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來了(下)
09/16/2018
在中國人的固有觀念中,對法制、專利、合約等的理解普遍存在滯后遲鈍的體驗,這種中美文化差異,也體現在這次FBI開展的打擊中國「偷竊美國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行動中。正象前文說描述的那樣,美國華人學者都簽署了「利益衝突」的文件,但大家並沒有意識到和中國同行的交流有何障礙,往返於中國的很多學者,接受國內同行的招待甚至是金錢的報答,也沒覺得對目前從事的單位和項目有實質上的損害,別說是中國人,就是老美也樂於其成。筆者就碰到很多老美專業人士,在收到邀請訪問中國后,一改對中國的固有印象,回美后紛紛表示:下次我還要到中國參加「學術交流」,因為,他們被中國的「熱情好客」所迷倒,有老美專家到中國進行學術交流上癮了,前一年的工作日程里,必然留出了到中國訪問的時間表。
在和中國人就此話題交流過程中,筆者在矽谷的朋友也持有類似的觀點,在他的思維里,那位蘋果公司前員工張曉朗「偷盜」公司無人駕駛技術相關信息及專利,準備帶回國獻給自己加入的中國某企業,「這傢伙就是傻,他根本不是間諜!」那麼,誰才是間諜呢?朋友認為,那位GE的高級工程師鄭小清,把公司的資料加密到一般圖片中,再把圖片發到自己的私人郵箱,那才是「間諜行為」。
持有此類觀點的中國人不少,在他們的腦海深處,「間諜行為」往往是政府派出的、以刺探對方秘密資料為目的的一種針對性行為。筆者周圍就有朋友這樣認為:「那些科研有什麼秘密可談啊,就是發表幾篇文章而已,美國就是錢太多了,不浪費了不舒服!」
問題是:FBI會這樣理解嗎?
中國人來到美國,需要拋棄了「一切有利於」的原則,在美國,一切以法律為準繩!「有利於」的借口,碰上了法律的硬規定,那個時候就是「不利於」您自己了。
在這裡去譴責部分華人學者「違規」導致這次FBI的打擊擴大化,似乎有失公允,因為,人都是自私的,接受中國大學或者一些研究機構的邀請進行學術交流,有名有利,何樂而不為呢?同樣,指責中國出台某些政策來吸引高級技術人才回國效勞,個人認為也是沒有道理的,每個國家都希望吸引本國科學家為國家服務,假如不提供高薪和優越的環境,有哪個科學家願意去過一種「苦行僧」的科研生活呢?請不要拿「愛國主義」這塊遮羞布來遮掩金錢的魔力,那是少數投機成功者給今天處於困境的後來者吃的「老鼠藥」,他們現在處於養尊處優的地位,卻用自己的高調來「襯托」在美老老實實做科研的中國人「不愛國」,非常為這種偽科學家所不齒。據筆者有限的觀察,所有(100%)選擇回國還是留在美國發展的學者,都是從自身發展和家庭情況綜合考慮的結果。
由於FBI這次打擊「間諜」行動的目標主要是針對中國學者,引發了華人社區的恐慌,但筆者對身邊很多學者進行了調查,除了少數單位要求獲得NIH資助的「所有學者」(不僅僅是中國學者)進行「和外國政府資助項目合作」工作申報登記,絕大部分單位還沒有採取申報工作。筆者認為這種現象很正常,因為,畢竟絕大多數學者所從事的研究工作都是純理論性研究,最後以發表文章為目的的。
在和普通美國人的交流中,筆者意識到這次「運動」的嚴重性!某日和一老闆喝咖啡,我表示了這次FBI在輿論宣傳中的誤導,「不是所有中國人都是間諜」,絕大多數的中國人都是老老實實搞學問的科研工作者。老闆贊成筆者的看法,不過,他反問了一句:我怎麼知道你是間諜、還是科研工作者呢?
是啊,在美國疑罪從無、「壞人很難得到懲罰」的法制體系中,近10年被起訴的「商業間諜」案,竟然有52%是華人所為,這也難怪讓美國政府警醒,對在美的華人採取了針對行動,這需要所有在美從事科研工作的華人學者警醒了:不要為了自己的一點蠅頭小利,做一些違法的事情。
有朋友問:我怎麼才能區分「學術交流」和「間諜行為」這個界限呢?
說實話,這個界限還真的很模糊,筆者只能根據有限的法律知識,為了免除FBI的煩惱,提出如下建議。
1、和國內同行進行交流時,千萬不要發生金錢關係,尤其是全職在美的學者,切不可接受有薪酬的國內兼職,如果因為您自己名聲太大推脫不過去,需要按照在美單位的規定操作;
2、近期儘可能不要回國做相關學術交流,如果需要交流,選擇除了中國、俄羅斯和伊朗等敏感國的其它國家;
3、如果確實需要到中國交流,儘可能帶上你的老闆或者上司,讓他們做你的擋箭牌;
4、到中國交流,臨行前需要做足功課,讓你的老闆、上司充分了解您此行確實是「學術交流」;
5、任何單位的資料切不可複製到自己個人的信箱或者電腦,以免未來「渾身是嘴也說不清白」;中國來的學者喜歡晚上在家裡加班,經常把單位的資料帶到家裡「通宵工作」,在美國,請你改掉這種不良習慣!
6、近期對中國來的參訪代表團或者個人,儘可能安排單位接待科室接待,自己不要擅自接待。接待過程中,請相關人員陪同,避免在未被授權的情況下,參訪一些「不宜參訪」的項目和地方;
7、對來自中國在自己手下或者實驗室工作的訪問學者,其科研工作需要「關注」,以免來訪的學者不了解有關規定,踩了紅線讓你「背黑鍋」。
(如果讀者還有建議,請不吝賜教)
總而言之,近階段在美的學者還是採取「小心為妙」的策略,如果被冤枉了,毀掉的不僅僅是您個人,還有您全家的「美國夢」。
造成目前人心惶惶的很多中文信息,筆者認為,您需要帶著一個思考的頭腦來參閱有關信息,有幾點可以告訴大家,FBI在案情沒有落實的情況下,不可能向大眾披露細節;用人單位對某些學者的處理,也沒有義務向公眾彙報;被處理的個人,更不可能把自己的行為公佈於眾,所以,請讓「新聞」飛一會兒,待發酵后自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下面,筆者就某一個新聞,用自己有限的知識,來分析其虛假性。
上圖的信息明顯就是個虛假的信息,捏造這個虛假信息的人,連美國的法律基本原則都不懂。FBI抓人後,必須走法律程序,一旦證據確鑿,會提請檢察官起訴,FBI只有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才會放入,不可能和當事人協商,更沒資格遣送當事人回國。什麼「很人道」、「仁至義盡」,看上去讓人忍俊不住。
海外華人屬於少數族裔,華人不宜自我互相傾軋,對那些用謠言誹謗他人的海外華人,法律遲早會體現其正義的一天。中國有句古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願所有的海外華人,能夠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安居樂業,實現自己的夢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