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好奇我看了樓主的博客里的所有文章。首先肯定樓主的文字水平,但對樓主的心態卻不能肯定。
樓主還是站在飛行員的高度來看問題,覺得您還是有些“高處不勝寒”。
首先我認為目前局方並未對飛行員的自由流動作出合理的規定,就像足協的“掛牌”制度。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各公司有權按照自己的權利來收回自己的投資。
其實你們覺得飛得很累,那我們這些地面工作人員呢?機務,簽派,值機,銷售,哪個崗位不累?還不說公司從上到下都極其尊重的態度來對待你們,而你們又是以什麼態度對待我們呢?我們得仰視你們啊?我個人覺得真是有點誇張了,高看你們了。一個公司的發展不是靠其中的一個人或是一個部門,而是個部門之間無隔閡的合作。您可以看看“西南航空模式”就能理解為什麼他能發展到今天。
說實在的您目前的技術不知道您承認是否是廈航出錢讓你學會的嗎?現在您要走了,是否要回收成本呢?
我不是槍手,但我覺得自己還是個忠於廈航的員工,畢竟在公司已經十來年了,當年意氣風發的我現在依然看好廈航的發展,而且還依舊衷心於廈航,畢竟這是大家的公司不是某個人的。我個人覺得您適可而止吧,雖然您已不認可廈航,但不能代表所有的人都和您一樣.
其實平常心對大家都好。“行到水窮處,做看雲起時”,走好吧,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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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Poem by Martin Niemöller that was said to have been written in 1946.
First they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social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social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 not speak out - because I was no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me - and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out for me.
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德國新教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留下的短詩。“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我想說,下航對我進行了初始培訓,我非常感謝下航,所以在下航的十幾年我也是異常地努力為下航拼搏,在我辭職前的十幾年,下航太多的人認識我也是因為我所做的工作。我在培訓部,運標部,飛行部,安全部,技術部,總局空管局,飛行員協會凡是涉及技術的部門我都在兼職,我無私的奉獻了很多年,編寫、校譯、修訂了太多的手冊。有沒有想過下航的《訓練大綱》是出自一個當時連教員都不是的機長之手;而當年下航的所有關於訓練的政策都是我負責在修訂;我當年給空管局提議的關於張家界三亞等機場的程序設計問題,當年總局劉紹勇副局長簽發總局明傳電報要求華南局認真研究解決;有沒有人想過,中國民航的第一份飛行員保險,是我自己當年一家保險公司,一家保險公司的求人家,吃了多少閉門羹,磨破嘴皮,談了九個月,並且一個字一個字的起草合同才搞下來的。。。。。。林林總總,我在下航的十幾年,又有誰說過,我沒有努力工作過?!
在下航,除了飛行工作本身,我最多的時候有7個兼職,都是給公司、民航局或者飛行員協會在額外地做工作,別人的老公可以回家陪老婆孩子,而我卻要沒日沒夜地拚命工作,我沒有怨言,因為我熱愛過下航,我可以拿出多出別人幾倍的熱情給他工作。
在我辭職后的很長時間,我沒有說過任何下航的問題,因為我一直留戀下航,如果不是下航幾次背信棄義,做出趕盡殺絕、傷天害理的事,我決不會把下航的醜事講給大家聽。
我很想適可而止,可是有人因為我辭職,卻連“活”的路都不給我留。
辭職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依法要求損失是法律賦予下航的權利。
可是決不是下航違法扣押我的檔案,阻撓我繼續就業,把我的執照認證無效,依靠個人關係給所有的航空公司打招呼不得聘用我,更不是拿別人的可能的假髮票來訛詐我685萬。。。這些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出來的事情,我只是簡單的合法的辭職,可是有人就恨不得明天就結束我的生命,辭職就代表連活路都沒有,這還有人性嗎?
為什麼下航可以下作到這種地步!!!
我只要求下航依法打官司,可是下航為什麼違法的在作些下流的動作。難道要下航只是依法行事就比登天還難,這還是一個種合同守信用的企業,還是一個優秀企業嗎?
下航也我是曾熱愛的,並不代表下航可以違法違規!我僅僅只是要求下航合情合理合法的打官司,可是為什麼下航不願意,難道合情合理合法就會要下航的命嗎?非要採取違法違規無恥的手段,圍追堵截,趕盡殺絕,詆毀我,誣衊我,意圖陷我於絕境,這也決不是一般“人”能做出來的事。
你喜歡下航,我覺得完全可以理解,因為我也曾是,即使我辭職之後,我仍然給下航寫了幾篇技術文章,即使辭職了,我仍然給陽廣華總經理提供了許多建議,尤其是關於怎樣穩定飛行員隊伍的,其中九條基本上都被採納和實行,這個你們可以問問他。
我留戀下航,並不代表我不能合法離開;下航可以依法要求補償損失,並不代表下航可以信口開河,胡作非為。
下航是有些人的天堂,並不是所有人的墓地;下航是個企業,不是座監獄。下航沒有資格限制別人的自由,要求在他的“監獄”里囚禁一輩子。以後也許你不會,但是也許你也有辭職的一天。我只希望下航能夠回到法律的框架下,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司,切莫胡作非為。一個不遵紀守法的公司,今天會在我的事情上違法違規,明天一定會在你的其他事情上違法,等到哪天違法違到你頭上,我只希望有人還是會幫助你。
法律是構建社會公平和諧的基礎。我只希望我辭職的官司在我和下航之間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礎上結束,否則,下航繼續違法違規下去,我一定堅持到底。還是我說的那句話,“給我一個公平,還社會一個公道。”
最後我想再強調的就是----------我只是,僅僅只是簡簡單單的、合情合理合法的辭職,我沒有做任何違法違規的事,可是下航卻連“活”的路都不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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