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文化呢, 有人說它是一個民族的精神和脊樑,我覺得有欠空洞, 有人說文化可以分為三種幹流,上層文化、中層文化、下層文化, 我覺得又有些籠統。即便有個大致的概念,但我們又為什麼需要它呢?這幾個問題一直纏繞著我。
to entertain and to instruct
前幾天取到新買的「The Best American Short Stories 2010". editor Richard Russo 在引言里講了這麼一個故事。
上世紀80年代, 當他還是一個assistant professor的時候,他的學校,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請來了Isaac Bashevis Singer 來做一次演講。Isaac Bashevis Singer 是誰呢 。。。 我google 了一下。
波蘭猶太裔美國作家,1935年遷居紐約。15歲開始文學創作。創作30餘部作品。長篇小說《莫斯卡特一家》(195o)、《莊園》(1967)和《農莊》(1969)等主要寫在現代文明和排猶主義雙重壓力下,波蘭猶太社會的解體過程,其中《莊園》是這類作品的代表作。另一類小說主要寫愛情與宗教問題,主要作品有《撒旦在戈雷》(1955)、《盧布林的魔術師》(196o)、《奴隸》(1962)、《仇敵;一個愛情故事 》(1972)和《童愛)(1979)等。其中最著名的是《盧布林的魔術師》。1978年,由於「他的充滿激情的敘事藝術,這種藝術既紮根于波蘭猶太人的文化傳統,又反映了人類的普遍處境」,辛格獲諾貝爾文學獎。
一個諾貝爾獎得主來學校做交流,自然吸引了學校里眾多學生與faculty。整個session 在一個禮堂里進行。學生坐在前排,而教授們卻被擠到最外面的臨時靠椅上。很明顯,這次session的目的是讓學生可以有個和偉人近距離接觸和交流的機會。學生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便是「Mr. Singer? Could you tell us, please, what is the purpose of literature?」 文學的意義到底是什麼?Singer 當時已經是90多歲的高齡,但他毫不含糊地說道「To entertain and to instruct, next question." 大家原來都期待他會談到文化,政治,經濟。但是他卻戛然而止。儘管之後其他學生也企圖回到這個問題, 但每次都被Singer 否定,「To entertain and to instruct"。 似乎,Singer對這個問題在心裡早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
Russo 在後面的回憶里也提出他的理解。儘管我們每個人對於如何entertain 有不同的理解,但對於什麼是instructive的卻能基本保持一致的觀點。這就像一匹馬和一輛車。一個在前,一個在後。Singer 是要告訴大家,如果你不能取悅你的讀者,那你又怎麼可能把你的觀點傳輸給他們呢?
這似乎是個明顯的答案。隨便翻開一個網站,論壇。點擊率高的往往是那些能夠引起大眾興趣的,文筆生動,有趣的題材和作品。有誰會對一篇枯燥的論文仔細閱讀呢。(除非他本人也是從事類似專業,那就又是另外一種entertainment了)。作家,或者說藝術家,將一些原本無味的題材,思想,通過生動的語言表達出來,從而能夠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領悟到其中的含義。藝術,不就是去entertain,去讓我們心跳加快嗎?
一下子 我對文藝,有了新的理解,有了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但是文化二字,除了「文」, 還有個「化」字。這又如何解釋呢?
前幾天在別人的博客里見到這麼幾句話讓我頗有受益:
古漢語里,「文化」是兩個詞。
「文」,本義是「錯畫」,也就是花紋。
「化」,本義是改易。
聖人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賁卦》
我是否可以把「化」理解成是一種改造,一種變化, 一種「進步」呢?
to adapt and to survive (thrive)
1959年, 有個肯亞黑人, 隻身來到美國求學。他是夏威夷大學的第一批非洲留學生之一,個性很有吸引力,經常發表演講。他和一個白人結婚生下了一個孩子。但這段婚姻由於他要回到肯亞而告終。那個孩子之後跟隨母親在各地生長。他們到過印尼,因為母親之後嫁給了一個印尼留學生。在那裡,他上的天主教小學。學會了和其他小孩一樣吃豆腐和天培(tempeh,一種大豆做的發酵食品),跟他們一起踢球、爬樹摘番石榴;他還學會了印尼語。印尼繼父對他影響也很大,直到成年,他還覺得在印尼的生活受益匪淺。10歲那年,他回到夏威夷,進入美國預校。由於母親需要回到印尼,他長期和外祖父母生活。外公很喜歡這個有半個黑人血統的外孫。經常帶他參加各種美國體育活動,並且給他很多自由。隨後他考取哈佛法學院,來到了東海岸。在哈佛,他成為《哈佛法律評論》月刊歷史上首位黑人社長。之後他選擇從政,連任3屆伊利諾伊州州參議員,2004年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脫穎而出,將知名度擴大到全美。當年,他贏得國會參議員選舉,成為美國歷史上第5位黑人聯邦參議員。2008年,他擊敗了強有力的競爭者希拉里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對的,他就是奧巴馬。
一個朋友蘇爾亞庫素瑪說:「你知道,擁有一個白人母親、一個黑人父親,還到過印尼,這使他和他的母親一樣,容易對各種人產生認同感。」另外一個友人指出,當奧巴馬微笑時,他的臉上帶有幾分他母親的神情—她那種很能感染別人的獨特方式,這種能力來自她對各種不同文化的洞察。
每個人哇哇落地,猶如一張白紙。每天都在接收新的事物, 理念, 思想。依賴周圍的環境,傳統,他才能成長,存活,更好的生活下去。長期日積月累,由於每個地方各自有不同的環境,歷史,這便形成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的風俗習慣,也慢慢變成這種民族的一種特性,一種精神。而這種精神,特性靠什麼來傳承下去呢?「花紋」-> 文字。所以如果把文化二字連在一起,我覺得是「文以解道,以化天下」。文化好似營養, 土壤。每個人通過與它的互動從而得到提高。一個人出生在哪裡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周圍的文化氛圍。所以一個被領養的朝鮮孩子可能講一口流利的中文,一個成長在白人家庭的黑人孩子,最後可以成為他們的總統。Singer 用「to entertain and to instruct" 來解釋文學的意義,我是否也可以用一個片語來解釋文化的意義:「to adapt and to survive (thrive)」。
Richard Russo 在他的引言的最後還講了這樣一個故事:有兩個父子都是作家。有一次被問到到底什麼才是寫作呢?父親說,寫作就有如夢想。兒子不同意父親觀點,他認為故事就有如一罐蜜蜂。當你把罐子蓋打開的時候,蜜蜂就從裡面蜂擁而出。那些故事會像蜜蜂一樣蜇人。但是這些故事蜇了我們以後,讓我們覺醒,然後找個清凈的地方慢慢消化。讓我們集中注意力,awake and alive,從而領會到其中的奧妙,得到了知識與成長。
看來Russo 也是會認同我的觀點的。文化就有如一種紐帶,一種互動的基礎。我們通過文字與交流注入不同的內容,從而能夠讓其他人或者我們的後代從中受益,更好的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生存下去。至於如何讓其他人對此感興趣,如何有被蜇的感覺,這就是一門藝術了。
to entertain and to instruct
to adapt and to survive (thrive)
周而復始,循序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