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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六地方小吏 因黑磚窯案被捕, 中國瀆職犯罪標準「亟待修訂」

作者:大西洋人  於 2007-6-25 02: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在山西省黑磚窯醜聞暴露出官員嚴重瀆職的現象后,中國當局宣布著手修訂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標準,避免對這類犯罪「輕處輕判」。

  但是,至今只有六名山西洪洞縣地方小吏「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1日被刑事拘留和立案偵查。

  由官方新華社主辦的《瞭望》雜誌則刊登文章說,黑磚窯事件暴露「一些領導幹部政治敏銳性和法制觀念不強,作風不紮實」。

  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22日引述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宋寒松說,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瀆職侵權犯罪的表現形式、犯罪手段、危害程度也都出現新情況和新變化,現行「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瀆職犯罪」標準與現實脫節,已經不適應當前形勢,重特大案件標準因而「亟待修訂」。

  報道稱,瀆職侵權犯罪的量刑有輕刑化趨向,而這幾年瀆職侵權犯罪個案的危害越來越大,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嚴重,頒布重特大瀆職侵權犯罪標準,對瀆職侵權的官員有震懾和預防作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披露,在2006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629名瀆職犯罪嫌疑人中,最後遭刑事判決的只有249人,其中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的高達131人,占判決總數52.6%;緩刑107人,占判決總數43%;2人判無罪;判處實刑的僅9人,占判決總數的3.6%。

  《檢察日報》22日報道:「在高檢院和山西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部門的指導下,洪洞縣檢察院迅速查處黑磚窯事件背後的瀆職犯罪案件。」

  六名被捕者都是洪洞縣廣勝寺鎮的基層官員,包括派出所兩個警察、國土資源所所長和指導員,以及兩個工商所副所長。

  《新京報》昨天發表社論說,強化瀆職犯罪標準固然能避免重罪輕判的現象,更重要的還在於強化對瀆職犯罪的敏感度。山西黑窯奴工事件長達10年,當地政府是否知情?當地官員對前來求救的童工家長是否涉嫌不作為?是否存在官窯勾結?

  社論說,上述每一個環節都有瀆職的陰影在,而不是輕描淡寫的「政府監管不到位」,因為面對邪惡,不作為即瀆職。

  社論也指出,瀆職泛濫也與公民權利無法約束行政機關權力有關。大量的瀆職行為發生在「不作為」當中,建立對公民報案、投訴、要求的政府回執制度,是有效防止行政機關推卸責任的生命線。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認為,不僅黑窯奴工事件反映了中國政治體制的落後,太湖污染及環保勇士吳立紅被拘捕案皆凸顯了地方政府治理的深刻危機。

  他說:「我期望,胡錦濤溫家寶政府的執政重點將從『親民』轉向『治官』;『十七大』應當啟動政治體制改革,逐漸化解政府治理的危機。」

  新華網昨天摘錄《瞭望》雜誌的文章說,黑磚窯事件暴露一些領導幹部政治敏銳性和法制觀念不強,作風不紮實;地方政府對勞動雇傭及流動人口「監管不到位」;對事件信息不靈,處置不快。

  文章認為「山西省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並認為中央的查處和整治行動「是向各級各地的為政者釋放出強烈的信號」,背離公民的生命價值和個體尊嚴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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