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仲裁,下航又補了100多頁的證據,加上上次補交的證據,加起來總共500多頁了。下航要求撤回領導帶女職工出國吃喝玩樂的發票,要求撤回別人的住宿發票,沒法收場了,全國民航都知道下航在用這樣的發票在訛詐飛行員!!!現在要收回了,對不起了,仲裁委也蓋過章了,要你們翻譯,你們也翻譯過了。
我個人感覺,下航在得到了我們的質證意見,然後就去補證據,其中多張連號發票,是不是假髮票還有待去核實。
補吧,補吧,補到仲裁委滿意為止,補到讓所有的人都嘆為觀止!!!!!!
對於下航違法超時用工的考勤記錄,下航就是不提交,仲裁委也不要求。我要求提供我的工資明細,工資明細構成里就會體現我連續90天,連續一年沒有超過32天休息的證明。仲裁委不支持,也沒關係。
我們提出的要求,最有力證據,下航已經超出訴訟時效的證據,連基本邏輯都講不同的證據,都不去做鑒定,沒關係,慢慢來!!!
這個證據是下航說是2007年3月16日寄給我的,據說有我的簽名。我要求做筆跡鑒定,他們不做;我們主張哪個是誰寄的什麼東西,無從考證,他們不理!下航說那裡邊的內容是要求我3月15號必須回下航上班。3月16號寄信要求我3月15號回下航上班,我不是超人。如果我是超人,還能容許無恥的卑劣行徑如此猖狂蔓延!
下航依靠這個證據說明自己沒有超出時效,沒關係,以後下航乾脆取代全國人大,去立法吧,否則浪費了你們這幫人才!!!
反正我這裡有下航100多名飛行員超過20天。30天沒有休息的記錄,仲裁委不認,我會提交給認的地方。過些時候我就一個一個的登出來,歡迎下航和當事人來否認!!!
以後在網路上會有一個標題“航空安全當兒戲,近100名飛行員違法違規飛行”,敬請留意!
讓我告訴每一個選擇下航的旅客,告訴每一個要來下航的飛行員,什麼是違法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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