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航眼裡,“華為”簡直愚蠢透頂
最近比較火爆的新聞,是關於“華為”為了“配合”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要求大約工作8年以上的員工,先辭職,再競爭上崗。這樣可以避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在某些“下”航人眼裡,“華為”把一個本來可以給所有員工戴上無期徒刑的枷鎖的大好機會扔掉,還要付出將近10億元。
“華為”人腦子都“秀逗”了嗎?
這個在國內國際都叱詫風雲的企業的決策者都瘋了嗎?
在某些“下”航人眼裡,華為人絕對是瘋了。
為什麼?
因為,法律是守法者的保護傘,是違法者的絞繩!!!
“華為”之所以這樣所,是非常明白,無固定期合同是保護勞動者的合同。他們要做一個合法企業,就必須合法的和員工在未來的可能的勞動糾紛中依法行事。
只有“下”航,將一個保護勞動者的“無固定期合同”無恥地解釋為“無期徒刑”,讓所有的善良的人們都無可奈何的為他服刑!!!
“華為”瘋了,還是“下”航太無恥了!!!
如果“下”航管理“華為”,那一定恨不得所有的員工都簽訂“無期徒刑”。這樣,任何一個員工辭職,都可以“訛詐”一筆培訓費,反正別人的發票都可以拿來當培訓費,還有什麼流氓手段不能使。
“下”航是幾千員工,“華為”是幾萬員工,他們很多員工常年在海外工作,要想辭職,還不“黑”他個一千兩千萬的,對了,那還是美金。
強力推薦“下”航的某些員工,毛遂自薦到“華為”,堅決制止“華為”這種“沒有經濟頭腦的”“愚蠢行為”,將“下”航的那套理念傳授給華為,讓華為不用費力費神收購“3com”,不用和“中興”“思科”這樣的公司競爭,直接“黑”員工就可以年產百億美金了,用一句“瘋狂的石頭”的“名言”:
“費那勁幹嘛!耍流氓不就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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