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返樸歸真 --CSLewis --第三章 基督徒的為人--9. 愛

作者:Servant  於 2008-7-21 20: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返樸歸真|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4評論

9. 愛


  我在前面說過,基督教講的德行有七,其中四個叫做"本德",叄個叫做"聖德"。聖德是信、望、與愛。信德將在最後兩章中討論,愛德已在第七章中講了一半,但重點放在寬恕之愛上,現在我要把它講完。

  第一、〔中文聖經譯為"愛"的〕英文"Charity",指的是"慈善",也就是對窮人的施捨。這個字本來的意義比這廣泛得多。(這個字怎麼會用來指慈善,是因為幫助窮人是善舉中最顯而易見的。就像詩歌最要緊的是押韻〔rhyme〕,所以大家便把"韻"來代表詩或曲,例如搖籃曲便成了a nursery rhyme ,作歪詩的人成了rhymer一譯者)。照基督教的用法,Charity的意思是"愛",但指的不是感情上的那種愛,而是屬乎意志,一種天生便有的愛自己的意願'但必須學慣用這個意願來愛別人。

  我在講寬恕一章時曾經指出,我們愛自己並不等於說我們"喜歡"自己,只是對自己的一種祝願。基督教講的愛鄰舍的愛,和喜歡或喜好不同。我們可以"喜歡"某些人,而不"喜歡"另一些人。雖然這種天性上的"喜歡"並非罪,也不是什麼德,就像你喜歡或不喜歡食物不是罪也不是德一樣。它是一個事實,但所引發的行為則有好與壞的不同。

  有了天性上對人的喜歡或喜好,使我們比較容易"愛"他們。因此,在通常情況下,我們有責任發揮我們天性上的喜好去"歡喜"人,就像我們有責任去力促自己"喜歡"運動,"喜歡"健康食物一樣。這不是由於喜好本身屬於愛德,而是可以培養此德。從另一方面看,我們必須份外小心,不可以讓我們對一個人的喜歡變成對另一個人的無愛心,甚至不公平。

  在有些情形中,我們的喜好會和我們對一個人的愛衝突:比方說,一個溺愛子女的母親,會因天性上愛子女之心而"慣壞"她的孩子。這就將天性上的喜歡用錯了地方,犧牲了子女將來的幸福;若是真愛子女便不可以溺愛他們。在通常情況下,天然的愛好應該培養,但若以為坐著不動來培養喜悅人的情感,真愛便會萌生,那便錯了。有的人生性"冷淡"'這也許很不幸,但不是罪,就像消化不良不是罪一樣。這種天生性格絲毫不減他學習愛心的機會,當然也不能因此藉口不盡愛人的責任。

  愛的守則非常簡單:別老問自己有沒有"愛"鄰舍的心,只須認定有並且付諸行動便成了。什麼時候能這樣做,什麼時候便能發現人生的一大秘訣:先認定自己對人有愛心,並且付諸行動,你對他的愛心立即產生。如果你本來不喜歡某人,現在又傷害了他,你會越發不喜歡他。如果改變態度,反而對他好,你會覺得沒有以前那麼討厭他。不過,有個例外,你改變態度,開始對他好,若不是為了取悅上帝,遵行他要你愛人的訓誠,而是為了炫耀你如何寬宏大量,如何給了對方一個面子、一個人情,然後坐下等人家來"感激";十有九成,你得到的會是失望。(別人不是傻瓜,一眼就能看出你是真有愛心抑或只是賣弄人情。)要知道我們所以應該對另一個人好,因為他裡頭也有一個像我們一樣由上帝造的自我。這個自我也像我們一樣,渴望得到快樂幸福。我們本來就應該學習多點愛人,或者起碼少點討厭人。

  因此,基督教講求的愛心,對滿腦子都是激情的人來說,好像很不夠溫暖。事實上,這種愛心雖然和感情上的喜歡很不同,卻能引人進入情感上的喜愛中。基督徒與世俗人間之不同,不是世俗人只有情感上的喜愛,基督徒只有"愛心"。世俗人會因為"喜歡"某人便待他好,基督徒則力圖對待人人都好,持久下去,他喜歡的人會越來越多,包括在開頭的時候他連做夢都想不到會去喜歡的人。

  這條屬靈的律在相反的方面也同樣有效。德國人開初可能因為恨猶太人而虐待他們,後來,因為虐待他們,便恨得更厲害。為人越殘酷,仇恨人便會越甚;仇恨人越甚,便會變得越殘忍,惡性循環不息。

  善與惡都像複利息一樣會累積,這是為什麼我們平日的一個小決定,會有無盡影響力的道理。今天最微不足道的一點善心,能夠替你佔領一個戰略性的據點,幾個月後,成為你得到空前勝利的墓地。反之,看來毫不重要的一點點怒氣,一點點貪慾,失去的只是一座小山,一條鐵路或者一個橋頭堡,敵人卻可用來大舉進攻。如果你當時未失去,敵人便沒有用武之地。

  有些作家不只用"愛"這個字來描寫人與人間的基督徒般的愛,也用來說明上帝對人之愛,和人對上帝之愛。人們常常擔心缺乏愛上帝之心,而他們都知道,人應該愛上帝。那怎麼辦呢?答案也像前面說過的一樣,你可以認定自己愛上帝,並且照著去做,不要坐著不動,等那愛上帝之情產生。你可以這樣問自己:"要是我的確愛上帝的話,我現在應該做什麼?"――找到答案,便立刻去行。

  從全面來說,要得到上帝對我們的愛易,要我們愛上帝便比較難。沒有誰能常保敬虔,即令能,上帝所看重的也不是一個人的外貌。基督徒的愛,無論對上帝或是對人,都屬於意志上的事。我們若著意去實行他的旨意,便是遵行他的"你們應該愛主你的上帝"的命令。他若願意,便會賜給我們愛的感情。

  這種感情不能自己製造,也不是屬於自己的權利,可以去向上帝要。應記得:人的感情可以生也可以滅,但上帝對我們的愛永存,不會因我們的罪,因我們的冷淡而稍減。因此,上帝願付出一切代價,來醫治人的這些罪。人也須不情任何代價來接受這大愛,使罪得赦。
2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綠水潭 2008-7-22 02:18
這兒說的是那個「博愛」嗎?
回復 Servant 2008-7-22 02:28
綠水潭: 這兒說的是那個「博愛」嗎?
是啊,這裡說的,是「從神而來的」愛。。。
人間的愛,都有枯乾的時候,都有止步的時候。。。。
當我們去幫助別人,一旦他人遇到了我們的「自我」,我們的愛心,就會出現問題,就會問,為什麽我還要去愛他呢???

當我們把「愛的源頭」接到神那裡的時候,我們就會有力量。。。我們就會把「愛」和「喜歡」分開。。。
我可能不喜歡那個人,但是,我可以去「愛」他。。。(因為,我本不可愛,但是,神還是那樣的愛我)。。。
回復 遙祝 2008-7-22 16:49
我來看你們來了,
回復 Servant 2008-7-22 20:07
遙祝: 我來看你們來了,
是不是剛給你的鄰居叫醒啊。。。:)

歡迎歡迎。。。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7 03:2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