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為一紙合約

作者:lemonstreet  於 2007-5-17 19: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評論

天氣: 陰雨
心情: 平靜
   記得大學畢業時,系主任找我談話,問我要不要留校。說實在的,我並沒有想過要留校,二十多歲的姑娘很想去外面的花花世界闖蕩,不管那個世界是真花還是假花。可是因為我」成分「不好---生在祖國的邊緣省份,所以不可以去那些很花很花的城市,如果膽敢違背國策,學校就會把我的戶口打回原籍,叫我永世不得翻身。也就是說我可以生活工作在外地,但是沒有身份,這就意味著我享受不到一個公民應享有的一些權利。現在沒有多少人會在乎這個,但是十多年前的中國,不在乎的人還真不少。因此我考慮之後告訴他---我願意留校。
   後來的事就很簡單了,簽玩合約后就靜靜的打發日子。看著周圍的同學不停的面試,不停的挑挑揀揀(我們的專業很熱門),剛開始心中還會激起一點點漣漪,慢慢的變死水了。突然有一天,一個要好的同學告訴我,深圳來了一個獨資公司老闆,正在找翻譯秘書,據說起薪很可觀。是剛留校老師的十倍。我的心又被弄癢了。當時深圳的政策是,買房送戶口。薪水高,很快就可以買房,戶口就會跟著來。於是跑去面試,一切順利。
   七月了,我帶上了我所有的家當,乘著飛機去了深圳----據說廣州火車站不安全(本人當時膽小)。那種豪邁不亞於當年的荊坷(千萬被往悲處想,因為那是他的理想)。到了公司一看,資本主義果然注重享受:窗明幾淨的辦公樓,拔地而起的職工宿舍(四個月後可入住),衣著整齊的廚師,可口的飯菜。更重要的是吃住免費。你說誘惑多大啊!
   第一天:興高采烈,就好像發現了瑰寶一樣。
   第二天:心想愉快,決定在這裡大幹一場。
   第三天:無事可做,四處漫步,了解民情(因為我的直接老闆還未到)。到了晚上,無數的打工妹圍在一起          唧唧喳喳著他們的快樂。看著十四五六的小妹妹,我突然有點心痛。
   第四天:總結我以前的生活,規劃今後的人生。
          想起了大學生活,想起了同學,想起了老師。想起了跟我簽約的系主任,想起了騙了他的倆個學          姐。心裡忐忑不安。理清頭緒后發現,比起金錢來,我似乎更看重那一紙合約,更看重對老師的承          諾。我寧願是個窮人,也不願被人視為騙子。
   第五天:告訴相關人士,我要走了。相關人士邀我喝茶盡顯挽留之意。
   第六天:跟老總秘書借錢買了機票。
   第七天:回到學校所在地打工一月,平了兩張機票錢。
   四年過後,我也從學校出來了。現在身在國外,仍舊做著老師。估計我命里註定是老師了。多年了,朋友問我有沒有為當初的決定後悔過。我說沒有。因為我一生都願做個誠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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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散落的雪 2007-5-19 04:27
誠實最可貴,而且是金錢買不到的品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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