答覆他們:戰敗當然永遠割讓,那當然,戰勝以後就只好永遠光復了。(笑聲,長時間熱烈鼓掌)那不然怎麼辦哪?(鬨笑)中國人經過八年抗戰,犧牲了三千五百萬人,台灣的主權終於得到恢復。台灣是根據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然後《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以後恢復的。

  在這裡我也要向各位年輕的朋友們報告,《開羅宣言》的時候,美國內部就有過激烈的爭論,討論是不是應該答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戰後把台灣歸還中國,而當時的美國遠東戰略小組就曾經激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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