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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小考: 桃園結義時劉備多大?(十題)

作者:廣南子  於 2008-1-5 15: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史博覽|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一、「桃園結義」時劉備多大?

《三國演義》第一回寫到漢靈帝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爆發時,劉備「年已二十八歲矣」。在他看到幽州刺史劉焉的招軍榜文的當天,先後認識了張飛、關羽兩位豪傑;次日 ,三人便舉行了膾炙人口的「桃園結義」。

這裡說劉焉是「幽州刺史」,屬於藝術虛構。不僅如此,就連「桃園結義」這個情節也是虛構的。《三國志·蜀書·關羽傳》寫道:「先主於鄉里合徒眾,而羽與張飛為之禦侮。先主為平原相,以羽、飛為別部司馬,分統部曲。先主與二人寢則同床,恩若兄弟。」同書《張飛傳》也寫道:「少與關羽俱事先主。羽年長數歲,飛兄事之。」這兩條記載,只是說張飛把關羽當作哥哥看待,二人忠心耿耿追隨劉備,而劉備對他們也十分親近,「恩若兄弟」 ;但並沒有說三人正式結拜為兄弟。宋元以來,通俗文藝對「恩若兄弟」一語加以增飾渲染,逐漸形成「桃園結義」故事。元代的《三國志平話》中已有《桃園結義》一節,元雜劇也有無名氏撰的《劉關張桃園三結義》。正是在此基礎上,羅貫中在《演義》中設計了「桃園結義」這一情節。由於它是「恩若兄弟」這個史實的合理延伸與發揮,符合人物的性格邏輯,也符合讀者的心理,因而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幾百年來,影響極大,婦孺皆知。

然而,說劉備當時「年已二十八歲」,卻有問題。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劉備卒於章武三年(223)夏四月,「時年六十三」。古人計算年齡都算虛歲,照此逆推,劉備生於漢桓帝延熹四年(161)。那麼,中平元年他應該是二十四歲。



二、關羽的籍貫問題

說到這個問題,很多讀者會認為簡直不成問題:關羽是「河東解良人」嘛,《三國演義》 第一回寫到關羽首次出場時,就自稱「河東解良人。」其實,這個說法是有毛病的。

按照歷史小說寫作的通例,在介紹歷史上實有的人物的籍貫時,應該使用當時的地名;歷史人物自我介紹時,更是應該如此。《三國演義》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這樣做的,例如:劉焉為「江夏竟陵人」,董卓為「隴西臨洮人」,孫堅為「吳郡富春人」,樂進為「陽平衛國人」,劉表為「山陽高平人」,趙云為「常山真定人」,張遼為「雁門馬邑人」,諸葛亮為「琅琊陽都人」,龐統為「襄陽人」,等等,均系直接抄錄有關史書。對此,作者沒有必要,也不應該作任何改動,因為這與藝術虛構毫不相干,對人物形象的塑造並無任何價值, 反倒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人物形象的真實性。所以,介紹關羽的籍貫,當然也應該以有關史籍為準。

據《三國志·蜀書·關羽傳》,關羽是「河東解人」,也就是河東郡解縣(今山西臨猗西南)人。而《三國演義》所說的「解良」,實即「解梁」,乃是金代地名。據《金史·地理志上》記載,金代初期曾置解梁郡軍,屬河東南路(北宋的河東路,金代分為河東北路和河東南路),后改為解州,治所在解縣。用金代地名來稱東漢人的籍貫,甚至讓東漢人自己稱說金代地名,未免顯得不倫不類。

其實,稱關羽為「河東解良人」,並非《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和《演義》的傳抄者、刊刻者有意為之,而只是沿襲前人已有的習慣說法而已。元雜劇三國戲和《三國志平話》,或稱關羽為「河東解良人」,或稱之為「蒲州解良人」(蒲州系北周始置州名)。這說明至遲到金代,三國故事已經初具輪廓,稱關羽為「解良人」的說法已經廣為流傳,使戲曲作者和說話藝人都已習以為常。作為第一部長篇歷史小說的作者,羅貫中寫作《三國演義》時,以《三國志》、《後漢書》、《資治通鑒》等史書為參照系,對三國題材的俗文學作品作了大幅度的改造和重鑄,糾正了其中很多知識性錯誤;但是,由於自身知識和寫作條件的限制,也由於習慣力量的強大,仍有不少錯誤未被發現,被他沿襲下來。正因為如此,羅貫中或《演義》的傳抄者、刊刻者才會在不知不覺中把關羽的籍貫誤為「河東解良」。這是典型的來源於《三國演義》成書過程的「技術性錯誤」,並非出自作者的創作意圖,理應予以校正。

所以,正確的說法是:關羽是「河東解(縣)人」。



三、「張翼德」還是「張益德」?

張飛是《三國演義》中知名度極高的人物。說到他的字,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地說:「字 翼德」。其實,這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習慣性錯誤,正確的說法是:「字益德」。

要辨明這個問題,最權威的依據自然是陳壽的史書《三國志》。《三國志·蜀書·張飛傳》寫得明明白白:「張飛字益德,涿郡人也。」此外,《三國志·蜀書·關羽傳》、《法正傳》也稱張飛的字為「益德」,《楊戲傳》收錄的《季漢輔臣贊》中有一篇就題為《贊關雲長、張益德》;《三國志·魏書·呂布傳》注引《英雄記》、《吳書·周瑜傳》注引《吳錄》也都稱張飛的字為「益德」。這些材料互相印證,無可辯駁地說明,張飛的字就是「益德 」。

照理說,文學作品描寫象張飛這樣歷史上實有的人物時,其姓、名、字都應該根據史書直錄,不能任意改動。這與為了組織情節、塑造人物所進行的藝術虛構完全是兩碼事。《三國演義》為了塑造張飛的藝術形象,設計了許多精彩情節,其中「怒鞭督郵」、「虎牢關前戰呂布」、「夜戰馬超」等膾炙人口的故事都出於虛構,這在藝術上是允許的,而且往往是成功的。而改動人物字型大小,對塑造形象並無任何幫助,只會造成不應有的錯誤。然而,自宋元以來,一些人因為張飛名「飛」,便不顧史籍的明文記載,望文生義,擅自將「益德」改為「翼德」,純系徒滋紛擾。

幾年來,我曾一再談到這個問題,把它作為《三國演義》中的「技術性錯誤」的一個典型例子,予以校正。在電視連續劇《三國演義》的劇本創作階段,我也曾鄭重提出這個問題。但有的同志卻堅持沿用「字翼德」的錯誤寫法,認為這是「忠實於原著」。這種觀點,似是而非。事實恰恰相反,說張飛「字翼德」並非羅貫中的本意,也並不「忠實於原著」。在元代的《三國志平話》中,張飛「字翼德」;羅貫中摒棄了這個錯誤,現存的幾種早期《三國》版本,如嘉靖元年(1522)刊本《三國志通俗演義》、萬曆十九年(1591)金陵周曰校刊本《三國志通俗演義》、萬曆末年刊本《李卓吾先生批評三國志》等,張飛的字都已改正為「益德」。到了清代初年,毛綸、毛宗崗父子評改《三國演義》,以《李卓吾先生批評三國志》為基礎,卻又擅自把張飛的字改為「翼德」。由於毛本是三百多年來最流行的《三國》版本,加之根據它改編的戲曲、曲藝的廣泛傳唱,於是以訛傳訛,乃至家喻戶曉。今天如果仍然說張飛「字翼德」,只不過是在繼續重複毛氏父子的錯誤而已。

為了尊重歷史人物,並真正尊重羅貫中的本意,應當正確稱呼張飛的字:「益德」。



四、「楊大將」之誤

在《三國演義》中,有一些虛構的人物,如貂蟬、吳國太、周倉、卞喜等等。既是虛構,其姓名自然無所謂正誤問題。然而,《演義》寫到歷史上實有的人物,有時卻把姓名弄錯了 ,這就是書中「技術性錯誤」的一類――人名錯訛。「楊大將」可以說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例子。

《演義》第十五回寫到,袁術的長史名叫「楊大將」。其實,這個姓名是錯的,正確的姓名應該是「楊弘」。何以見得?請看《三國志·吳書·孫討逆傳》的記載:

(袁)術死,長史楊弘、大將張勳等將其眾欲就(孫)策,廬江太守劉勛要擊,悉虜之,收其珍寶以歸。

這裡寫得很清楚:袁術的長史名叫楊弘。但因古人著書無標點,羅貫中收集史料時,把「 長史楊弘大將張勳等……」句中的「弘」字看漏掉,讀成「長史楊大將、張勳等……」就為這一字之差,「楊弘」糊裡糊塗地變成了「楊大將」。應當看到,在羅貫中創作《三國演義》時,查書、核對資料的條件是比較差的,把某些人的姓名弄錯也可以諒解。但對楊弘來說,這一錯卻實在冤枉。儘管他只是一個過場人物,還是應該把這個錯誤改正過來。

像「楊大將」這樣因句讀錯誤而造成的人名錯訛,在《演義》中還是個別的。較多一點的是因形近字造成的人名錯訛。例如:

第十一回寫到糜竺向陶謙獻計,據《三國志》本傳,「糜竺」應作「麋竺」。同樣,「糜芳」應作「麋芳」,「糜夫人」應作「麋夫人」。

第二十三回寫到太醫吉平欲毒死曹操,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吉平」應作「吉本」。

第六十五回寫劉備自領益州牧以後,任用了劉璋舊部龐義等人。據《三國志·蜀書·劉二牧傳》,「龐義」應作「龐羲」。

第六十六回寫到侍中王粲、衛凱等欲尊曹操為魏王,據《三國志·魏書·武帝紀》注引《魏略》,「衛凱」應作「衛覬」。

第八十一回寫張飛被部將范疆、張達刺殺,據《三國志·蜀書·張飛傳》,「范疆」應作 「范彊」(「彊」系「強」的異體字)。同回寫劉備伐吳,命傅彤為中軍護衛,據《三國志·蜀書·楊戲傳》附《季漢輔臣贊》,「傅彤」應作「傅肜」……

上述這些人名錯訛,哪些是羅貫中本人的筆誤,哪些屬於後人傳抄、刊刻之誤,已經很難辨析。但是,它們都是不應有的錯誤,都應該加以校正。


五、「幽州太守」及其他

《三國演義》第1回寫到黃巾起義爆發后,幽州太守劉焉為了對付黃巾軍,急忙出榜招兵。這裡的「幽州太守」一語,是一個典型的「技術性錯誤」。

東漢末年,地方行政區劃為州――郡――縣三級。黃巾起義爆發時,州的行政長官為刺史(後來一部分刺史升格為州牧),郡的行政長官為太守,縣的行政長官為縣令或縣長。幽州既然是州,其行政長官自然應該是「刺史」,但《三國演義》卻用了「太守」這個郡級長官的官名,這就鬧了笑話(歷史上的劉焉並未任過幽州的行政長官)。這種現象,可以叫做「職官混稱」,是《三國演義》有關職官方面的「技術性錯誤」中的一類。類似情況還有:「青州太守龔景」(第一回),應為「青州刺史龔景」;「西涼太守馬騰」(第五回),應為「涼州刺史馬騰 」(歷史上的馬騰未任涼州刺史);「兗州太守劉岱」(第六回),應為「兗州刺史劉岱」;「徐州太守陶謙」(第十回),應為「徐州刺史陶謙」;「滎陽太守王植」(第二十七回),應為「滎陽令王植」(滎陽系縣,其長官為令,而非太守),等等。

《三國演義》有關職官方面的「技術性錯誤」,另一類是「誤用後代官名」或「隨意杜撰」,即給人物加上東漢三國時期沒有的官名。例如,第十回寫曹操「以(荀攸) 為行軍教授」,當時並無「行軍教授」官職(宋代始有「教授」之名,但系學官);據《三國志·魏書·荀攸傳》,應為「以(荀攸)為軍師」。又如,第二十一回寫參與董承衣帶詔之謀的有「工部侍郎王子服」,當時並無「工部」,自然也無「工部侍郎」官職(隋代始置工部,後代沿置);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應為「將軍王子服」。再如,第五十六回寫曹操「封華歆為大理少卿」,當時亦無「大理少卿」官職(北齊始設大理寺,後代沿置,其長官為大理卿,副長官為大理少卿);據《三國志·魏書·華歆傳》,應為「拜華歆為議郎」。類似情況,還有一些 。

《演義》有關職官方面的「技術性錯誤」,最常見的一類是「官爵文字錯訛」,指作者或傳抄者、刊刻者一時不察,將官爵的個別文字弄錯(多為誤用形近字、音近字),或因漏字、 增字而造成錯誤。例如:第五回寫袁紹為「祁鄉侯」,據《三國志·魏書·袁紹傳》,應為「邟鄉侯」;第十四回寫曹操封劉備為「征東將軍」,據《三國志·蜀書·先主傳》,當作「鎮東將軍」;第十六回寫曹操命「奉軍都尉」王則出使徐州,據《三國志·魏書·呂布傳》注引《英雄記》,應為「奉車都尉」;第十八回寫李通「乃鎮威中郎將」,據《三國志·魏書·李通傳》,應為「振威中郎將」;第二十三回寫劉表謀士韓嵩為「從事中郎將」,據《三國志·魏書·劉表傳》,應為「從事中郎」;第五十九回寫張魯為「鎮南中郎將」,據《三國志·魏書·張魯傳》,應為「鎮民中郎將」;第一百十七回寫諸葛瞻為「行軍護衛將軍」,據《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附《諸葛瞻傳》,應為「行都護、衛將軍」,等等 。

上述種種「技術性錯誤」,都不是作者有意為之,而是無心之失,甚至是被傳抄者、刊刻者強加給作品的。它們對作品敘述情節、塑造人物毫無益處,理應加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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