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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信耶穌(六)--新生命的必要性

作者:Servant  於 2008-12-30 23: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為什麽要信耶穌?|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2評論

神,已經向世人宣告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我們都是罪人,罪在人裡面,死亡就臨到了人,因為,死是從罪而來的。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實際上已經活在死亡的情形當中。如同剛從樹上摘下來的樹枝,從外表看照樣是清綠的,好像還活著似的,但是死亡已經在他裡面了,過不了多長時間,他就慢慢的枯乾了。

人活在世上,只有嘆息,沒有安息,對人生感覺虛空,常常落在莫名的愁苦之中,不管是男女老少,貧窮的或者富有的,有學問的或是沒有學問的,都無可避免的遇見這個空虛煩惱的苦悶,這就是死亡的現象,顯在活著的人當中

但是,事情也沒有停在這裡,聖經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就是說,肉身的死亡,並不是人的了結,更膽戰心驚的是,死後還有審判。罪不單是叫人現今沒有安息,叫人死,還叫人死後仍然落在神的審判里,而且審判以後,就進入到永遠的滅亡里。

人的罪,必須要解決,若得不著解決,那就註定要滅亡。罪人沒有辦法叫自己不犯罪,甚至叫自己少犯罪也不能。那麽罪人除了等死,等審判,等滅亡之外,還有沒有辦法可想呢?審判人的神,果真喜悅罪人滅亡嗎?

不,絕不!

神,將自己的心,向人敞開,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33:11)

神,不單是向人有這樣的應許,並且他確實也做了件空前絕後的大事,來解決人的罪,赦免人的過犯,拯救人脫離永遠的滅亡,使人得著屬靈的新生命--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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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郭凱敏 2008-12-31 02:38
謝謝Servant的分享. 對我來說, 這一點很好從生命的起源和本質上來理解.
創世記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名叫亞當." 這句的意思就是, 人的生命來是上帝呼出的靈氣得靈而活.
始祖犯罪后, 人的罪在世界上蔓延的很快. 早期的人壽命都很長. 亞當活了930歲.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 終日所思想的都是惡;(創世記6:5).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然而, 他的日子還可活到一百二十年." (創世記6:3)
人活著是因為有神的靈同在. 死亡就是同神的靈隔絕. 上帝是創造萬物掌管生命的主. 耶穌讓我們同天父上帝重歸於好. 永生就是永遠同神在一起. 上帝的靈永遠跟我們在一起.
回復 Servant 2008-12-31 07:46
郭凱敏: 謝謝Servant的分享. 對我來說, 這一點很好從生命的起源和本質上來理解. 創世記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 他就成了有靈的活
說得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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