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民生工程大量官員被法辦折射反腐敗困境

作者:大西洋人  於 2008-1-6 18: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何必/2007年,瀋陽市共有52人在「民生工程」中存在貪污、挪用專項資金等職務犯罪行為被查辦。昨日,在瀋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豐作的《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透露了上述信息。
報告中說,2007年瀋陽市兩級檢察院依法懲治刑事犯罪,適時介入重大、有影響刑事案件的偵查活動,對嚴重危害瀋陽市社會治安、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加大打擊力度。2007年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345人,提起公訴10905人,其中批准逮捕殺人、搶劫、爆炸、綁架、毒品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377人,提起公訴1533人。同時,批准逮捕詐騙、生產銷售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00人,提起公訴469人,依法起訴了犯罪數額達數十億元的李敬華等人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案等一批重大案件。(2008年1月6日《華商晨報》)

每年到了這會兒,全國各地都會例行地干一件事,那就是召開本地的兩會。什麼人大啦,政協啦,這種會議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基層,后省市,最後再弄那個每年都要折騰北京人一溜夠的全國兩會。
這當口,那些固定的議程,也就紛紛走過場。什麼代表資格審議報告啦,財政預決算啦,政府工作報告啦,兩院報告啦,等等,悉數粉墨登場,對著社會玩弄那些自欺欺人的老套路。
人家瀋陽市,在這種距離國民越來越遠、讓人們越來越漠不關心的破爛會議上,還是風雨無阻地進行著。

單純看這則消息,恐怕讓老郎(咸平)很是快慰。為什麼呢?老郎是一直主張中國要倡行「嚴刑峻法」的主兒,認為中國現如今「信託責任」嚴重缺失就是與違法成本過低密切相關。人家瀋陽市,一年就批准逮捕那麼多人,提起公訴了那麼多人,可以看到,執法的力度在加大,檢察院在代表國家權力進行公訴方面,介入得越來越及時。這應該是嚴刑峻法了吧?

不過,我一向認為,中國的問題並非嚴刑峻法的事情。如果拿中國的法律、特別是刑法與境外法律相對照,可以發現,我們的法律不可謂不嚴峻。別的不說,光是能夠執行死刑的刑種,就有約20個。

而且,這還真不是鬧著玩兒的,從罪刑相當的角度看,按照法理原則,如果沒有殺人,就不應該被判處死刑。但是,中國法理當中,隨便什麼事都可以判處殺人。去年,鄭筱萸就被「借項上人頭一用」,上了斷頭台,留下遺言說,要做官千萬別做大官。

我一直為鄭筱萸的死刑鳴不平,認為這傻逼死的冤枉,比他貪污受賄數額多了去的,都保留了性命,他是在當局要作秀給國內外看的緊要關頭,才被形式主義地殺了的;而這傻逼到死也沒整明白,那不是他做了大官,而是因為他的官還不夠大,真要是大到了比如政治局常委,就有豁免權啦。這廝一個副部級,那就像「柔軟的下腹部」,是最危險的部位了。這年頭,省部級官員收拾了多少?數不勝數啦。為了政治權力鬥爭的需要,政治局委員也不在話下,比如陳良宇。

雖然是無官不貪,按照大嘴周孝正的說法,如果說以往人們認為,凡是當官的,排成一行,全部槍斃會有冤枉的,隔一個槍斃一個就會有漏網的話,那麼到後來就已經演變為,官員全部槍斃沒有任何問題,把他們的家屬排成一行,隔一個槍斃一個會有漏網的;再到後來,家屬也都應該槍斃,變成了把官員的同事排成一行,隔一個槍斃一個會有漏網的;再到後來,同事全部槍斃,改成了官員的鄰居排成一行,隔一個槍斃一個是不是會有漏網的問題……

全民腐敗嘛

如果真要是嚴刑峻法,恐怕中國官場就會變成刑場和火葬場了。從高層一直到哪怕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但凡與官有牽涉的,都得拉出去斃了。即便是看自行車的主兒,也會因為偷稅漏稅和向管界負責人行賄而收到法律制裁。

因此,表面上的嚴刑峻法,那隻不過是猴皮筋,是權力鬥爭的道具,是要在政治化情勢當中考量的。什麼叫做可殺可不殺?這標準得根據政治鬥爭的需要。黃菊的大秘被揭露有短,那是因為什麼?是因為黃菊死了。活著的,動一個試試?即使貪腐勢力當道,咱們不還是得忍氣吞聲?最簡單的就是,陳良宇之後的上海,強制性拆遷愈演愈烈,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所以嘛,問題根本就不純粹出在陳良宇身上嘛。

有趣的是,瀋陽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之中,還提及「共有52人在『民生工程』中存在貪污、挪用專項資金等職務犯罪行為被查辦」。咱也不知道,這美其名曰「民生工程」的,到底是個什麼貨色。不過,名正言順地按圖索驥,應該是瀋陽市委府為民辦實事的勞什子機構。在好故弄玄虛的現在,把委府應該乾的正事,說成是為民辦的實事,拿出來鼓噪宣傳,臭不要臉地往自己臉上塗脂抹粉,讓納稅人無可奈何,這就是全部內涵了。

這「民生工程」里,一年就有52人有職務犯罪行為,也真是讓人哈哈大笑了吧。咱也不知道,這「民生工程」里到底有多少人,反正,貪官污吏應該盡入其中。

如果按照這個速度法辦的話,不知道用幾年,這「民生工程」里就空無一人啦。

從制度上看,如果一個制度能夠在一年之中就讓那麼多官員翻身落馬鋃鐺入獄,這個制度本身就可以被當作是個無惡不作的陷阱了,專門把人往監獄甚至刑場里送。簡言之,制度殺人。鄭筱萸們就是被這種制度給害

其實,看看那些被法辦的官員,如果從其穿開襠褲時看,也未必就是一副與生俱來的階下囚模子,只不過是升官發財以後,到了雷區密布的官場,才惹禍上身。因此,看著那麼多人們忙不迭地報考公務員,感覺就像是一群人爭先恐後地打破腦袋往刑場上奔一樣。有時候,我對那些考公務員失利的人安慰道,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也許,遠離官場,可以保全自己的腦袋,至少不至於在官場的高壓下殫精竭慮,讓自己多活幾年。

多才多藝的北京理工大學胡星斗給我發來了他在這方面的相關成果。

胡星斗 2007年9月30日17:21  Fwd:在華中科技大學的演講之一中國腐敗的治理

胡星斗民生經濟學、中國問題學網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在華中科技大學的演講之一 中國腐敗的治理  胡星斗

我是現實的理想主義者,現實主義加理想主義。沒有憲政民主的理想主義,中國永遠不可能成為現代化的國家;但如果沒有現實主義,理想主義、自由主義的東西成為空中樓閣。反腐敗,也需要現實主義與理想主義的結合,沒有憲政民主的理想主義,反腐敗只能是運動式的殺雞儆猴、借反腐敗清除異己,永遠治標不治本。同樣,沒有現實主義,中國也不可能找到符合國情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對策。

胡溫政府鐵拳打擊腐敗,在現有的制度框架內做出了最大的努力,成效是巨大的,贏得了全國人民的擁護;胡也強調製度和監督的作用,所謂反腐敗三位一體:注重教育、制度、監督三者的作用。同時,在憲政和制度反腐方面,我們也對胡寄予希望。

中國的腐敗是制度性的,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官場現象——"身體越來越胖,心胸越來越窄;頭銜越來越多,學問越來越淺;講話越來越長,真話越來越少;權力越來越大,威信越來越低;年齡越來越老,情人越來越小"?根源在於制度。

發達國家也有腐敗,但它是非制度性的。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世界上最廉潔的國家都是發達國家或者像新加坡這樣的事實上的發達國家。發達國家的廉潔指數都能得8分、9分以上,滿分是10分。像冰島、芬蘭這些國家往往得9.9分或10分。冰島自1918年以後只有4名高官因腐敗而辭職,最近一次在上個世紀80年代。在芬蘭,送禮會被官員視為侮辱其人格,該國已有30年無重大犯罪事件。中國廉潔指數得分波動較大,1980—1985年是5.13,1988—1992年降為4.73,特別是,1995年是2.16,1996年是2.43,分別處於樣本國家中的倒數第2位和倒數第5位。其後,加大了反腐敗的力度,廉潔指數有所上升,1997—2001年是3.05,2002年是3.5,2003年為3.4,2004年仍為3.4,2005年為3.2,2006年為3.3。中國屬於世界上得分2.5~5.0之間的腐敗比較嚴重的國家。

日本在上世紀50、60年代,一年抓幾千個貪官,如今一年才二三十個,說明其政體、反腐敗體制已經比較完善了。中國2004年一年被檢察機關起訴的貪官人數是6萬多,相當於美國前二三十年被起訴的官員的總和。

腐敗的本質是權力的異化。腐敗只是非程序政治、非陽光政治的附產品;中國最大的腐敗是行政壟斷和公權力亂用所造成的租金和浪費。比如陳良宇案,還有其他的案子,一把手都是處於監督之外。由一把手,然後形成嚴重的裙帶腐敗。

我曾經說過中國的腐敗黑數即沒有被查出的腐敗金額佔99%,有的說96%,還有的說95%。我說99%不是信口開河的。研究表明,世界平均的賄賂額佔GDP的3%,就算中國是世界的平均腐敗程度,那麼中國應查出腐敗金額為7000~8000億元,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2005年查出的腐敗金額僅為74億元,約應查出的1%,所以說腐敗黑數為99%。還有另外一個演算法,2006年中國查出的商業賄賂為37億元,2005年查出的官員腐敗74億,兩者有重合之處,因為在中國商業賄賂往往與官員腐敗、官商勾結有關,就算兩者不重合,總共111億元,而學者計算,中國2004年權力尋租13800億元,111億/13800億,查出的仍然不到1%。另據測算,我國2004年全部的租金價值包括灰色收入為56952億,佔GDP35.64%,照這樣算,中國的腐敗黑數就是99.8%。可見,中國的腐敗是大面積的。

目前中國腐敗的特徵就是:制度性的腐敗;大範圍大面積全方位的腐敗;生活方式的腐敗;公權力亂用的腐敗;權力資本化的腐敗;集團分贓的腐敗,腐敗部門化了,如全國許多交通廳的廳長倒台;腐敗市場化了,教育、醫療等民生部門統統走向了市場,全面市場化,帶來了嚴重的腐敗;還有腐敗黑幫化,在一些地方法治的威信掃地。老百姓說:不怕黑社會,就怕社會黑。

我還曾經總結,中國的腐敗出現了四個新的特徵:由收錢收物的"硬腐敗"發展為接受各種服務、旅遊出國等"好處"的"軟腐敗";由個人撈錢的"小腐敗"上升為集體福利、揮霍公款的"大腐敗";由內資企業的"內部腐敗"發展為外資企業參與商業賄賂、國有資產廉價賣給外國人的"涉外腐敗";由一人出事的"單案"擴大為一揪一串的"窩案"。而且有些領域的腐敗前腐後繼,官員視死如歸,"'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這說明中國的腐敗在一些領域非常嚴重。

如何反腐敗?最重要的是三個方面——新聞監督、群眾監督、收入申報:

一、新聞監督。根據國際反腐敗組織"透明國際"的調查,反腐敗最重要的、排在第一位的是新聞自由;反腐敗看起來很難,但其實也很容易,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大部分的腐敗就可剷除。所以,中國要減少對媒體的管制,建立現代新聞制度。當然,中國目前也不可能新聞自由,一自由,中國就亂了,因為以前沒有公開的東西太多了;但中國也要逐步地加大新聞開放的力度,掌握好短期穩定與長期穩定的關係,一味地封殺,有了短期穩定,但會失去長期的穩定。媒體監督對於反腐敗是個關鍵,各級官員可以赤裸裸地暴露在公眾監督、媒體監督之下,他們就不敢腐敗,小腐敗就被揭露了,也就不會發展為殺頭的大腐敗。媒體監督對官員是愛護。可以規定媒體監督的少數禁區,比如政治局成員以上官員的醜聞報道必須經過審批,其他的官員媒體可以沒有禁區

西方媒體大多歸民間所有,美國規定政黨不得辦報紙,美國也不允許各級政府辦報紙,美國之音是僅有的政府媒體,但它只對外,不對內,美國人民無法接受到政府的"教育"。《紐約時報》曾經連載越南戰爭的文件,當時的尼克松總統起訴《紐約時報》泄露國家機密,但最後尼克松總統敗訴。水門事件時,《華盛頓郵報》披露尼克松總統同夥竊聽民主黨總部,尼克松總統以吊銷營業執照相威脅,也沒能阻止《華盛頓郵報》的徹底調查,最終迫使尼克松總統下台。美國歷史上有"扒糞運動",新聞揭露醜惡,刨根追底,讓政客們醜行曝光。日前,《華盛頓郵報》登出整版廣告,懸賞100萬美元,徵集華盛頓政客的性醜聞。有了這樣的新聞監督,腐敗難逃制裁。

韓國自八十年代以後國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個國家古代是中國的附庸國,可是現在文明程度大大超過中國。由於新聞監督,一年多韓國有三個總理副總理因醜聞下台。副總理李基俊因涉嫌在擔任首爾大學校長時浪費辦公經費而辭職;副總理金秉准因擔任大學教授期間論文一稿兩投而辭職;在"三一"運動紀念日,總理李海瓚去打高爾夫球,被媒體揭發而辭職。

英國3名議員觀光東京,多住了一夜,被媒體揭發,3名議員全部辭職。

而目前中國一些地方政府非常恐懼新聞監督,竭力鉗制言論,如重慶彭水的簡訊諷刺腐敗案,山西稷山縣三名幹部舉報縣委書記案,當地政府不是去查處有沒有腐敗,而是把發簡訊者、舉報者抓起來。還有山東濟南商場水災案,網民"紅鑽帝國"因傳播虛假消息被捕。中國首個民間調解員被冠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而遭逮捕,我認為泄露國家機密罪只能應用於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老百姓怎麼可能持有國家機密?地方政府的醜行也算國家機密?以後法律應規定,地方政府的一切都不屬於國家機密。

這些都是非常危險的傾向,極其嚴重的事件,一些地方官員不擇手段地鉗制輿論,打的都是執法、維護社會穩定的旗號。我相信上述作為都是地方政府所為,肯定不是中央政府的意願。中央政府必須加強權威性,約束地方政府的胡作非為。

在發達國家,對於官員、富商、強勢群體實行有罪推定、舉證責任倒置,公民、網友、記者、報紙的報道失誤也不被追究責任,除非你能證明他是故意的、惡意的,而對老百姓、弱勢者實行無罪推定。2000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代表美國股民狀告300家券商,由券商舉證沒有欺詐股民,由於舉證困難,券商只好主動賠償了股民30億美元。

在中國,實行民主選舉太困難,民主監督太困難,但媒體監督比較容易,只要減少新聞管制就行。

二、群眾監督。毛澤東說:只有人人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負起責任,才不會人亡政息。毛澤東這句話是對的,儘管"文革是為了反腐敗"之說我並不贊同。

但反腐敗也主要靠群眾監督。比如中國應當允許財政公益訴訟,也就是公民只要有證據,都可以起訴揮霍公款、浪費公款的行為。在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有這樣的制度,起訴者還可以分得追回的部分資金,作為獎勵。東京都知事也就是日本東京市長石原慎太郎,因為住豪華酒店,亂支交際費,被東京一個區的議員起訴,東京地方法院判石原等3人賠償40萬日元。

還有,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鼓勵舉報的制度,如美國有舉報人保護法、印度設有舉報網站、英國實行匿名舉報、"舉報卡"制度。中國也應當出台舉報人保護法,避免舉報腐敗者被迫害打擊,如舉報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郭光允被勞教、武漢鐵路分局副局長劉志祥雇兇殺舉報人,等等。反腐鬥士楊劍昌,有人寫了他的傳記,經過層層審稿,刪掉1萬多字,傳記在一位老將軍的干預下才得以出版,但不準在當地發行,楊劍昌住著70平米的房子,家裡一貧如洗,兒子上學提心弔膽。這是昭示世人,大家都別學楊劍昌,反腐敗成本何其大,風險何其大!大家可以學雷鋒,毛澤東發起學雷鋒運動是為了搞個人崇拜。但大家不可學楊劍昌,地方政府也抑制學反腐英雄的行為。反腐英雄甚至被"領導"污衊為刁民。但在民主社會沒有刁民,只有刁官,以刁民侮辱公民,正好說明他們是刁官。

三、收入申報。收入申報和公開是反腐敗的利器、治本之道。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權查閱官員乃至首相的財產與納稅狀況;1883年,英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財產申報的法律——《凈化選舉,防止腐敗法》。美國規定,包括總統在內的25萬公職人員每年要公開申報財產,不報、漏報的將面臨民事訴訟和罰款,謊報者將被提起刑事訴訟。1989年美國參議院議長賴特因違反財產申報法而辭職。2004年布希申報收到的禮品價值2.4萬美元,包括魚桿、魚餌、一件襯衫、三頂帽子。俄亥俄州長,因為5千多美元禮物未申報,包括球賽門票、飛機票、沒有付費的宴會而被起訴。

韓國自1993年開始"陽光運動",金泳三總統率先公布個人財產,韓國國會通過了"公職人員財產登記制度",規定自總統以下34000多人必須申報財產、1670名高官必須向社會公布財產。韓國公民一生中的收支只用一個固定賬號,一般交易刷卡,很少使用現金,帳戶、財產由女方掌握。韓國男子一般不敢有婚外情,因為一旦離婚,全部財產將歸女方。這個制度好,有利於家庭穩定。

2003年6月17日,墨西哥《信息公開法》實施后的第7天,1萬名公務員因為沒有按照規定公布自己的財產而被停薪停職。

俄羅斯聯邦規定,任何政府官員在就職前必須申報個人和家屬財產,每年4月1日前申報上個會計年度的收入和財產變化情況,申報的數據向社會公布,接受公民的監督和舉報。

印度也建立了公務人員財產申報制度,2007年5月16日總理辛格公布了個人財產情況。

2007年3月13日,越南總理阮晉勇簽署頒布了財產申報的法令,所有國會代表與副處級以上的政府官員於9月起申報財產,公布他們的收入、房地產、海外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個人財物。

台灣地區早就實施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香港實行了公務員申報利益制度,前財政司長梁錦松就因為買車時被指存在不當利益,招致媒體批評而辭職。

大陸在財產申報方面也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1995年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1997年推出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2001年頒布了《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未來,大陸如果能以立法的方式確立公務員的財產實名、申報、公開、監督的制度,必將大力地推動中國的廉政建設。

公務人員在任職期間依法向社會公布其個人收入和家庭財產,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所擁有的現金、存款、證券、不動產、各種投資及其他資產,接受社會監督,是建設廉潔政府、取信於民的關鍵之舉。一要建立財產實名登記制度,公民的所有財產包括存款、股票、房地產等都必須以真實姓名持有;二要建立財產年度申報制度,公民特別是官員每年都必須申報收入和財產;三要建立財產公開制度,官員不僅要申報財產,而且其財產狀況要在媒體上向社會公開;四要建立群眾監督制度,如果官員申報不實,公民可以舉報,有關方面依法查處。

[ 本帖最後由 大西洋人 於 2008-1-6 04:38 編輯 ]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2 23:53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