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選自《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往中最易誤解的人文、歷史常識,包括詞語辨析、典故溯源、民俗揭秘、人物考古、禮儀點評等六個部分,點滴知識蘊含著深厚的文化內涵,幫助人們在演講、發言、信函以及日常的言談話語中正確、得體地運用文史常識,在交往中表現出優雅的風度與修養。
「跳槽」原是青樓語
你「跳槽」了嗎﹖在眼下,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話。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沒炒老闆的「魷魚」﹖你是不是還在原來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時代,這句問話卻含有狎邪之意,相當不雅。
隨便翻翻明清的小說或者筆記,「跳槽」一詞不時可映入眼帘。徐珂的《清稗類鈔》對「跳槽」給出了非常確定的解釋:「原指妓女而言,謂其琵琶別抱也,譬以馬之就飲食,移就別槽耳。后則以言狎客,謂其去此適彼。」意思說得很明白,最早這個詞是說妓女的。一個妓女和一個嫖客纏綿了一段之後,又發現了更有錢的主,於是丟棄舊愛,另就新歡,如同馬從一個槽換到了另外一個槽吃草,因此,這種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稱為「跳槽」。後來.這個詞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個嫖客對一個妓女厭倦了,又另外找了一個,這種行為也可稱為「跳槽」。是啊,同樣一個詞,妓女用得,為什麼嫖客用不得﹖與此相佐證,明代馮夢龍編的民歌集《掛枝兒》里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樓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風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兩情深,罰下願,再不去跳槽。」妓女與嫖客互訴衷腸,最終達成的協議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那就是專指風月場中男女另尋新歡的行為。
可是不知何時,「跳槽」這個充滿狎邪意味的詞被大家拿來當成變換工作的代語。也許是因為人們已經忘了這個詞本來的用法,只是根據這種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當做了更換工作的大眾通行語。儘管如此,我們知道這個詞的來歷也不是一件壞事。
「豐碑」自古不是碑
碑本來指的是沒有文字的堅石或樁,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於宮廟前以觀日影、辨時刻。《儀禮.聘禮》曾說:「上當碑南陳」,鄭玄的註釋就是:「宮必有碑,所以識日影,引陰陽也」。二是豎於宮廟大門內拴性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圓孔,施轤轆以繩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和現在工地上上樓板所用的叼板機的工作原理很相似)。古時往往用大木來引棺入墓,這大木的特定稱呼就是「豐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製的,漢代以後才改用石頭。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用豐碑來牽引自己的棺材,《周禮》有云:「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所謂「公室視豐碑」,就是公室成員死後,要用以大木立於墓壙的四周,上設轆轤,用以下棺於壙。該規格本來為天子之制,後來諸侯也僭用之。即使到了春秋戰國時代,對於豐碑的使用範圍仍然有著嚴格的限制。季康子的母親去世之後,公輸般勸說季康子用豐碑來下棺,結果就遭到了別人的一番挖苦(事見《周禮.檀弓》)。
顯然,所謂的豐碑在當時的語境之下,就是一種特殊的葬禮規格。先是只有天子才可使用,後來發展到公室成員,再往後發展到諸侯亦可用。後人沿襲了此種習俗,「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學著用起了「豐碑」,他們在自己親人的墳前立起了石頭。只是他們忘了原來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記了碑最原始的功能。
所以,後來有人開始在光禿禿的石頭上開始刻字記錄父輩的功績刻,這就是今天我們見到的墓碑。從某種意義上說,武則天的無字碑倒是歪打正著,有點符合古禮的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人就顯得有些東施效顰了。
「勞燕」最慣是「分飛」
第一次見到「勞燕」這個詞是多年之前,那時,高考在即的我們是如此惴惴不安而又憂鬱感傷。
面對不可知的未來,每一個少年心裡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情緒。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有一天,教室的黑板突兀出現的「勞燕紛飛」四個字一下子就深深打動了我。該畢業了,我們這群「辛勞的燕子」將被高考驚起,紛紛飛去,落下一地羽毛。
後來我飛到了一所大學的中文系,當讀到「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的詩句時,我才知道了自己從前的誤讀。
原來,「勞燕」代指伯勞和燕子兩種鳥類,「勞」是伯勞的簡稱,和「辛勞」無關。「勞」和「燕」分別朝不同的方向飛去,因此,它們的姿勢是「分飛」而不是「紛飛」。
伯勞俗稱胡不拉,是食蟲鳥類。大都棲息在丘陵開闊的林地,為我國較為常見的鳥類。因為較常見,所以也就被寫進了詩里。和伯勞一起走進詩里還有燕子。譬如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就有這樣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勞飛燕各西東。」
當伯勞遇見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認,共同構成了全新的意思,在傳統詩歌的天空下,伯勞匆匆東去,燕子急急西飛,瞬息的相遇無法改變飛行的姿態,因此,相遇總是太晚,離別總是太疾。東飛的伯勞和西飛的燕子,合在一起構成了感傷的分離,成為了不再聚首的象徵。
因此,「分飛」是「勞燕」最常見的姿態,天空沒有留下勞燕的影子,但「勞」和「燕」曾經飛過,曾經朝著不同的方向飛過。
「五毒」原來是良藥
「五毒俱全」,這是一個所有中國人都會用的詞。一個人如果稱得上「五毒俱全」,那麼此人就堪稱「死有餘辜」。但是,「五毒」到底是什麼,卻一直存在很大爭議,堪稱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吃、喝、嫖、賭、抽」,有人認為是「坑、蒙、拐、騙、偷」,有人認為是「蛇、蠍、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義上的 「五毒」卻和這些沒有任何關係。
真正意義上的「五毒」是指五種主治外傷的五種藥性猛烈之葯。《周禮.天官》說:「凡療傷,以五毒攻之。」這裡的「五毒」就是石膽,丹沙、雄黃、礐石、慈石。在這五種藥材中,石膽主金創、諸邪毒氣,丹沙主身體五臟百病,雄黃主鼠瘺,慈石主周痹風濕。一般認為,所謂的「五毒」並不是每種藥材都有劇毒,譬如丹沙、慈石並無太大毒性,但是五種藥材通過加工之後合成,其藥性就極其酷烈。具體的作法是:將這五種藥材放置在坩堝之中,連續加熱三天三夜,之後產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藥。此葯共塗抹患處,據說有相當的療效。
很顯然,「五毒」之名雖然張牙舞爪,面目猙獰,但卻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說是五毒,卻可以毒攻毒,最後卻成了五味良藥。
「倒」的只能是「楣」
「倒楣」當然不是好事,但更令人尷尬的是,很多人誤把「倒楣」作「倒霉」。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誤用,其原因就在於不知道「倒楣」一詞的真正來歷。
「倒楣」一詞出現的歷史並不太長。據考證,該詞大約出現在明朝後期。明朝因襲自隋唐以來的科舉取士制度,科舉成為當時讀書人出人頭地的唯一門路。因此,科場之內的競爭也就越來越激烈。雖然明朝有相對完善的監考制度,但照樣無法阻止甚囂塵上的作弊之風。一般的讀書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斬獲就顯得甚為不易。為了求個吉利,在臨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會在自家門前豎起一根旗杆,以此為考生打氣壯行,時人稱這根旗杆為「楣」。
依據當時的慣例,揭榜之時,誰家的學子榜上有名,原來自家門前的旗杆可以照豎不誤,如果不幸失利,該考生的家人往往就會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後來,這個詞被愈來愈多的人用於口語和書面,直到現在。在運用這個詞語過程中,人們常把這兩個字寫作「倒眉」或「倒霉」,這當然是由於不懂得它的來源的緣故。
「衣冠禽獸」原是褒義
「衣冠禽獸」一語來源於明代官員的服飾。據史料記載,明朝規定,文官官服綉禽,武官官服繪獸。品級不同,所繡的禽和獸也不同,具體的規定是:文官一品綉仙鶴,二品鄉綉錦雞,三品綉孔雀,四品綉雲雁,五品綉白鷳,六品綉鷺鷥,七品綉鴛鴦,八品綉黃鸝,九品綉鵪鶉。
武官一品、二品繪獅子,三品繪虎,四品繪豹,五品繪熊,六品、七品繪彪,八品繪犀牛,九品繪海馬。文武官員一品至四品穿紅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綠袍。所以,當時「衣冠禽獸」一語是贊語,頗有令人羨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專權,政治腐敗。文官武將欺壓百姓無惡不作,聲名狼藉,老百姓視其為匪盜瘟神,於是,「衣冠禽獸」一語開始有了貶義,老百姓對為非作歹、道德敗壞的文武官員稱其為「衣冠禽獸」。
其貶義之稱,最早見於明末陳汝元所著《金蓮記》一書。清代以後,「衣冠禽獸」一語遂用做貶義,泛指外表衣帽整齊,行為卻如禽獸的人,比喻其道德敗壞。
「莘莘學子」多少人
高考前一天,有家電視台做了一則各單位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的報道。
報道的標題是:「各地紛紛為莘莘學子們參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記者在報道結束時說:「祝願莘莘(xinxin)學子都取得好成績。」看完之後,不由得為考生髮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現了這個詞,看節目的學生該如何是好﹖
首先從讀錯「莘莘」來說,這個字的確有兩個發音,然而,「莘莘學子」中的「莘」字應當讀「shen(陰平)」,而不是記者口中發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學子」一詞的使用錯誤問題。有很多詞語,人們大體上經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沒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實際使用中常常用錯。「莘莘學子」四個字連在一起,像個成語,其實不是成語,而是個自由組合的片語。「莘莘」是個疊字形容詞,表示「眾多」,在古漢語中用途比較寬泛。「莘莘」出自《國語.晉語四》:「周詩曰:莘莘征夫,每懷靡及。」《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辭書均釋其為「眾多」之意,這樣,「莘莘學子」應是「眾多的學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個錯誤標題一樣,下面的例句也是因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錯,在「莘莘學子」前加了「一大批」、「許許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學子」後面加上了個「們」字,造成了詞意重複的錯誤。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國,許許多多來自中國的莘莘學子共同為祖國祈禱;一大批莘莘學子走出校門,成為祖國的建設者;莘莘學子們站在主席台下,聆聽校長的講話。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錯誤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學子」前加上「一位」、「每一個」。因為「學子」和「莘莘」連用,意思就是「眾多的學生」了。再用這些限定,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例如:作為一名莘莘學子,我一定要好好學習?每一位莘莘學子都應當為中華崛起而讀書。這用法都是錯誤的。
亂說「哇塞」傷風雅
「哇塞,你今天可打扮得真漂亮?」「哇塞,姚明又扣籃了?」「哇塞,今天可真熱啊?」這些經常掛在年輕人嘴邊的話,說者沒有覺得什麼,但是聽起來還是很刺耳的。
如果他們知道了這個詞的來歷,估計會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閩南方言,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在台灣流行開了。最早傳入大陸應該是在80年代初,首先流行於開放的沿海地區。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稱代詞「我」,而「塞」則是一個表示性行為的動詞,是很不文雅的詞。這樣一個主謂片語,它的賓語省略了,但是意思還是很明確的。
這樣一句很難聽的話本來是不應當流行開來的,但是現在卻成為人們的口頭禪。先是在台灣的影視傳媒上出現,後來大陸的一些影視明星又刻意模仿,現在連省級電視台的節目主持人嘴裡也經常說,甚至連幼兒園的小朋友也跟著學了起來。
造成這個不文明的口語傳播開來的原因在於,一些影視傳媒機構的不負責任,一些影視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輕人的盲目跟風。他們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麼意思,只是主觀地認為「塞」是一個嘆詞,跟「哇呀」、「哦喲」、「嗚呼」差不多,僅僅是表示驚嘆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論老的少的,趕時髦般地搶著用,開口閉口就是一個「哇塞」。
還有一些人,看到別人不說這個詞,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兒」、「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實在是不應該。更讓人覺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會大呼小叫地用「哇塞」,真讓人覺得難為情。
「先母」「先父」已作古
現代社會上「后媽」、「后爸」的稱呼,無須解釋,其意自明。在漢語辭彙了還有另外一對詞語,那就是「先父」和「先母」,需要注意的是,「先父」和「先母」和「后爸」、「后媽」之間並沒有任何對應的意思。這裡的「先」有特別的含義。
因此,我們需要區分一下「先父」、「先母」和「生父」、「生母」之間的詞義關係。
「生母」一詞意思就是「生身母親」,與自己有直接的血緣關係,「生母」一詞通常是在有相對詞出現的場合下對舉使用,很少單獨出現。同「生母」相對的詞有 「嫡母」、「庶母」「繼母」、「養母」、「過繼母親」等。過去,男子可以有妻有妾,正妻所生的子女稱自己父親的妾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稱父親的妻子為 「嫡母」;男子已有子女而後續娶,原有的子女稱父親續娶的妻子為「繼母」或「後母」。當然,這些都是書面語言,至於口頭的稱呼,往往會因地域、方言、習慣及其它情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其基本含義則不會有太大出入。
而「先母」則與之有所區別。「先母」一般出現在社交場合,是對他人講到自己已謝世的母親時所用的敬詞,即「我的已經逝世的母親」,因此,「先母」必須是第一人稱用語。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以使用這個詞語。不論出於多麼敬重的心情,稱呼別人去世的母親都是不能使用「先母」這個稱呼的。「先父」的使用與此相同。對此不可不慎。
「家父」「令尊」是兩人
先來看一個笑話:有個小名叫傻瓜的男孩,有一天,他爸爸媽媽上街去了,他爸爸的一個朋友正巧來訪,傻瓜去應門。客人問:「令尊、令堂在家嗎?」傻瓜瞄了客人一眼,大聲說:「沒這個人!」客人在門前探頭內看,沒見到大人,很失望地離開了。不大一會,傻瓜的爸媽回來了,傻瓜對爸爸說:「剛才有一個人好奇怪,他來我們家找令尊令堂,我跟他說沒這個人。」爸爸聽到后就告訴傻瓜說:「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媽媽,你是傻瓜。我們家就三個人。明白了嗎?我再說一遍。」傻瓜的爸爸又說了一遍,傻瓜就點點頭了。第二天,傻瓜的爸爸、媽媽又外出,又是同一個客人來訪,傻瓜就去開門。客人依然客氣地問:「令尊、令堂在家嗎?」傻瓜就回答說:「唉!令尊就是我,令堂是你媽媽。」客人往門裡看看又沒大人在家,也就沒理會傻瓜要離開了,才一轉身,就聽到傻瓜繼續說:「你是傻瓜。」
如此巧合的故事生活中當然不會發生,但很多人不知道「令尊」、「令堂」所指何人卻是真實情況。
說起敬稱,有句話需要記住,那就是「家大舍小令他人」。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社交場合,說到比自己大的家人,譬如說到自己的父母、兄長時,前面要加一個「家」字——家父、家母、家兄;說到比自己小的家人,譬如弟弟、妹妹時,就要用「舍」字——舍弟、舍妹,以此來表示謙虛。而說到別人的家人,譬如父母時,前面一般加上「令」字——令尊、令堂,以示尊敬。因此,「令尊」、「令堂」是對別人父母的尊稱,而「家父」、「家母」則是對自己父母的謙稱。很明顯,「家父」、「家母」與「令尊」、「令堂」根本就不是一個人。「家父」僅作子女對別人謙稱自己父親之用,別人萬萬用不得。「令尊」中的「令」,含有美好義,是稱對方親人時的敬詞,萬萬不可用在自己身上。敬詞與謙詞互相對應(如「令尊」與「家父」)卻不可互相替代,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需要時時記在在心上。
「岳父」原來是敬稱
不知從現在何時起,大家已經越來越習慣於稱呼岳父為爸爸了,似乎喊「岳父」顯得疏遠,只有稱呼岳父為爸爸才能顯得更加尊敬,更加親切,更加和妻子一心一意。有時,因為到底叫不叫「爸爸」甚至會引發不必要的矛盾。殊不知,「岳父」一詞其實比「爸爸」一詞更含有敬意。如果知道岳父一詞的來歷,我們就會發現,岳父一詞裡面包含著說不出的感動在裡面。
根據記載,「岳父」一詞的由來是這樣的:古代,帝王常登臨名山絕頂,並在山頂堆土為壇祭天,是為 「封」;除地為土單而祭地,是為「禪」,二者合稱「封禪」。改朝易代,帝王即位,常行「封禪」之禮,以報天地之恩。「封禪」對於每一個王朝來說,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歷來都很受統治者的重視。史書記載了大量這類事例。由於泰山被視為「五嶽獨尊」,所以也就成了「封禪」之地的首選。
在唐玄宗李隆基的一次泰山「封禪」中,中書令張項做「封禪使」。「封禪使」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權力,於是,張就藉機把自己的女婿鄭鎰由九品超拔為五品。唐玄宗察覺此事之後,他曾當面質問過鄭鎰。弄得鄭鎰面紅耳赤,無言以應。在旁邊的同僚黃幡綽含沙射影地譏笑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對於張項的徇私大為不悅,不久就把鄭鎰降回了九品。後來此事傳到了民間,時人認為鄭鎰之妻父雖然有徇私之嫌,但其對自己女婿的感情卻不可謂不深,於是人們就把妻父稱「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嶽之首,又稱為「岳父」。同時,也把妻母稱為「岳母」。
因此,「岳父」這個名詞,包含了一段特殊的典故,見證了一段特別的感情,稱妻子的父親為「岳父」要比稱呼「爸爸」更加恰如其分,同時也更加尊敬。
「慈母」曾是傷心事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這是唐詩中最為溫馨的一首詩,在大華語圈中家喻戶曉。我們太習慣於說「慈母嚴父」了,以致於我們自然地就認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親」。其實,「慈母」之「慈」與「慈祥」無關,「慈母」,本來是件傷心往事。
「慈母」最早現身於《儀禮》,不僅如此,《儀禮》同時還對成為「慈母」現身的條件作了諸多令人張口結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傳曰:妾之無子者,妾子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由此可知,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可以成為慈母,也不是哪個兒子隨便都可以擁有慈母。
要想成為慈母,下列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具有小妾身份;必須沒有或者不會生育(至少是沒有生育男孩);更為關鍵的是,丈夫必須還有另外的妾,且這個妾恰好一命嗚呼並正好遺留下一個男孩。在這些條件都具備的時候,還需要丈夫下達明確的指令:「寶貝,你把這個死了母親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養起來吧!」知道了這些,我們在讀到《儀禮.喪服》中「慈母如母」時,才不會感到過於突兀。
所以,「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關,但和「慈祥」無關,「慈母」從來都是一段傷心往事。隨著一夫一妻制的推行,今天「慈母」已喪失了產生的土壤。
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為《儀禮》所嚴格定義的「慈母」,其詞義的內涵也在慢慢演變,至少在唐代,「慈母」就已經不再是一個專稱。李白的詩中就有「曾參豈是殺人者,讒言三及慈母驚」的句子,顯然,這裡的「慈母」就不是《儀禮》中的「慈母」。
雖然如此,我們探討一下「慈母」的來歷也不是一件壞事,這至少可以讓我們多了解一些傳統文化知識。
人到七十才「致仕」
先是余秋雨誤用,后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經據典的蒼白辯解,最終使得相對生冷的「致仕」成為一個知名度很高的詞。如果現在還有人不清楚何為 「致仕」,那的確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從這個意義上說,名人誤用詞語是一件好事,否則,在中國社會上怎麼會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機會?儘管如此,對於這個詞,我們仍然有必要重新認識一番。
《禮記.內則》明確規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還君事、還祿位於君。「致政」也稱「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說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員年老致仕制度,官員到七十歲即應退休,此即所謂「七十致政」。
不實行官僚終身制當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們也許會有另外的感受。
在《禮記.內則》里,規定了七十歲應該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閣」(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櫃);「七十養於學」(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大學里養老);「七十杖於國」(七十歲可以在國都拄拐杖);「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歲的人應該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歲的人除吃肉外還要另外再加上一樣美食)……把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個人到了七十歲,就被國家供養在大學之內,在他的房間里有專用的食櫃,柜子里放著各種各樣的美食,每兩天可以吃頓肉,同時還有精美的點心和小吃,吃飽之後可以拄個拐杖在首都四處視察……由此我們應該可以感受到,在當時,能真正享受到這麼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則,在國民生產總值極低的情況下,國家的財力根本受不了。更進一步,我們應該由此推知,在當時的情況下,能活到七十的人應該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來稀」 嘛。所以,所謂的「七十致政」,雖說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終身制是沒有太大區別的。
致仕之後怎麼辦
「致仕」也稱 「致政」,就是今天所說的「退休」之意。夏、商、周均有官員年老致仕的制度,官員到七十歲即可退休,此即所謂「七十致政」。現在的問題是,在封建社會,歷代都沒有「高薪養廉」之說,因此,官員的俸祿都不是太高,對於一個奉公守法的官員來說,退休之後怎麼辦?
其實,對於退休官員的待遇,歷代都有明確規定:
夏、商、周實行「世祿制」,即各級封君享受自己封地上的收入,官位及俸祿可世襲。因此,在當時,退休和不退休是一樣的。只是當時規定,官員退休后,應該到各級學校去傳播知識(養於學)。
秦漢實行「爵祿制度」。秦漢之爵分為軍功爵和賜爵,主要依據功勞而定,賜爵面廣,爵位與官職無固定聯繫。爵和祿各成系統,爵表示特權,祿則是供職后的待遇。漢朝規定,公卿退休后受到優厚待遇,一般給原俸的三分之一,功勛極其卓著的少數官員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時還有一次性賞賜,如錢、黃金、糧食、房屋、車馬等。
由於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士族的橫行,退休制度執行情況欠佳,不肯按時退休的官員很多,造成機構的臃腫和效率的低下。
隋唐時期,官員身體欠佳或年逾七旬即可退休,五品以上官員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員退休則由尚書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員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獲全俸。
宋朝則是另外一番景象,朝廷為了鼓勵官員按時退休,自神宗以後准許官員帶職致仕,並對退休官員給予種種禮遇和優待,一度准予領取全俸,並設置大量宮觀安置致仕官員。
明代官員退休制度較前代更加制度化。朱元璋將退休年齡從前代的70歲提前到60歲。明孝宗甚至規定,有病的官員可在五十五歲冠帶退休(近似於今天的「內退」,退休者依然著官服,並享有一定的特權)。明代官員退休后仍享有一定的待遇。官員退休后一般是回故鄉養老,其返鄉交通工具和途中費用由政府提供,回鄉后仍列名官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地方官府還要派人為其服役。除此外,還規定:如四品以下官員退休晉級一等,官員退休,其子孫可獲蔭補資格。有特殊貢獻的官員按原俸祿發放,一般官員則多是半俸。
清朝退休制度規定,年滿60歲的官員即可退休,退休后官員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稅免役特權,並有向皇帝陳訴地方政務情況的權力。退休官員一般均回故鄉養老,退休官員俸祿一般按原俸祿減半發放,但對那些有特殊功績的官員,如打仗負傷者,則全數發給。
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退休之後的官員並沒有多少衣食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