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許多台灣同胞都被台獨主張迷惑,導致我軍不得不打台灣,則打台灣的代價也還是相當大的,戰費就要用掉許多,還有可能和美國發生衝突。當然,為祖國統一不惜一切代價,如果聽任台灣獨立,將導致大陸的一片獨立潮,中華民族就有可能被瓦解了。所以該打一定要打。
但是,我也想到,也許用錢能夠壓縮台獨空間呢?
因此建議給台灣同胞發「統一獎」。設想是這樣,任何一個台灣同胞,只要真心擁護祖國統一,反對「台獨」,擁護「一國兩制」主張,則在簽定一個保證書之後,由中國銀行發給統一獎獎金。這個獎金是分期付款的,分二十年發放。這也是因為,如果二十年還不能夠將台灣給統一過來,不打是不行的了。
那麼,這個獎金必須足夠地多,多到什麼程度呢?應當這樣計算,就是一個台灣人一年的年收入是多少?計算出,如果發放這筆獎金,則一般的台灣人年收入會近似為番一番。這樣的獎金是夠誘人的了。
現在來計算這筆獎金究竟有多少。從資料上查到,台灣的總產值為8萬億元新台幣,相當於不到二萬億元人民幣。則二十年相當於40萬億人民幣。而我國去年的總產值為二十萬億元人民幣,每年拿出十分之一,就是二萬億元人民幣來發放統一獎,連發二十年。
台灣約為二千萬人,即人均年產值約為10萬元人民幣。相信年收入會更少一些。因此,如果一個台灣同胞每年能夠獲得10萬元人民幣的「統一獎」,相信他會覺得有吸引力的。這相當於大陸現在的一個副教授一年的收入。
因此,任何想要領這筆獎金的台灣同胞,必須與中國銀行簽定一個非常嚴肅的合同,比如說要登報聲明自己擁護祖國統一,反對台獨,擁護一國兩制的主張,且保證在自己的任何政治活動中體現這一點,如果有違反之處,則不僅停發獎金,且中國銀行要收違約金。這裡甚至包括在台灣的每次「大選」中都要遵從中國銀行所給出的指導性投票意見。
中國政府給出了這種獎勵性政策之後,會產生什麼效果呢?
也許第一年領取這種獎金的台灣人並不多,比如說有不到一千萬人,因此第一年發出的獎金數額約為一萬億元人民幣。
當這種獎金髮放到一千三百萬人的時候,台灣的所謂「大選」則一定是統一派佔優,這個時候台灣人民選出的領導人都有可能是正在領這種獎金的。因此當選后立即和大陸進行一國兩制談判。
這種辦法看上去很貴,其實也沒有什麼。和發生戰爭相比,也許代價算是低的,且兵不血刃。而且,首先爭取到的當然是台灣的窮人。
那些收了獎金的台灣人,會拿錢來做什麼?如果什麼也不做,只是存起來。那大陸人民的生活基本上不會改變。如果用來買東西,購買大陸人民生產的東西,就刺激大陸人民的供求關係,導致「生意好」。
此外,即使是後來不得不動武,所有拿了統一獎且在台灣軍中服務的人,都會主動配合人民解放軍進攻,進行戰場起義,或者早早投降。
這種獎勵政策公布給全世界后,台灣的台獨勢力如何應對?難道抗議不成?你抗議個屁,我中國政府給中國人民發獎金,理由十分正當,完全屬於中國內部事務。
當然,本貼子的想法,細節之處還可以商量,比如說,也許不要那麼多獎金,相當於台灣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就足夠誘人?這都可以考慮。希望當局接受的是本貼子的主要思路。
by 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