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張海超 「開胸驗肺」說開去(二)----後續效應
08/14/2009
咱前面的文章,說到職業病診斷中的程序,其中就談到,開胸驗肺診斷塵肺,雖說是最科學的,但無據可依,可沒幾天,處理結果都出來了。
從處理結果上看,開胸驗肺還是有道理的,不過,是在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預下發生的。
首先是:張海超在有關部門領導的過問下,被及時診斷上了塵肺病。感謝黨和人民,讓蒙有不白之冤的百姓最終獲得了陽光的普照。
其次是:有關單位和個人被嚴肅處理。鄭州職業病防治所所長、副所長被停職或撤職,三個具體參與診斷的醫生被撤銷診斷權,其他有關人員受到警告等或多或少的處理。
再次是:鄭州市將為全市粉塵作業者體檢。
看到這樣的新聞,咱的感覺是:張海超,您開的那一刀,值!
可伴隨這些處理結果,還有一些更奇怪的後續處理出台了。
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被衛生廳通告「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具體參與「開胸驗肺」的主刀醫生被停職一年。
咱前面的文章說了,鄭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業務不精」,不屬於他們管轄的職業病也插手,出了張海超「開胸驗肺」一事,職業病防治所會和他們沒完,現在,衛生廳也和他們過不去了。對這樣的處罰結果,鄭大一附院領導一再交待:統一口徑,虛心接受衛生廳領導的批評(網上消息)。
他們不虛心接受能行嗎?這可是中國的官場文化啊。
鄭大一附院到底有沒有違法呢?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憑這一條,就可以看出,鄭大一附院嚴重違法了。
正象咱前文分析的那樣,開胸驗肺的醫生,也違法了,因為,職業病診斷是需要有認證資格的醫生進行集體診斷的(看你以後還搞創收不?)。
這樣說來,對鄭大一附院的處理和具體主刀醫生的處罰不僅是對的,而且還輕了,因為,他們是違法行為啊!
事情就是這麼奇怪,好心未必辦成好事。這件事河南省衛生廳沒錯,可問題是,目前給廳長留言的帖子快擠爆了衛生廳網站,而絕大多數帖子的內容,都是異口同聲責問衛生廳有關領導失職或是亂來,這就是中國。
在「情、理、法」關係的處理上,與西方人不同的是,中國人永遠是把「情」放在首位,這是為什麼,中國經常出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所以,關係網成為一個人能力的象徵,遵紀守法是無能的表現。
在這裡,咱沒有一點為河南省衛生廳辯護的意思,相反,咱認為,如果硬要追究責任的話,應該追究河南省衛生廳有關人員的責任,而不是只追究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所長的責任,事情的發生,和廳有關領導工作不得力有關(再追下去,還可以追究到分管衛生的省長、衛生部官員、國務委員。。。),但這不是正常體制里解決問題的辦法。
考慮到中國的國情,正確處理方法應該是:省衛生廳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將情況進行通報,並以此為鑒,進一步重申業務工作範圍(別為了創收亂找麻煩了),加強業務人員專業知識的培養,對具體責任人進行適當處理,把百姓的呼聲及時加以解決。
當然,這一切,全應該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員,是人們的公僕」這一理論基礎上,做到了這一點,什麼責任都不用追究,什麼處理都不用進行了;做不到這點,下次一定還會「開心驗血」的。
「開心驗血」的主刀醫生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