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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64說開[之二]-----戒嚴令的合法性?

作者:tianyong  於 2009-5-6 10: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評論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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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戒嚴令合法不合法由誰判斷?
2.政府發出的"非法的"戒嚴令被撤消之前應不應該執行?
[size=2][color=#999999]jeffersonforest 發表於 2009-5-5 03:56[/color] [url=http://club.backchina.com/mai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101891&ptid=76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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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戒嚴令是否合法?這要從兩個方面去看,一是戒嚴令出籠的手續是否合法,第二是制定戒嚴令的社會條件是否合適,合理.
我們先不看它的手續是否合法,我們來看制定戒嚴令的社會條件是否合適,合理.假如制定戒嚴令的社會條件不合適,不合理,那麼反過來就可以推定製定戒嚴令不符合國家利益,出籠戒嚴令已屬公器私用.因戒嚴令所引起的社會責任自當由制定與執行戒嚴令的的人負有全責.
讓我們來看實施戒嚴令的前提是什麼?
"鑒於北京市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動亂,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為了堅決制止動亂,維護北京市的社會安寧,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公共財產不受侵犯,保障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政府正常執行公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自1989年5月20日10時起在北京市部分地區實行戒嚴",
在這我們看到制定1989年5月20日戒嚴令前提是嚴重的動亂,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
那麼我們來看5月20日前,是否有所謂的嚴重的動亂,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的情況呢?答案是否定的,那時我們從當時的共黨喉舌--中央電視台就清楚得悉,和平請願平平和和,遊行示威井井有序,北京市民廣泛支持.全國人民普遍響應.它既沒有衝擊中南海,也沒有衝擊總理府,更沒有佔領國會大廈,何來的破壞了社會安定,破壞了人民正常生活和社會秩序的情況呢?
64精英領導了一個世界上大規模請願示威中最為和平的請願,示威.而以鄧,李為首的卻把這世界上大規模請願,示威中最為和平的請願示威定性為與事實不符合的"嚴重的動亂".把國家的利益,當成利益集團的私有利益,打這國家的名義公器私用.
可見這5.20的戒嚴令前提--"嚴重的動亂",是完完全全的莫須有.既是莫須有,顯而易見這戒嚴令的合法性就有著嚴重的質疑.對於這種誣衊群眾運動,有這嚴重違法行徑的國務院戒嚴令,人民群眾是否有抵制的權力?血洗了和平請願,還要和平請願者來負責,這是那個星球的道理?
另外,和平請願歷經二月有餘,面對這一大規模的和平請願,作為管理內政的國務院,面對廣大群眾,有作過對話,溝通,疏導工作嗎?沒有.人民政府面對人民的呼求如此地藐視,請問當國務院總理李鵬頒布戒嚴令的時候,是否問心無愧?假如大家覺得李鵬作為總理沒盡總理應有的責任而擅頒戒嚴令,是否有違工作程序,是否有嫌公器私用?有心鎮壓,無心溝通,這就是人民總理李鵬的戒嚴令的合法性.
,嗚呼,災難深重的中國/嗚呼,苦難的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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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xqw63 2009-5-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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