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深圳政府向「打人者」道歉的主要理由是,深圳已成為一個著名「打人城」。「被打者」的痛苦和損失眾人皆知並已基本挽回,而「打人者」的「痛苦和損失」則是公眾盲點且從未研究與補償。
深圳已成著名「打人城」的最新證據是,2007年11月8日的《南方都市報》「深圳新聞」有深圳福田區四條打人新聞:
1、11月6日在一小區門口開轎車撞倒人再打人的深圳福田區勞動局職員(該局局長女婿)潘博彬,以「我是勞動局的我怕誰」之名言犯眾怒,逼得政府干預而於11月7日被依法辭退;
2、11月7日上午,福田區石廈南菜市場遭遇一夥男子打砸;
3、11月7日下午,福田區上沙二路一家商鋪店主全家四口被多名治保隊員手持鋼管打傷;
4、11月4日下午,地處福田區的深圳會展中心保安員打斷「廢品仔」(拾垃圾人)肋骨。
深圳已成著名「打人城」的歷史證據,可見「六集深圳打人連續劇」(深圳著名打人事件編年史),由近及遠有:
(1)2007年4月13日晚上10點多,深圳商人年錢軍自駕轎車在萬科金色家園街前人行道上將年過六旬的歐陽先生撞倒,然後誣衊歐陽老人「偷車」,令其當眾跪下認罪,繼以拳打腳踢將其打趴在地。在網民聲援下,錢軍被以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兩年。
(2) 2004年6月28日,深圳發生「政法委」幹部「撞車打人事件」——借調到政法委工作的女士安平坐在丈夫劉輝(「南方證券」資產部經理)駕駛的轎車上,聽任丈夫劉輝毆打被其撞車的深圳市政工程設計院一所所長陳健俠,在支持丈夫大喊「我是政法委的,把誰叫來都不怕」后,安平還向交警出示了工作證件。最終深圳市有關方面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打人者與政法委無關」,不了了之。
(3)2003年11月21日,深圳私營業主出身的深圳市人大代表陳建生,被媒體指責縱容員工毆打他人致傷,並且長期違規佔道經營。后不知結果。
(4) 2001年11月7日,深圳福田女警涉嫌毆打停車場管理員。受害者溫山桂在給媒體的公開信中寫道:「11月7日大約8時50分左右,我被非法帶到華富派出所———我在鐵柵欄被扣到11月8日約23時左右,然後被關到一個小房間,到11月9日23時左右才被無條件放了出來。」「除了被穿白衣服的協管員毆打外,到了派出所,該女警還狠狠地左右各打了我三個耳光」。證人說:「只見七八個穿白色制服的男子追著保安溫山桂,溫被打倒在地,這些『白色制服』卻不放過,依舊拳打腳踢,有個女民警在後面指揮……」
(5)2000年6月12日,鞏俐在媒體證實「有關鞏俐深圳親戚毆打商行老闆」的事實是,其在深圳的一個好朋友周先生在幫她處理一事時遭到一家店員的百般刁難,還把她鞏俐也順帶罵上了,朋友實在忍無可忍上前與其理論,「可能雙方有些抓扯」。事件以鞏俐「希望通過媒體向廣大讀者作出解釋」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6)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民間盛傳深圳市長的夫人在深圳鬧市區街頭被一北京高幹子弟當眾扇耳光,后不了了之。
綜觀上述深圳著名打人事件,有兩大疑問——
其一,上述「打人者」好像都是仗勢顯富恃名而逞凶,但北京上海的高官巨賈大師比深圳多得去了,何以只有深圳屢曝著名打人事件獨領「著名打人城」風騷桂冠?像明星鞏俐,滿天下都是朋友,何以只有在深圳的朋友會想到借其名與人「有些抓扯」?一個借調政法委的普通幹部的家屬,一個區區處級勞動局長的女婿,這在深圳之外的任何城市,都是不敢絲毫翹尾巴的,何以偏偏在深圳,就自我感覺狂得不得了?如錢軍那樣的小商人,在外地任何地方都不敢碰人一指頭,何以獨獨在深圳氣沖霄漢?這隻能說明,深圳這塊熱土的空氣,特別能讓「權錢名」「熱土三友」升值——有民謠曰:不到深圳不知官有多大,不到深圳不知錢有多靈,不到深圳不知名有多威!
深圳是一套什麼妙法讓小吏如皇帝,小販如巨賈,狐狸如老虎?
人說,深圳與內地最大的區別,就是民主監督特別難!「市長電話」,不許傳真「狀子」,永遠不會有市長去接聽,多半是一片忙音「請您稍後再打」;「市長郵箱」,的確公開,只是不論你發多少投訴,永遠「泥牛入海無消息」;喉舌媒體,每天厚如天書,卻沒有一個可以自由批評官僚主義的版面;連「讀者來信」也要月圓一次才恩賜一次,且必須「莫談國是」。深圳的潛規則是「小事故小問題」一律屏蔽,大火大禍盡量輕描淡寫。雖有一《南方都市報》常常說些陰暗面,但通過讓其遲到報攤,暗禁企業在其中登廣告,逼其漲價零售,已日薄西山無須多慮。如此日積月累,自然讓有權有財有名者覺得深圳有如「中央一套」,特別安全,可以從心所欲,後顧無憂。
其二,從深圳著名打人事件編年史中可見,歷次打人事件中,不僅「被打者」深受傷害,「打人者」也損傷慘重,何以無人向「打人者」致歉?2007年的兩個「打人者」,其家屬電話和隱私都被人曝光於網上,甚至於連讀書的孩子也不能倖免。歷屆「打人者」雖然多數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處罰,但心靈受到的創傷,可能不遜「被打者」。「打人者」家屬給「被打者」家屬下跪之事屢見不鮮。而社會輿論卻認為深圳著名打人事件層出不窮主要是對「打人者」處理不嚴。沒有人想到,錢軍打人判刑兩年的消息剛剛兩個月,又出了潘博彬大喊「我是勞動局的我怕誰」的真正底蘊——潘博彬當然知道錢軍前車之鑒,但他身為局長女婿,平日從無人敢嚴格監督他,衙內之志早已凌雲,縱知錢軍,亦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由此可見,是深圳政府建設深圳民主監督機制嚴重不力,才釀成了深圳墜入「權錢名沆瀣一氣」三合一特權社會深淵的悲劇。在深圳歷次著名打人事件中,「被打者」的心靈在事後多少受到了一些社會正義的撫慰,而諸多「打人者」呢,從此全家永遠生活在一種陰影之中,其無冤乎?雨果說「沒有罪惡的人,只有罪惡的社會制度」,是誰造就了讓深圳榮獲個著名「打人城」的社會風尚?第一責任者顯然是只重美化「深南路」、「高交會」而不準民主監督清潔官場的深圳政府!
深圳官場眼下正在為「深圳落選全國十大幸福名城」深感委屈,何時會想到,深圳政府當為深圳永不落幕的「深圳打人連續劇」負責呢?何時會想到,民主監督極其缺乏的深圳官場,應該向深圳的 「被打者」和「打人者」深深道歉呢?
「被打者」和「打人者」皆有向深圳政府討回尊嚴的權利!
by 朱健國 2007年 11月 8日於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