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從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存在著對外開放和對內開放兩大任務。改革近30年以來,中國金融體制對內開放越來越趨於保守,除了有關部門對微型和中小企業的註冊登記、審批執法、收費罰款等因素以外,金融業高度壟斷,因無法正常地得到融資而使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難以發展,嚴重窒息了居民的創業,是導致中國就業困難和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最重要和深層次原因,如果繼續下去,將由於金融保守而導致劇烈的社會動蕩。
美國3億人口有4萬多家銀行,德國8000萬人口有400多家銀行;中國13億人口,只有可以數得過來的銀行。在中國,銀行的特點:一是資產規模都很大,二是許多為縱向垂直管理,產業組織方面處於高度壟斷狀態。這種特徵的銀行系統,對於分散的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從經濟學上講,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分攤成本高、資產抵押難、道德風險大這樣一些無法克服的難題。因此,大型和縱向的銀行不給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是由其自身內在的經濟規則決定的。當中央領導和國務院要求這些大銀行給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時,它們也只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而已,總體上不可能向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
中國就業難的原因顯然在創業不足,企業數量少,就業容量相對狹小,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在現有的金融體系中融不到資。發達國家65%—80%的勞動力在中小企業就業,登記和非登記的中小企業佔全部企業數量的99.6%以上,每千人企業數量在50個左右;一般發展中國家每千人企業數量也在20—30個。而中國將個體工商戶從業的按10人規模一個企業折算,再加上註冊登記的法人企業,總共也只有800萬個企業,每千人僅有6個多一些。銀行體制在一個國家的經濟中似農田灌溉系統一樣,不僅需要有大水庫、主幹渠,還需要有小水池和毛細渠道。而在中國,銀行體系只有大水庫和主幹渠,則沒有毛細渠道,使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由於得不到融資而資金乾渴,無法正常創業、成長和發展。
除了美、德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連孟加拉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都有給窮人貸款融資創業的銀行,旨在把窮人變成富人。而中國的金融系統,從農村將錢吸收給城市,從農業吸收給工業,從農民手中吸收給市民,從中西部吸收給東部,從低收入人手中吸收給富人,從勞動者手中吸收給資本所有者,從社會上吸收給資本和市場壟斷行業,可能是最不以人為本、最不講城鄉統籌、最不謀地區平衡、最不求共同富裕的一個領域。一個國家基尼係數的高低,與其每千人微型和中小企業數量多少有關,並與因企業多少而決定的失業率高低密切相關。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多,中等收入的人數就多;企業數量多,就業需求強,失業率低,因失業而貧困的人口就少。這樣的社會才能從要素初次分配上達到基礎的公平。這個規律可在世界東亞與拉美、中國浙江(民間地下借貸較為發達)與西部等發展的模式(許多年把地下民間借貸管住了)比較中得到驗證。可以看出,銀行系統對內開放和改革的保守性和壟斷性,是造成中國目前收入分配不公、基尼係數居高不下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個國家的融資體系,如果高度集中壟斷,並且大都是資產規模大的銀行,它對應的必然是資本密集型的大企業,支持的是資本要素的投入和分配;同時,如果微型和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則金融體系就不會給微型和中小企業貸款,勞動密集型的微型和中小企業就很難發展,勞動要素在整個國民經濟的投入和分配中就會參與不足。於是就會形成這樣的情況:即在GDP的創造中,資本要素的貢獻較大,而勞動的參與率較低;在GDP的分配中,資本分配收入形成利潤的能力較強、比例較大,而勞動要素分配新增收入的能力較低、比例較小;由於勞動分配決定消費,在國民經濟中,這種壟斷性大銀行多和小銀行缺乏的金融體系,導致的是 投資和消費比例的失調。
尤其是現在,宏觀調控提高存款準備金率,銀根緊縮,於是各銀行保大壓小,收中小企業的貸款,放給大企業和大項目,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更是度日艱難,有的因資金鏈斷裂而瀕臨破產;從宏觀上看,近幾年,銀行這種行為更加加重了資本密集行業與勞動密集行業、資本收入與勞動收入、投資與消費比例的嚴重失調。
金融監管部門總強調金融體系的小安全,認為對內放開,會導致大量的壞賬,造成集資詐騙,形成金融風險。的確,上世紀90年代中期時,農村大量發展合作基金會和股金會,形成了巨額的壞賬。但是,其管理混亂的原因是與縣鄉政府的行政干預和基金會及股金會的產權不明有關。實際上,無論是中國古代的錢莊,還是現代溫州和台州的地下借貸,其沒有行政干預,產權非常清晰,壞賬率極低。對溫台的民間借貸,連國外的一些銀行都認為是風險控制水平較高的典範。當然,地下金融中,也有集資詐騙、洗錢、賭博等等非法活動,對其要嚴厲打擊,決不手軟。而對民間借貸用於正常生產經營的,要區別對待,放寬金融市場准入,要讓它們開辦微型和中小金融機構,使其公開化和合法化。如果將東南沿海的地下金融徹底打光,這裡的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也將會大量倒閉,城鄉差距和基尼係數將大幅度上升,全國的失業率會上升到30%—40%!
金融監管過度強調金融系統的所謂安全,實際上給社會積累著發生動蕩和危機的巨大風險。一個社會,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創業艱難,數量較少,其結果無疑是富裕的人口相對較少,由於可以容納勞動力就業的企業數量少,社會對就業的需求弱,勞動力將大量過剩,就業困難,實際失業率會很高。中國1990年時,城鎮人口從業率為56.44%,2006年下降為48.7%,按照1990年的城鎮人口從業水平,2006年應該工作而沒有工作的勞動力達4334萬,整個GDP中勞動參與及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比率近幾年在持續下降。2006年413萬大學畢業生中約120萬人沒有就業,2007年498萬畢業生中約150萬沒有就業。現在全國每年有2400萬勞動力需要就業,而黨政事業單位、國有和集體企業總體上都沒有擴大就業的功能,外資企業因其資本有機構成提高,吸收勞動力就業的功能也在下降,只有個體及私營的微型和中小企業解決每年新增勞動力就業的80%—90%。如果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融不到資,它們也就很難得到正常發展。就業是民生之本。一個勞動力,一個家庭,如果社會就業需求較弱,處於失業,收入就會大幅度減少,生活水平就會大大下降,就會淪入貧困或者低收入狀態。這樣的勞動力和家庭越多,生活拮据和困苦,對社會的抱怨情緒就會越來越強烈,長此以往,積累下去,社會發生動蕩和危機的風險就會很大。
需要指出的是,資本密集與勞動密集之間、投資與消費之間,生產與購買之間,要形成良性循環,才能不造成經濟各環節的斷裂,銀行的信貸資金也才能在各環節中正常流轉。目前,由於創業——微型和中小企業——就業——收入——消費側方面有問題,中國這些關係是由出口平衡的,如果出口大幅度下滑,則會導致國內嚴重的生產過剩,也即金融危機。而只有創業增加中等收入人口,以創業增加企業,來帶動就業需求擴大,才能總體上增加居民的收入和儲蓄,使銀行的資產不斷增加,在嚴格控制不良資產發生的情況下,降低不良資產在銀行總資產中的比率,使銀行風險大大下降。可以看出,放開金融准入,發展微型和中小銀行,融通資金,是促進創業、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實現國民經濟投資與消費良性循環,資金在企業與銀行間良性流動,不良資產風險下降的重要戰略。
因此,金融不僅在設立銀行和吸引戰略投資者方面需要向外開放,也需要在市場准入方面對內開放,要改變目前保守的對內幾乎不開放的金融准入制度,改變設立鄉村銀行方面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特別是要發展微型和中小的貸款公司、鄉村銀行、集鎮銀行和城市社區銀行。其標準和限制要降低,但是監管要加強。完善銀行系統的支渠和毛細渠道,為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融資,給創業創造基本的融資條件,解決迫切和憂心的就業問題,避免社會因失業率持續攀升,因失業而貧困人口增加,收入差距拉大而發生動蕩和危機。而如果對高度壟斷的金融格局不加以調整和改變,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因融資困難而很難發展,那麼未來因大規模失業而導致的社會動蕩一定不可避免。
金融不僅在設立銀行和吸引戰略投資者方面需要向外開放,也需要在市場准入方面對內開放,要改變目前保守的對內幾乎不開放的金融准入制度,改變設立鄉村銀行方面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特別是要發展微型和中小的貸款公司、鄉村銀行、集鎮銀行和城市社區銀行。其標準和限制要降低,但是監管要加強。完善銀行系統的支渠和毛細渠道,為個體、微型和中小企業融資,給創業創造基本的融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