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是在外婆家被忽略的一位。
早年(清末民初?)結婚生育年齡都比現在早許多,父母生孩子時自己也還年輕,又沒有現在的優生優育地常識,時局的紛亂,教育的不昌,等等等等都反映在大姨身上。
作為家裡的長女,上到小學程度就為中耳炎斷送了前程,好不容易痊癒了,便順理成章地在家裡幫忙帶接踵而來的弟弟妹妹。而後來家境好起來了,收益的是晚到的弟弟妹妹們,紛紛受到良好的教育,有了體面的工作和家庭。大姨則一如既往地住在娘家理家務,帶孩子,帶過弟弟妹妹,帶弟弟妹妹的孩子,也就是我們,然後再帶弟弟妹妹孩子的孩子,也就是我們的下一代。
這個有這幾十年之久的"帶孩子"的過程當然是有很多波折的。先前姥爺在的時候,有一盤小生意,家裡日子過的挺好。解放后我二姨可以養家了,加上生意人開始不受待見,就收了生意,然後不久就過世了。接下來,姥姥和大姨就一直跟二姨在一起生活,直到有了我們,還是這樣。
對於大姨的以後,很讓姥姥操心,你想,換誰也一樣呀。可大姨自己卻好象不操心的樣子,對已有的生活環境很知足和滿意。我就記得由姥姥組織的相親活動接連不斷,但都沒有打動大姨的。大姨在娘家一直生活到她四十八歲那年。
這其間,我們也都十幾歲了,而大姨不僅照料我們生活,由於性格溫和,對於我們真是比父母還親,父母有時還要管教的。
到了四十八歲那年,大姨終於答應出嫁了,姨夫在一家機床廠工作,是喪偶再娶,他前妻的子女都大我們許多。不知是出於大姨終歸的出嫁,還是意識到當年對大姨有虧欠,總之,姥姥是把所剩下的"家底"係數給大姨作了陪嫁。直到現在我還記得當時大姨人也走了,東西也帶走了所留下的空曠。
大姨的婚禮在當時興無滅資風聲漸起的背景下也算很風光了,雖然大姨自己文化不高,但從來家境不錯,加上性格溫良,面貌嬌好,氣度還是很不錯的。再加上是從大學里出嫁到一般的市井人家,有著不少的陪嫁,當時當事,都很圓滿。
記得少不更事的我,根本不知什麼是結婚,只知道大姨要到別人家去住了,很不舍,在大姨的新婚之夜非留下和大姨住不可,結果還真就和新人在一張床上住了一夜。
這種過分的要求之所以能被滿足,完全是由於姨夫對將這再娶過於滿意。
然而,這風風光光的婚禮,卻為大姨後來的不幸,留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