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正義?公正? ——仲裁再次開庭通知

作者:roy737  於 2008-2-2 16: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講述廈航飛行員辭職的故事|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最近剛剛接到仲裁委通知,他們決定我與廈航的勞動爭議案將在2008年2月21號下午14:40開始在廈門市仲裁委(常青路勞動力大廈)再次開庭。--上次開庭廈航為了防止飛行員去看看X航怎麼表演,組織所有飛行員搞活動,不得請假。看看這次又要搞什麼?我們拭目以待!

    對於這個消息,我本不該意外,如同我曾經說過的,一切還是要回到法律層面來,接受法律的檢驗,我也一直期待著法律還我一個公理和正義。

    只是一切事情的發展還是超出我,一個遵紀守法的人的想象。讓我對我原本的期待打上了重重的問號??

    關注我博客的朋友們也許知道,之所以我的案子延宕至今,主要原因是我案件中一些關鍵性證據還未釐清,其中包括外文書證的翻譯,包括考勤記錄的提供,包括我申請的本案時效性的關鍵證據的筆跡司法鑒定等等。在這段時間裡,廈航拿了一份蓋著廈門市老教授協會大印卻錯誤百出的外文書證翻譯件給我們,考勤記錄則自始至終沒有提供,據說對方律師認為我提的反訴要求超過時效,沒有必要提供。

    而同樣是決定我案件時效性關鍵的證據,仲裁委原先說要筆跡司法鑒定,現在也改口說不做了。12月回廈門的時候,在仲裁委和仲裁員見面的時候,我當著仲裁員和律師的面在仲裁委留了我的很多筆跡、簽名,用於他們作司法鑒定。現在突然說不做了,讓我自己去作,不僅如此,仲裁委也不提供那份筆跡。鑒於目前我人不在廈門,這使得我暫時無法提交筆跡樣本。(我個人暫時也不會回廈門,因為不知道X航的那幾個人會使用什麼樣的“陽光”手段。“通緝”還是“毒手”。)還有一點,要比對的原件在廈航手裡,所以根本無法個人申請做關鍵的時效證據鑒定。在我提出疑問時,仲裁委說要做自己去做,等開了庭,如果他們覺得不需要,即使做了他們也不一定採用這份司法鑒定。如果我們不做,他們開了庭之後,如果需要也可以繼續做。可是在我和我的律師看來,這個證據是關係廈航有沒有資格起訴我的關鍵證據,當然應該事先做。目前我已通過律師正式申請筆跡鑒定和仲裁延期,目前還沒有收到仲裁委的答覆。

   當然了,仲裁委批不批延期,由他們決定。

   我無法理解對作為法律代言人的機構,對於證據的提交標準,廈航可以不用任何發票,僅用幾頁紙就可以起訴我,而我的合理要求卻不知道有什麼結果?但是我仍然在期待著法律的公正性,期待著司法能夠還我一個正義。

    最近各種消息很多,其中包括對我本人的一些猜測,有人還是繼續不斷抹黑我,說我是X航流失飛行員的罪魁禍首,說我弄走了多少人云雲。呵呵,多謝你們對我的高看,剛辭職沒有什麼收入的時候,我還真的想去搞搞中介,賺點外快,如果有這個路子,我也不排除我會去做的,畢竟,沒有了x航的收入,我還得養家糊口啊。不過又聽說,自去年公布的30比0之後,又有9個機長要辭職,其中有4名前局方檢查員,多名教員。9人中3人已經確定離開,其他幾個走還是沒走還不是特別清楚,再算上機務的、銷售的、乘務的……我想應該沒誰有這麼大的能耐吧,至少我連自己的事情都沒有搞定呢!(昨天算錯了,應該是9人,昨天沒考慮全,剛改過

    流動本來就是正常的事情,辭職和選擇工作本來就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可是X航目前的做法,傷害的不只是我,更是X航那幾個動“毒手”的人的道德和品行;而更多的是傷害了所有X航有良知的人的心。因為所有人都看到:

X航是怎樣不擇手段對待合法辭職的員工。

    事實會說話,事實在說話,難道還要我去解釋?

    抹黑我的人就請繼續吧,反正等到撒謊抹黑到連自己都覺得自己很無恥的時候,你還是要摸摸自己的“”心,想一想如果你也有這麼一天,你會怎麼做。

    拋開身份,拋開官職,每個人最後還是做自己,做一個普通人,而做人,如果沒有仁德之心,終究會遭全社會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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