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摩太後書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註: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2.希伯來書1:1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
聖經----神的默示
聖經中明確指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神的默示本身就是一個專門的課題。「默示」原文的意思是「呼出」。當一個人呼氣時,是由體內深處呼出起來,因此,聖經應該視為神自己的作品。神與他的話語是分不開的。正因為如此,聖經常常被稱為「神的話語」。
先知
簡言之,神告訴人如何記載有關他的事,人便寫下來。這些人大部分稱為「先知」。
我們現今常以為先知是預知未來的人,但在聖經時代,先知是向人傳遞神的話語的人。有時先知帶出的信息確是關乎未來要發生的事,但其實大部分都與日常生活有關。神引導先知們記下他要他們寫的話。同時,神又允許先知以本身獨特的風格去記載他的話-----神的話,卻不帶任何錯誤。這些人不能隨意把私意加在聖經中,也不可以自己編寫杜撰任何內容。正如聖經所述: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得后書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