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這又不是歷史,還是多點細節為好。前面說過,我這姨媽好的不能再好了,以至於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認為那不是姨,而是媽。但"寄人籬下"總是事實,而支持這一事實的,幾十年來,僅有一件事。正因為僅有一件,所以記憶猶新,也正因只有一件,說明這姨媽較親媽更勝一籌,還是因雖只有一件,孩子還是自己帶的為好。
一件什麼事呢?那是文革前的一個暑假,民盟(年輕的朋友可去查一下,何為民盟,算賣個關子)組織去北京香山一周,一家只能帶一個孩子,於是,我很積極地表示很不樂意去,於是,皆大歡喜。前不久,妻的小學同學,在幾十年沒聯繫后又通了電話,問及她和誰結婚,還提到此事。那時,她們家正好和我姨一家在香山合住在一個套間,她以為那時見到的是我,當然免不了又是一番姨還是媽的解釋。
在別人家的孩子都更敏感,記事都早。象我,四歲左右的事記得很多,連細節都很清晰;而隨父母長大的妻,八歲左右的事,才能留下痕迹;而兒子則更是糊塗,能認出全世界所有的國旗,但根本想不起來當初來加的任何一處"故居",使我的憶苦思甜流於空泛。
大概從四五歲開始,我就在"我們家"這個問題上混淆。假期到父母那,不留意就會將父母家和"我們家"對比,飯吃的不一樣啦,窗帘掛的方式不一樣拉,每說一次,都引來父親的不快。後來才明白,我的"我們家"和母親心中的"我們家"的概念吻合,( 女人從來把娘家當作"我們家"的), 所以沒事,和父親的感覺衝突,所以麻煩。於是,自覺地減少對比就成了很要緊的事情。
回到姨家,將父母的家稱為"他們家",別人都很認同,但我心裡就有一種說不出的味道。好在,我並不總有此種轉換的必要,因為,畢竟姨家是我熟悉的,參與其中任何活動的"我們家"。
但要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來分辨這些,真不知是福是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