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年媒體曝光的腐敗案看,九成以上中國貪官都包養情人。從6月1日起,中國開始施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條例規定包養情人的官員不管是否存在經濟腐敗問題,都要被撤職或開除。屆時各地有多少官員為此丟烏紗還真是充滿懸念。
近日由中國總理溫家寶簽署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將於6月1日起實施。據悉,屆時各級行政機關被要求要「切實抓好該條例的貫徹實施,依法開展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懲戒工作,督促行政機關公務員廉潔從政、依法行政,不斷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針對官員生活腐化問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被形容為「中國第一部全面、系統地規範行政懲戒工作的專門行政法規」。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其第二十九條。二十九條如是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一)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包養情人的;(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從近年媒體曝光的腐敗案看,九成以上中國貪官都保養情人。可以說,利用自己在位的職權、地位和影響,一手收受錢財為他人錢財,另一手抱得一個或若干個情人,幾乎是所有貪官腐化生活的一個切片。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只要行政機關公務員有包養情人的行為,不論其是否有證據證明該官員涉及貪污受賄等經濟型腐敗問題,都要受到行政處分,而且處理結果是撤職乃至開除。按道理,這個規定可謂是對精於掩飾貪敗證據官員的一道殺手鐧,但在實際執行上能否貫徹,但還要走著瞧。
過去,中共只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規定,「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重婚或者包養情婦(夫)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但其處罰力度明顯不夠。
而未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對包養情人的官員的處分新加入了「撤職處分」的規定,將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更強的阻嚇力。因為無法可依,過去組織上只能對幹部的「個人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今有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那些包養情人的官員將為此付出慘重代價,面臨撤職乃至開除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