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不太有秋天氣息的這座城市也耐不住呈現出了些秋高氣爽的景象。
大清早就能嗅到秋涼的風,又有太陽,氣溫不高不低剛剛好。雖沒睡好,但睜眼就是這種氣息和景象,我自然也就心滿意足了。
一切安排就緒后,我就準備到DOWNTOWN COURTHOUSE把颶風前不該得的停車罰單處理掉。嘻嘻,聽著耳熟吧,「不該得的罰單」。別擔心,這是我跟法官討論的問題,而且我已胸有成竹。
錯過了上班高峰期,大約只要20分鐘我就開到目的地了。然後再用了有史以來最離譜的30分鐘把車停好。從高速下來不久,就看見COURTHOUSE在右前方,順著PARKING的箭頭開著,有缺口的地方都擋著不讓進入,唯一一個沒擋著的卻是出口。繞了一會兒,看見入口處,同時醒目的「PARKING FULL」也覆蓋了我的擋風玻璃,管他呢,就當不認識這洋文,一踩油門就開進去了。跟著前面的車跑,不行;換一行,也沒位置;再繞一圈,被前面的車堵住;就這樣吭哧,吭哧的油門緊啊,松啊的,哎,還是一場空,因為車子是滿場停滿啊。與其這樣希望渺茫地賭運氣,不如另找出路。活人還能讓尿憋死不成!
掉頭出來后,看見左邊好像也是停車場的樣子,除了些警車外,也有些大眾車。我開到那兒確實看見幾個空車位。因為自己拿的是停車罰單,還是謹慎點兒好,不然出去一張停車罰單的同時又進來一張,我豈不是吃飽了撐的。趕緊搖下車窗一打聽,果不其然,這裡是警察停車的地兒。哼,給警察弄出這麼大停車位,不就是出庭和我們對峙的嘛。心裡一邊嘀咕著往外開著,據說在馬路對面或許有位置。
在馬路對面的第二條街,總算髮現一破舊的停車場出現在一堆破舊的建築物之間,牌子上寫著「$5 PARKING」。不知道是因為颶風還是原來本身的緣故,這裡顯得如此殘舊,可我還是欣喜地開上去了,覺著這坑坑窪窪就是塊寶地啊。正在觀察尋找中,一陳舊的物體正面朝我這裡移動,帽檐下曬得烏黑的臉讓我辨認出是管理員,沒等他說話呢,我就笑臉相迎:「HI, GOODMORNING, ANY SPACE AVAILABLE?」他這時才抬頭撇我一眼,只是嘴唇動了動:「$10」「WHAT?」我以為自己真的不懂洋文了呢。他又說:「$10」我馬上反問:「THE SIGN SAYS $5」倒不是價錢的問題,而是覺得不合理,難道要趁火打劫,太缺德了吧!這時,他顯得有點兒心虛的口氣說:「$10 IN THE MORNING, BEFORE 2PM」我又不服氣地問他為什麼這樣,明知道颶風以後這裡會人滿為患。他並不接我的茬,只是不停地說上午就是這個價。突然,我決定把最美麗的笑容呈現出來,那人一看趕忙寫發票,然後他熟練地把手伸到窗前,我便微笑著,讓他等了一下,很有禮貌地說:「SIR, ARE YOU OUT OF YOUR FREAKING MIND?!」那人愕然。我揚長而去,心裡一陣痛快。覺得這罵人的笑臉格外靚麗!
後來,在下一個標有「$5.25」的停車場,一位婦女正要離開,她把剛投過錢的位置讓給了我,她還高興地說至少今天有一位公民不需要付冤枉錢。我當時特感動,感動的是颶風過後,好人大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