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一,耶穌基督的復活,是聖經所預言的事實。我們說過,
聖經的一個主題,就是神造人,人犯罪,神的救恩,神的再來:
而神的救恩,所指的,就是神的獨生子,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子,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按照聖經,這個救恩,是在始祖犯罪的時候,就已經設立了的。
如果真的這樣,那麽,耶穌基督的一切,應該在舊約,都有預言。
如果真的這樣,那麽,舊約應該有耶穌基督復活的預言。
請看舊約的預言:
引用:
(詩)16:10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詩)118:17 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
(詩)30:3 耶和華阿,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
當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上的時候,因為,他來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所以,在他活著的時候,他就明確的告訴門徒,他要被釘死,而且,三日後,要復活。
請看新約的預言:引用:
(約)2: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太)17:22 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
17:23 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太)20:18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20:19 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