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蘆笛:韓寒早就輸了ZT

作者:sousuo  於 2012-3-6 23: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3評論

 
蘆信韻 於 2012-3-6 11:44:00 發布在 凱迪社區 > 貓眼看人
一、粉絲們的責問


自從我出來挺韓后,若干粉絲表示困惑、失望乃至痛心疾首。我在凱迪貼出《勘破蘆笛代筆門》之後,有位網友給我來了封站內簡訊,標題是《那個講求事實與邏輯的蘆笛上哪兒去了?》,還責問我為何老是與方舟子過不去。我很不高興,回信曰:「死了。我願意代您向他的家屬致以哀悼。」貼出《致肖鷹的公開信》后,無論是在海內的《凱迪》,還是在海外的《蘆笛自治區》,都有網友跟帖聲稱他們是我的粉絲,但這次對我為何挺韓實在不理解。有位網友還說,批方沒錯,不該挺韓。

總之,在他們看來,韓寒代筆門乃是已經確證的昭如日月的事實,我這個最強調尊重事實與邏輯的人這次卻無視鐵的事實,一意孤行,不能不令他們大失所望,疾首痛心。


二、再吹軲轆笛


這些責問,令我十分困惑:諸位據說是我的粉絲,欣賞我過去講求事實與邏輯的一貫作風,那為何不看我的論證呢?我為何挺韓,不都翻來覆去講過了么?迄今我一共寫了四篇文字:《我看所謂「人造韓寒」的鬧劇》,《勘破蘆笛代筆門》,《勘破金庸代筆門》以及《致海內學者肖鷹的公開信》,所有這些文字,全是同一個簡單的意思,翻來覆去軲轆話連軸說,說的我的心裡都膩得起了綠苔,諸位為何就是不能理解涅?這是尊重作者的表現么?難道只有我說諸位愛聽的話,才是尊重事實與邏輯?讓諸位如此痛心,好像我開了假支票似的,都什麼事啊?

再解釋一次吧。我其實根本不想寫此類無聊文字,談的不是什麼國家大事,又不能拿去賣錢,何況還是一遍又一遍地吹軲轆笛,可誰讓諸位是我的粉絲涅?唉!

在第一篇《人造鬧劇》中,我引用英文《維基百科》的解釋,告訴大家什麼是直接證據,什麼是間接證據,後者需要推理才能做出結論,成立前提是排除所有的其他可能。但對韓寒「代筆」,指控者絕無可能提出直接證據,頂多只能提出間接證據,但那些所謂證據根本無法成立,因為無法排除其他可能。我接著提出了對若干「鐵證」的替代解釋(alternative explanations),告訴大家這些可能非但不能排除,而且成立的概率更高。在《勘破蘆笛代筆門》與《勘破金庸代筆門》中,我再吹三吹軲轆笛,以實例告訴大家「作家絕無可能忘記自己說的話」不成立。在《致肖鷹》中,我第四次吹軲轆笛,告訴肖鷹先生「possibility」與「probability」的區別,再度重複了我在前三篇文字中講過的話。

第五次說一遍我的關鍵論點吧:所謂「韓寒作品由人代筆」的指控,與「唐駿假博士案」的性質完全不同,後者可以以直接證據證明,而前者則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即使「證據」再多,論證再嚴謹(虛擬語氣),諸位充其量只能說:

It is highly unlikely that Han Han wrote those pieces by himself.

但不能說:

It is impossible that Han Han wrote those pieces by himself.

很抱歉我必須放洋屁,因為用中文無法說清楚——它不能區分「impossible」與「improbable」。換種大眾都能理解的說法吧:哪怕諸位再刨出更多更有力的例子,也只能證明「韓寒自己寫了那些作品」成立的概率非常之小,但絕無可能證明其概率為零。如果這是探索客觀世界的科研假設,則也就足夠了,甚至還有富餘,因為它最終能否成立,將由實驗去驗證。但「捉刀假說」可不是這種性質,第一,它無法用實驗檢驗,第二,它關係到某個人一生的前途,不管出錯的概率有多小,它畢竟有可能發生,而這出錯的後果可不是推出某個最後被實驗證偽的科研假說能比的。

既然事關一個年輕人的畢生禍福,諸位為何就不會戒慎恐懼,問一聲:「萬一我錯了呢?萬一我冤枉了韓寒,那又該怎麼辦?雖然只是萬分之一的可能,但若真情就在那萬分之一中,大家都冤枉了他,而我參加了這『群眾破案』的鬧劇,親力親為,斷送了人家的一生,此生當何以自處?」

遺憾的是諸位似乎都沒有這麼問過自己,跟文革中參加「群眾辦案」、「群眾專政」的那些革命群眾一般,心明眼亮,氣壯如牛,心頭沒有半點疑惑。


三、韓寒早就輸了


今天老太婆問我,方韓之爭結局如何。我說,這種事能有什麼結局?損害已經造成,再也無法修復了。哪怕是韓寒打贏了官司,仍然要有起碼一半中國人堅信韓寒就是騙子。哪怕是出來挺他的鐵桿韓粉,心裡也必定會有一絲難以驅散的疑惑的陰影,起碼對他的傾慕與讚賞不會再像過去那樣單純無瑕了。老太婆嘆道,是啊是啊,這種壞話,一般人的心理都是寧信其有,不信其無,何況現在國內造假的那麼多,當然大家只會相信韓寒又是一個大騙子,他再說什麼都沒用。我說,是啊,這就是全社會喪失誠信的報應,必須由一個人出來買單,用魯迅的話來說就是肩起鐵閘,放大家跑到光明的天地中去。

我納悶的是,如此簡單的道理,「質韓」派為何就是不明白。《蘆笛自治區》曾經有位網友氣勢洶洶地質問:「韓寒可不可以質疑?應不應該質疑?」他怎麼就不想想,方韓之爭根本就不是費厄潑賴(fair play,在此可以翻譯為「公平決鬥」),雙方的話語權根本就不公平,攻守之勢根本就不對稱,無論形式上法律上的結局如何,方舟子都有勝無敗,至少在相當一部分人民心中是如此。一匹潔白的絹子,潑上污泥就再也洗不幹凈了,在許多前韓粉心中拉斷的那根繩子,即使勉強接起來,也難免疙疙瘩瘩。這世上並不是所有的損害都能修復,而方舟子非但不會因此受到懲罰,反倒還在其「打假英雄」的桂冠上增添更亮麗的枝葉。這TMD都什麼世道啊!

更令我納悶的是,被方舟子毀掉的無辜者的先例就放在那裡。肖傳國大家都知道,是個雇凶打人的刑事犯罪分子。可諸位怎麼就不會換位思考,設身處地想想這人倒的是什麼血霉,又是怎麼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家的事業本來正在蒸蒸日上,欣欣向榮,前程無限,可就正在申請工程院士之際,方舟子卻莫名其妙、毫無來由地突然造謠,說他不是美國教授,肖氏反射弧是虛構的,他發明的術式是詐騙,害得人家落了選,卻又無法循法律渠道找回公道,恢復自己的名譽,氣急敗壞之下,這才幹出那種蠢事來,從此身敗名裂,此生是再也無望踏入中國工程學院了——有哪個院士敢推薦或批准有犯罪前科的人入選?若方舟子不無中生有地來這一手,他會跌進這個無從逆轉的逆境之中么?這次選不上,下次還有機會不是?以後再接再勵,加倍努力就是了。就算終生無望進那道門,也總不至於成了騰笑萬方的「犯罪教授」吧?方舟子造謠誹謗,難道不是這一系列不幸事件的發生原因?可在作下如許大孽之後,該爛仔非但毫髮無傷,反倒成了「不顧一己安危,冒死犯難,為全社會匡扶正義」的大俠!世上還能有這更不公道的爛事么?

可就在目睹了這種人為的社會悲劇之後,諸位還要無動於衷,坐視甚至擁護方舟子去製造又一樁更大的冤案!還要因為我出頭譴責這種「私報公仇」(方舟子的自詡,用鬼子的話來說就是「把法律抓到自己手上」,亦即私人擅自代法治機構執法)而困惑,而失望,而痛心疾首!

看來,知識青年進入時空隧道,回到文革中去參與「群眾辦案」,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說服城裡的幹部和其他人,把自己的子女送進文革博物館,來一個動員。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在這場鬧劇悲劇中,國人普遍表現出對「公權力」、「人權」與「公平」一系列概念的認識的淺薄混亂,對「權利」這個現代文明社會的柱石概念的認識尤其錯誤,以致錯把文革期間的「懷疑一切」當成了自己的天賦人權,卻不知道本人權利的行使範圍是由他人同等的權界圈定的。只有在質疑公權力的使用時(諸如三峽水庫,核電站,動車事件,貪腐等等),公民才不必講究「充足理由律」,不必講求「學術性」,那理由我也早就解釋過了:非此不足以彌補公權力與百姓能力之間的天然不對稱,在存在著制度性信息流高度不對稱的黑箱社會中尤該如此。但若把這套用去對付普通公民,群威群膽,群策群力去「勘破疑案」,那就只會以雷霆萬鈞之勢,排山倒海之力,製造毀滅性冤案。這一套我在文革中可是看得不想再看了。

這是我最後一次吹軲轆笛,無論粉絲再說什麼,我都不會再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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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ManCreatedGod 2012-3-7 00:12
犯罪嫌疑人聲稱沒有直接證據就硬挺,他可以逍遙法外,但是不能逃脫世人對他的判斷
盧迪混淆了受損失和「輸了」
回復 ahsungzee 2012-3-7 03:55
支持蘆笛先生的理性分析和認知!方的做法猶如中國人過去流行的」八分錢毀人一生「!因為對人羨慕妒忌恨,就寫一封人民來信說別人如何如何,結果由於當時國內對人的檔案管理法是「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即使查無實據也會放在檔案中作參考備用,因此有很多人被這種卑劣的暗箭所傷,一輩子倒霉甚至死得不明不白!由於當時一封平信的郵資是八分錢人民幣,因此被稱作是「八分錢毀人一生」!
回復 daomeidan 2012-4-13 01:44
做人要低調,尤其是「歷史」上有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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