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國會議員打架是國家處於進步中的體現

作者:廣南子  於 2008-1-14 09: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政解讀|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一雙在菜市場買的價值60美元的高跟鞋,經過一次拋擲的物理運動后,就賣到了一萬美元,這是前不久從台灣傳過來的消息。這是怎麼回事?原來,在今年初在台灣立法會上,民進黨籍的女「立委」王淑慧,脫下該鞋狠K國民黨籍的立法院長王金平,該鞋被媒體稱為「旋風飛天鞋」。後來,該鞋通過網拍,被舊金山一個華人出一萬美元買下來,作為「民主見證」。其實,這樣的事情在台灣已經司空見慣。國會議員打架似乎已經成為了台灣民主特殊的品牌標誌。下面就是打架場面之一:



台灣立法委員打群架的事情,在大陸媒體多有報道。其混亂場面讓我們大陸人瞠目結舌:原來國會也可以這樣開——比拳頭而不是數人頭。許多朋友由此而得出了台灣民主糟糕的結論。在許多人看來,民主不是一個『好東西』,有了民主之後又能怎樣呢?或者,就算民主是個好東西,但它不適合中國人,看看台灣人民糟糕的處境就明白了。於是,我們對秩序井然的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出無限優越感。

小時候,媽媽教育我們:「打架的孩子不乖」,國會議員打架就更不乖。無論基於什麼理由,作為代表人民參政議政的議員,在國家立法機構裡面大打出手,往輕里說,是大失風度;往重里說,是使民主蒙羞。

難道議員們不明白這個最樸素的道理嗎?我想,他們肯定明白,比我們更明白,那為什麼在國會裡還會發生這樣丟臉的事情呢?有人可能會說,中國國情特殊,中國人缺乏民主素質,所以一民主就亂。事實上,國會議員打架不是台灣的個別現象,而是一個民主世界存在的普遍問題,俄國、烏克蘭、韓國、墨西哥、甚至日本、美國都發生過類似事件。




2005年3月30日下午,俄羅斯國家杜馬在召開全體會議時,來自俄羅斯自由民主黨和「祖國」黨的代表因口角而大打出手。會議大廳隨後發生群毆事件,自由民主黨領袖、副議長日里諾夫斯基被剝奪了一個月的表決權,如圖:





2005年11月23日,部分韓國議員在首都首爾召開的國會會議上就是否開放國內米市打成一團。如下圖:




2006年2月9日,在烏克蘭總統尤先科到議會發表年度國情咨文之前,議員之間發生群毆事件,如下圖:





2006年5月28日,在土耳其大國民議會以361票贊成的結果第二次通過關於直選總統的憲法修正案時,土耳其反對黨議員與執政黨議員扭打起來,如下圖:




2006年11月,墨西哥當選總統費利佩·卡爾德龍將於12月1日宣誓就職,而左翼的民主革命黨一直對選舉結果不服,宣稱要以實際行動阻止就職儀式。為確保總統就職典禮順利舉行,卡爾德龍所在的國家行動黨的議員們11月28日上演了一場「演講台保衛戰」,在議會內與反對者發生激烈的肢體衝突並勝利搶佔總統就職儀式的重地——眾議院演講台。








最具戲劇性的是日本國會議員打群架的場面。我們知道,日本人一向以禮貌著稱,但在國會裡面打起架來,其火爆程度是其他國家望塵莫及的。2006年,就是否向伊拉克派兵和改革養老金等議題上,引發議員間的暴力衝突。其中一位女議員跳上桌子,與男性議員們大打出手,不但因身穿短裙走光,胸罩還被當場扯掉,如下圖:




人們有一種誤會,以為不成熟的民主國家才會發生議員打架事情,其實,在民主成熟的國家同樣有類似事件發生。2006年6月7日,因口角美國阿拉巴馬州參議院一名共和黨議員對一名民主黨議員大打出手,下圖是CNN記錄的當時的畫面:



不僅如此,美國歷史上還發生過議員在國會裡決鬥導致死亡的事情。而民主制度歷史最悠久的、以紳士著稱的英國人又怎樣呢?在英國國會裡,座椅連成一片的,為什麼要這樣設計呢?據國會接待人員說,因為當年國會議員曾用椅子來打架,所以才改成現在這樣連成一片誰也搬不動的樣子。

以上事實表明,議員打架非偶然,帶有制度性色彩,那麼民主究竟是怎樣引發議會暴力的呢?民主的過程是不同利益集團在法律的框架下討價還價的過程,無數集團追求它們自身利益的過程就是公共利益得以確定的過程。為了使自身集團的利益上升為公共利益,每個集團都委託自己的代理人即議員在國會裡為自己說話。由於不同集團各有各的利益,矛盾和衝突在所難免,所以議員之間的矛盾和衝突也在所難免。矛盾激烈時,人們有兩種方式來進行自身利益的訴求,一種是直接的,即發動群眾進行遊行示威,另一種是間接的,即通過國會議員的爭鬥來達成自身利益的實現,所以,在西方有一種說法,國會殿堂中的抗爭就是群眾運動的延伸。群眾遊行示威時,難免會發生一些暴力衝突,當然,這種暴力衝突也就有可能延伸到議會鬥爭中。

正因為議會鬥爭是群眾運動的延伸,議員們必須卯足勁在議會裡為自己所代表的選民去爭取利益,爭得越厲害,越能夠得到選民的喜歡,下次才有可能再次中選。你看,在台灣的拳頭議會裡面,議員們之所以紛紛做武打秀,就是因為他們明白「衝上去才有民調」的道理。在設計代議制民主時就存在一個基本的導向,議員必須千方百計取悅於民眾,這和專制制度的導向正好相反。為什麼在專制制度下,國會的意見表達是高度一致、高度和諧的?因為專制體制下的所謂議員是對上負責的,他們無須取悅民眾,他們取悅於最高統治者就行了。於是,最高統治者的意志就是他們的意志,一個人的思想就把所有議員的思想統一了,既然,大家思想是統一的,那麼議員之間就不可能吵架,更不可能打架。

我們回想一下,在納粹德國的國會裡的情形。議員們行同樣的禮,講同樣的話,沒有任何爭議。最常見的場面是,每次希特勒一講完話,納粹議員們象機器人一樣站起來,「唰」地伸直了手臂,然後,熱烈鼓掌,其和諧團結的場面簡直令人感動。

在從民主的程序來看,它天然地就包含了對議員情緒化舉動的寬容。英國是議會民主的創始人,早在1581年,英國人就為議會制定了一系列規則,被稱為《羅伯特規則》,其中有一項規則是,「如果發言人的言論顯然與議題無關,而且其它與會成員已表現出對此的反感(如噓聲),則發言人的發言應予制止」。所以,在英國議會裡任何人講話都可能遭遇噓聲,甚至英國女王也不例外。噓聲是一種帶有情緒化色彩的反應,既然噓聲是被允許的,那麼從噓聲到動手敲打桌子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再從敲打桌子發展到敲打對手的身體也同樣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們發現,當英國人開始在議會裡又打又鬧時,中國參政的人們正恭恭敬敬地站在朝堂兩邊,揣測皇帝一個人的心思,以便君臣同心治理好國家;當納粹德國上上下下齊心致力於用德國的劍為德國的犁尋求生存空間時,美國的羅斯福正在焦頭爛額,因為國會不贊同他加入二戰的政策,僅僅為了一個《租借法案》被國會通過,羅斯福就煞費苦心地先修改《中立法案》,他的政策遠不如希特勒的執行得順利。然而,最後的結果是吵得越凶的國家犯的錯誤越少,他們最終戰勝了議事秩序井然的國家。

如果我們想要團結勝利的大會,就必須徹底終結議會裡面的吵鬧,而要終結吵鬧,唯一的途徑就是用暴力壓迫議員們閉嘴或者迫使他們只講統治者希望聽的話,這樣就和諧了。問題是,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兩個規律,一、不在議會裡面打就在戰場上打;二、議員不在議會裡面爭鬥,群眾就會在街頭爭鬥。相比之下,議員在議會裡面爭鬥,哪怕打得頭破血流,是人們捍衛自身利益代價最小的方式。從這個角度來說,在國會中最可恥的不是打架的議員,而是沉默的議員。

by 劉支書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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