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鐵路在中國是熱門話題,源於不斷提高的速度,和開通的線路,有日新月異的感覺。
剛剛回國,坐過南京到上海段高鐵。不敢想象,最高時速已達到350公里。比照日本和歐洲的200-300公里時速,高了一截。
美國加州等高鐵計劃也將要啟動,阿諾州長也在考慮中國高鐵的技術方案。
中國高鐵技術也已經出口到國外,如援建委內瑞拉高鐵,土耳其高鐵等等。
看來,眼下提到高鐵,世界人民都難免提到中國高鐵,有技術,又有實踐。
但是,問題來了,中國高鐵到底是不是山寨技術,還是自己革新出來的?
先看一下事實:
中國2004年開始引進日本和歐洲技術。可以說,中國技術是從零開始。
日本歐洲幫助中國培訓技術人員,在中國建廠。
日本歐洲把200 多公里的時速技術全部交給中國。可能有所保留,但鑒於他們也只能跑200多,保留得也不多。
中國也承認來自日本歐洲的技術為底子,但自己提高了。日本認為提高的地方有限,乃皮毛之處,核心還是他們的。
中國出了大把鈔票購買日本歐洲技術,如2004年購買日本kawasaki技術用了7。6億美元。
日本歐洲都允許中國在國內使用他們的技術。到國外去,就有知識產權的爭議了。但在目前的狀態,他們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而,眼看要輸出美國了,他們著急了。
那麼,到底中國有沒有高鐵的知識產權,而出口其技術呢?有幾個觀點有利於此:
1。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理由之一是保證創新者有收益,至少用來支付開發費用。中國已經出了大量金錢。
2。中國消化技術的能力是日歐萬萬沒想到的。估計當初購買協議並沒有關於出口技術一項。日歐大概只認為中國能使用上70-80%的技術就不錯了,其他國家要買高鐵技術,當然只會從更有技術優勢的母公司購買。換句話說,是日歐失算了。
3。中國更新了技術。不論如何,的確是在人家技術的基礎上更新的。提速超過300公里,日本自己都沒想到,甚至冷嘲熱諷。原因之一是中國的鐵道線長,轉彎半徑大,存在大幅提速的技術可能。輪軌技術的改進肯定也是有的(不是專家就不多說了),膽子大也是有的(安全規範在中國不高是可以理解的)。
4。因為具體的實踐,中國肯定掌握了更多具體的技術資料,來保障300多時速的正常運行。別國要想達到這樣的時速設計,單從日歐買技術,心裡也沒有底。
結論:
中國肯定是用了日歐的技術,由此而提高。中國肯定沒有買斷日歐技術,出口技術因此存在爭議,雖然中國一再希望用錢買下全部技術。但是,日歐與中國的具體協議是不是絕對禁止中國出口技術?看來不是。他們為了眼前利益,曾經有失算失策的地方。將來想告中國,沒那麼容易。中國的技術增值含量多大?不是專家不好評論,但一定是有的,別人是一定要取經的。可能合理的結局,比方是:美國使用中國的技術,但也支付一部分錢給日歐作補償。按現在阿諾的話說,到時一定會搞清產權才簽合同。美國鐵路技術專家也說,無論如何,中國對高鐵是有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