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周恩來總理的人民幣收支

作者:廣南子  於 2008-1-13 15: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史博覽|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周恩來總理1976年1月8日去世后,身邊工作人員整理了周恩來和鄧穎超兩人的工資收入和支出帳目。

收入只有單一的工資和工資節餘部分存入銀行所得的利息,別無其他進賬。

而支出的項目比收入的項目要多一些,大體有這樣幾項:伙食費、黨費、房租費、訂閱報紙費、零用費(購買生活用品),

特別開支:補助親屬和工作人員、捐贈費。
(一)周恩來、鄧穎超18年總共收入16萬多元

    從有記載的1958年算起,截至1976年,周恩來和鄧穎超兩人18年間共收入工資161442.00元,平均每年8969元(筆者按:大約摺合今人民幣9萬元。)此外再沒有任何其它收入……



在這18年的全部開支裡面,周恩來用於補助親屬的36645.51元,補助工作人員和好友的共10218.67,這兩項支出佔總收入的1/4。這說明兩位老領導對有困難的同志給予補助,體現了關愛。比如說,給周總理開車多年的司機鍾步雲,因克什米爾公主號飛機失事遇難,多年來周總理、鄧穎超都關心著他的家人。得知他的女兒結婚,鄧穎超給她送去300元作為結婚的費用。在20世紀60年代這300元可不是小數了(筆者按:大約摺合今人民幣3千元)。鄧穎超經常這樣講,拿自己的錢補助同志,也就節約了國家的錢,這些同志就不會再向國家申請補助了。

    周總理的月薪404.80元和鄧穎超的月薪342.70元,合起來是747.50元,在當時領導人的收入中,不算少。(筆者按:當時1元大約摺合今人民幣10—16元。)



    五位政治局常委的工資都是一個級別,而夫人們的收入就不等了。1984年4月,鄧穎超曾對親屬們說:「定工資時,蔡大姐(蔡暢)是3級,我是5級,到他這兒就給劃到6級……就因為我是他的妻子。」鄧穎超講這些事的用意,是在教育後輩。她深有感觸地說:「名人之妻難做。你們是名人的侄兒侄女,也同樣難。你們只有好好嚴格要求自己謙虛謹慎,做好本職工作。」

    周總理和鄧穎超沒有親生子女,經常把剩餘的錢拿出一部分來補助他人。他倆除每月應繳納的黨費外再多餘的錢,積蓄夠5000元就交黨費。周總理去世后,兩人合計積蓄5709.80元。這以後,鄧穎超個人還交過3000元黨費。20世紀80年代,隨著工資的調整,鄧穎超收入增加,1992年7月最高達到過 706.50元,她仍然堅持艱苦樸素的生活,仍然幫助有困難的親屬和工作人員,對執勤部隊進行生活補助,捐贈希望工程、亞運會等。

    1992年,鄧穎超去世后,工作人員遵照她的囑託,把她所有的積蓄,包括已購買的國庫券550元,共計11146.95元,全部交了黨費。
(二)周恩來總理廉潔自律

衣著——

在人們在印象中,周恩來總是那樣衣冠楚楚、風度翩翩。殊不知,他僅有的幾套料子服裝,大都穿了幾十年,有的破損了,織補後繼續穿。有一次,他穿織補過的衣服接待外賓,身邊工作人員說這套「禮服」早該換換啦。他笑笑說:「穿補釘衣服照樣可以接待外賓。」「織補的那塊有點痕迹也不要緊,別人看著也沒關係。丟掉艱苦奮鬥的傳統才難看呢!」至於他穿用了幾十年破舊的睡衣,皮涼鞋和第一代上海牌國產手錶等已作為珍貴文物,存放在中國歷史博物館。



飲食——

周恩來的家常飯菜很簡單,主食經常吃些粗糧,副食一般是一葷一素一湯。

他規定的工作餐標準是四菜一湯的家常飯菜。他說:「四菜一湯既經濟又實惠。」

他在外地視察或主持會議,同大家吃一樣的飯菜,不搞特殊,離開時一定付清錢和糧票。

他不僅自己這樣做,還要求其他領導幹部也這樣做。

一位專機機長的回憶,頗為傳神地反映了他在飲食方面的律己要求。有一次,這位機長看他吃飯,掉了個飯粒在桌上,他連夾兩次才夾住放進嘴裡,笑著吃了。



住房——

建國初期,周恩來搬進了中南海西花廳,一住就是26年,直到他去世。西花廳是乾隆年間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濕陰冷。身邊工作人員於心不安,多次提出修繕,但他堅決不同意。

1959年底,趁他和鄧穎超出差外地時間較長,對西花廳進行了保護性維修。他回京一進門就驚訝地問:「這是怎麼回事?誰叫人們修的?!」

他還說:「我身為總理,帶一個好頭,影響一大片;帶一個壞頭,也影響一大片。所以,我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按照他的要求,撤掉了新添置的地毯、沙發、窗帘、吊燈等陳設。事後,對這次「修房風波」,他主動在國務院仁義上作了三次檢討,向到會的副總理和部長們說:「你們千萬不要重複我的這個錯誤。」



用車——

周恩來對自己乘從的轎車沒有什麼特殊要求,後來他經常乘坐的專車是紅旗轎車。

他說:「別人不坐我坐,我喜歡國產車。」

國家進口了一批國級賓士車后,有關部門想給他換一輛。他不同意,嚴肅地說:

「那個賓士車誰喜歡坐誰坐去,我不喜歡,我就坐『紅旗』車。」

在用車問題上,他公私分明,毫不含糊。他去理髮,看病,探親訪友,看戲等,都算作私人用車,總要叮囑身邊工作人員照章付費,從工資中扣交。
(三)周恩來總理的請客送禮

周恩來個人請客吃飯一律自費。

他的客人很多,有來西花廳拜訪的、談話的,還有來請示工作的。每當快要吃飯時,他總說:「別走了,一塊兒吃飯吧,今天我請客。」他請客吃飯,一般都是簡樸的家常飯菜,不大吃大喝。

1952年初夏,他邀請冰心夫婦倆到西花廳做客,共進晚餐,吃的是四菜一湯,而惟一些的好菜是一盤炒雞蛋。

冰心回憶說:「這使我感到驚奇的是總理的膳食竟是這樣的簡單,高興的是總理並沒把我們當作外人。」



周恩來不收受饋贈禮物。1961年春節前夕,他收到家鄉淮安縣委託人捎來的蓮子、藕粉等土特產,當即委託辦公室回信,並寄去100元錢。信中說:

「周總理和鄧穎超認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準送禮的情況下,你們這樣做是不好的。」

有一次,他過去的一位老警衛員給他捎來一筐新鮮桔子。他問清值25元錢后,讓寄去50元。

他說:「多餘的錢讓他處理,不這樣做,就制止不了他,這樣以後他就不再送了。」

by 陳明遠
(本文根據《周恩來衛士回憶錄》、《人民公僕周恩來》、《周恩來和他的秘書們》、《我們的周總理》等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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