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做好事也需要手腕嗎?

作者:廣南子  於 2008-1-8 07:3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民生熱點|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剛才重看李保田、王剛和張國立主演的《宰相劉羅鍋》中劉墉參奏山西巡撫桂懷泰的過程,感覺挺有意思。為了說明問題,我先將故事的梗概介紹一下,山西巡撫桂懷泰為遮掩自己貪贓枉法的罪行而殺害戶部放銀官,劉墉在一個偶然機會拿到了被害官員兒子的血狀。早朝的時候,劉墉刻意等到了和砷,幾句話之後,和砷就鬼使神差地給路過此地上朝的表侄桂懷泰一馬扎。後者不能上朝,和砷有點害怕了。這時劉墉就給他出了一個主意,而打傷桂懷泰的理由就是收到了那個血狀。果然,上朝的時候皇上問起桂懷泰為什麼沒來,和砷不得不大義「滅」表侄,當著皇上面的把事情的原委和盤托出。劉墉的手腕令人叫絕!

當然,這僅僅是一個電視劇,歷史上有無其事誰也說不準。然而,這種伸張正義或者說為民作主的辦法值得借鑒。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劉墉自己拿著狀子去奏桂懷泰,效果會怎麼樣呢?首先,這需要時間,需要相當的調查時間,因為僅憑受害人家屬的一面之詞是無法讓皇上相信的。其次,桂懷泰這次到京城覲見皇上,可是一個大好時機。如果錯過了這個機會,即便案件屬實,也要頗費一番周折——到封疆大吏的地盤上去抓人不是那麼好辦的,弄不好還會留下很多後患。

劉墉這樣做可以說省省事省人工。我們能否從中學到點什麼呢?我覺得至少有兩點。

一個是,正義之事或者說為民作主一類的事情總是需要有人做的。然而,做這種事往往是有風險的,歷史上這類作主不成反被誣陷的事情比比皆是,現實生活中也是不少。就算你有膽量,就算你有正義感,你如果不能免掉自己的危險,你是無法給別人伸張正義或者為民作主的。報紙上刊登這麼一個消息,一個十一歲的男孩跟同學在一個大沙坑旁邊玩耍。結果同學調入坑裡的水中,十一歲的孩子施以援手,結果自己卻掉下去死了。做父母的非常後悔,後悔自己教育孩子要助人為樂。其實,教育孩子助人為樂並不錯,可是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確保自己的安全。同樣,為伸張正義、為民作主更應該如此。試想,你連自己都不能免於災禍,你怎麼可能去幫助需要你幫助的人呢?

另一個是,做事僅憑熱情是不行的,光有正義感也是無濟於事的,還需要機敏的頭腦、靈巧的動作以及超強的能力。說不定,在一定的情況下,還需要耍一點手腕。說到「手腕」,很多正義之士似乎不屑一顧,甚至還有幾分鄙視。社會發展到今天,說到底人與人的關係是一切社會運行的關鍵。不懂得人際交往的辦法,或者說不懂得採取一些手段對待一些不得不對待的事情,結果肯定是不好的。這就是策略,這就是不得不說的策略。沒有方法,不懂策略,甚至不會說話,不用說伸張正義這類事情你無法完成,就連簡單的事情你都做不來。我聽過一個故事。藥店男營業員遇到一個老者前來買葯,營業員面對耄耋之年的老人叫了一聲「叔叔」,老人很不高興——「我這個年齡足可以當你的祖父了,叫我一聲爺爺你都不吃虧」。結果,葯沒有賣出去。這時過來一女營業員,她一句「爺爺」,就讓老人轉怒為喜,結果最後買的還是男營業員推薦的葯。說話不到位尚且有這麼大影響,不動頭腦、動作遲緩、能力不濟就更做不成事情了,更不可能解人於危難了。

一句話,做什麼都需要動腦筋,都需要相應的條件。挺身而出,伸張正義就更需要動腦筋,更需要條件。這是必需的,不可缺少的。要知道,缺少這些東西,不論你出發點多好,都達不到你預期目的。說到這裡,有一點需要說明,那就是「手腕」。這東西不分好壞,就像市場經濟不分好壞一樣,就看你用在什麼地方?做壞事需要手腕,做好事難道就不需要嗎?

by 鬼子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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