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宗教自由峰會談「宗教自由」能談得清楚?別讓宗教成為政治工具!
近日,「國際宗教自由亞洲峰會」在日本召開,我先用哲學的觀點分析「宗教自由」;然後再就本次論壇,談談其對宗教自由發展的效用。
國際社會應該關注「宗教自由」的討論,因為宗教自由標誌人類文明在現代時期所發展的寬容與多元精神。然而,在實際上,宗教自由涉及宗教學、哲學、法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多門學科,且關連到更具體的、實踐層面上的議題,因此想要提出適用於所有情況的普世定義,並不容易。
我們認為,哲學思辨可以為宗教自由的要素與本質提出一些輔助思考。
英國哲學家羅素曾經在其名著《西方哲學史》中一開始說道:「哲學是介於科學與宗教中間的學問。哲學像宗教,對所有事物充滿了想象,卻沒有哪樣是完全確定的;哲學像科學,訴求理性,但不顧來自傳統或是天啟的權威。」
我以為這段話很有意義,尤其是對於我們在討論「宗教自由」中。
西方從17世紀以來,科學發展的歷史,就是一個除魅的過程。我們活在科學昌明的時代中,往往以科學為基礎談論一切。但這也導致科學主義在當代盛行。科學主義者認為,凡是不符合科學標準的,都不能置信。這種說法過於武斷,因為除了認知範圍狹隘,事實上科學也並非萬能,足以解決或回答一切問題。
從古希臘時期開始,哲學就從理性思考,將所有經驗內容基於求知的心態,不停止地進行討論與辯證。
這些討論的主要特徵,並不在於提供標準答案,而是鼓勵自由的思辨。哲學自由思辨的目的是反教條,而且將所有的認知內容均置於思辨之下。希臘哲學傳統發展出的斯多噶哲學認為,拓展思辨中,最重要的是尊重自然,尤其是自然賦予我們的能力。
過度違背自然,而自詡自由的行為,對人類而言是有害的。科學作為人為成就,過渡膨脹,以為擁有科學后就理解一切,這種科學主義就是一個有害的例子。科學實質上包含了許多有爭議的地方,若是以科學否定信仰,則更屬狹隘。宗教信仰屬於個人,而宗教傳統則包含了引發組織與儀式。
哲學之所以介於科學與宗教中間的原因是,哲學與科學類似,都注重理性、求知,與經驗這三點。關鍵是哲學的理性、求知,與經驗,都充滿了想象,讓理性的追求講求思想中的因果,求知的發展講求辯證邏輯,而經驗的內容更是講求超越感官世界,所有能夠體會到的經驗。
如果要談「宗教自由」,這個題目有三個面向可以展示個人的自由思想:
第一、就理性而言,孔子早在《論語》〈述而篇〉中就說過,:「不語怪力亂神。」這就是講求因果的理性思想,明辨真知,即為個人自由之體現。
第二、哲學講求不斷求知,而且不以固定的教條為唯一真理,強調動態辯證,在求知的過程中自由地追尋真諦,並不受到個人以外其他因素之影響,甚至其他的限制。
第三、經驗講求超越,亦即在感官之外可能有的經驗,包含嘖嘖稱奇的經驗。我們要能夠將這些經驗內容放在理性與求知的範疇之中,不斷地尋覓其真諦。
哲學中所著重的理性、求知,與經驗三者,足以能夠讓宗教在新時代中獲得新的生命與意義,而其中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自由。宗教雖然具有撫慰人心的力量,但是若無自由,哪有什麼安寧可言。
若推廣宗教的策略,不是自由,而是教條,那麼這無異於抹殺個人信仰,接受外在的約制。這與安寧生命必然由內而生的原則大相徑庭。遺憾的是,教條化的現象事實上非常普遍,甚至連自由本身都可以用自由主義之名,行專制與強迫之實。
因此,基於對賦予「宗教自由」普世定義的努力,一方面很難找到統一共識,另一方面這努力應當持續。在沒有共識的討論中,唯一能夠達成共識的方法,就是鼓勵專業發言,公開說明內容,持續討論,而不是像「國際宗教自由會議」這般閉門討論,自說自話。
例如:「如何平衡當今社會中宗教自由權利與人權、教育、性別、環境等議題的矛盾衝突?」,確實是個重要議題,但任由外行進行論壇,卻無視專業之要求,期待此論壇對於「宗教自由」有任何具建設性的意見,無異於緣木求魚。
可惜的是,這麼重要的議題,在這麼外行的處理方式,不但不會出現實質的討論,甚至會以偏蓋全,在外行人士局限於幾個特定宗教的討論,完全忽視宗教自由關乎全體公民的事實。
更荒唐的是,以往參與「國際宗教自由會議」的官員、美國官員大多來自於外交、安全部門,不僅毫無專業背景,遑論研究經歷,令人懷疑他們討論「宗教自由」這個議題,究竟有無其他目的?有趣的是,本「國際宗教自由會議」不公開,更讓人懷疑其動機。
美國在宗教自由的倒退也益形明顯。近年來最高法院的判決,越來越偏向主流基督徒,借宗教名義,否定女性群體的自由權利,然而其爭議沒有得到任何解決,徒生衝突。我們只能說,美國在平衡「尊重宗教自由」與「非歧視原則」方面,受到自己國民越來越多的質疑。
因此,從以往「國際宗教自由峰會」召開「成果」來看,根本沒有促成「宗教自由」議題得到任何進步的討論。原本應該成為各方討論問題的國際公民社會論壇,理應就釐清「宗教自由」權利,提供一個有意義的平台。然而,現在的作法是,借自由之名,行政治正確之實,選擇性攻擊某些特定國家。
既然如此,何必裝模作樣、興師動眾、勞民傷財地舉辦所謂「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