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聽了都臉紅----從「小學生監考」說開去(一)
08/12/2009
網上看新聞,也不知是誰出這樣的餿主意,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公檢法系統競職筆試中,18名小學生被聘請擔當「監考官」。小學生做監考官,照理說應該沒有成人有經驗,可人家愣是在考試過程中,共發現了25名作弊者。
看到這則新聞,咱臉都紅了,咱們這個社會,真是病得不輕。
在美國參加過不少次考試,老師卷子發完后,大多就離開了考點,學生愛幹嘛就幹嘛,竟然很少有人作弊,那麼,為什麼沒人作弊呢?咱的分析:不值得作弊。
一、考試作弊的懲罰太大
老師每次布置的作業,基本上沒有正確答案,很多問題是需要學生參照課本、參考資料等進行綜合分析,給出自己的理解,這樣的過程,就避免了雷同,所以,作弊的現象也就很容易發現了,如果有同學上交的作業觀點或是論據等相同,輕則此次作業零分,重則此門課零分,如果是屢犯,極有可能被開除。作業尚且如此,對考試作弊,後果的嚴重性就不用再分析了吧。
二、考試的重要性並不大
美國沒有一門課是一次考試定終身的,無論什麼樣的課程或是機會,考試的重要性和個人品行比起來,可以忽略不計。著名大學招生程序有過介紹,對招生的把關,考試成績排在最末位,按照這些培養人機構的選人標準,考試成績只是一次性檢測結果,學習成績是一段時間努力的結果,而人品和能力,是一生修行的結果,所以,對人的選拔是綜合的指標,這使得考試成績相對於作弊來說,絕對是本末倒置的事了。
三、考試可以重複
每個人可以對自己不滿意的考試成績加以修飾,許多情況下,可以交錢參加下一次的考試,對比作弊被永遠取消考試資格甚至是開除,一次考試失敗就不是件什麼大不了的事了。
四、考試成績佔比重較輕
無論哪一門課程,平時作業和積累,是學生取得成績的主要途徑,有的時候,老師對學生放棄了期末考試,因為學生按質按量完成了老師的要求,從老師的觀點來看,考試只是檢測學生學習認真與否,認真的學生,自然不成為老師督促的對象。那麼,考試的效果就已經達到了。
公檢法系統競職考試,也就是公檢法內部執法人員的考試,這些執法的公務人員,平時里可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人前耀武揚威,台上虛張聲勢,應該知道法律和規定的重要性,考試前,也一定學習了考場紀律,可還是在咱們的小學生面前丟這麼大的丑,說輕了,是你執法人員丟大臉的事,說重了,這簡直就是毒害咱們祖國的花骨朵啊,以後,你憑什麼讓這些天真的孩子們相信這些穿警察和法院制服的叔叔阿姨們,是代表咱們國家法律尊嚴的呢?
小時候,咱們最喜歡唱的歌之一《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就是要把這一分錢送到警察叔叔手裡邊,現在,如果我們唱這首歌給這些監考的孩子聽,他們會說什麼,他們又會怎樣笑話咱們?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更害怕的是孩子對咱們行為的監督。遠的不說,咱平時里好個網上下棋,有時候可以通宵達旦,偶爾,孩子夜裡起床小解,往往把咱嚇個半死,一骨碌往床上爬,咱丟不起自己的光輝形象啊!己不正,何以正孩子呢?
如果咱參加那樣的考試,碰上孩子監考,咱不去作弊,但如果實在需要作弊,咱一定做得天衣無縫,堅決不讓孩子們抓住,因為,咱丟不起那人啊。
但願,小學生監考大人的事,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