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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家的失職導致楊武故意坐視其妻被強姦

作者:kevinxc  於 2011-11-12 02: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轉載|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評論

作者:劉勝, 轉載:http://blog./lsqw12as

楊武的案件使我想起了2009年同樣的一起轟動案件:雲南鎮雄縣女紀委書記刺死追求者一案。其實這兩個案件都有相同的性質,那就是弱勢者面對強勢者的騷擾、恐嚇、威脅時怎麼辦?

在中國90年代以前,這樣的事其實很好處理,就是警方把騷擾、恐嚇、威脅的一方找去,給予嚴重警告:再這樣就要判你流氓罪。但在九十年代晚期,法學家因為流氓罪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多名男女一起戀愛、交友也會被判流氓罪),而堅決的要求取消了流氓罪。我不反對取消流氓罪,但是流氓罪取消后,這一罪名原先管理的正當犯罪區域應及時的更新法律條款來補充,才能完善法律。可惜的是,法學家取消了流氓罪,只取代了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卻沒有對日常行為中最常見的三種行為就是騷擾、恐嚇、威脅加以定罪。這能理解,高高在上的法學家們更多研究的是流氓罪在過去的亂判亂抓現象,他們一生可能也碰不到任何一起騷擾、恐嚇、威脅行為,也理解不到普通民眾、弱勢民眾的苦與悲。這一後果就是造成了中國無論是刑法還是民法中沒有騷擾罪和恐嚇、威脅罪。

以我在基層多年的工作經驗,雙方能力基本平等的騷擾、恐嚇、威脅行為,可能互相罵幾句或打一架也就完了。但是弱勢者面對強勢者的騷擾、恐嚇、威脅時,只有八個字:叫天不應,叫地不靈。2009年雲南鎮雄縣女紀委書記面對男方的追求時,堅決拒絕,但面對男方採用無賴式的騷擾追求時,她除了罵和打以外,也想不出什麼辦法。報警,警方說一是這是男女正常追求,二是男方沒有採用脫女方衣服等猥褻、侮辱行為,因此警方只能勸解,如果男方非常無賴,堅決不聽警方的勸解,警方也是無能為力的。直接導致了男方的騷擾行為給了女紀委書記巨大的困惑后,矛盾異常激化后,女紀委書記在激烈的糾纏打鬥中一刀刺死了男方,最終才得以解脫。但這位女紀委書記她的一生也從此完蛋,坐牢幾十年出來后都老了。

同樣這也是為什麼現在黑惡勢力泛濫成災的原因之一,黑惡勢力最基本的就是持續不斷的騷擾、恐嚇和威脅行為,你報警,法律沒有條款懲處這些行為,警方來了只能勸解或是口頭警告對方几句。普通人是要正常的生活,黑惡勢力可以長期持續以騷擾、恐嚇和威脅為他的本業,警察來了他走,警察走了他來,你就算拿刀拚命,可以和他們較量多長時間?你上有老下有小,還需要正常的生活,能持續的讓家人生活在擔驚受怕的狀態中,永遠和黑惡勢力較量下去嗎?一般人要遇到這種情況,要麼認輸認命,要麼自己也請一幫人與之對抗,這也是私鬥泛濫的原因之一。要在毛澤東時代,這樣的一群人早被當成流氓團伙給打掉了,這也是為什麼在基層民間不少人懷念毛時代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於基層老百姓來說,什麼民主啊跟他們隔太遠了,他們第一感覺到的就是切身利益有沒有受到侵犯,治安有沒有惡化。

再我們回到深圳楊武坐視妻子被強姦一事來,我們可以看到,楊武一家是普通的老百姓,過著極為正常的生活。而聯防隊員楊喜利是個混子,無妻,有一子由母親照顧,天天乾的工作就是與警察和各種混混打交道。也就是說楊喜利面對楊武,在騷擾、恐嚇、威脅時是處於絕對強勢的一方。楊武報警有什麼用,不要說楊喜利和警方人員較熟,就是不熟,警方對這種騷擾、恐嚇、威脅行為也沒有任何處理辦法,最多只能口頭警告幾句,除非楊武是位有權有錢人士,可以讓警方實行權大於法,強制收監楊喜利。但楊武一位普通人士,又怎麼可能讓警方為他實行權大於法的行為了。因此楊武就只剩下了一種辦法對付楊喜利,就是把事情鬧大,要麼一刀捅死楊喜利,要麼讓妻子被楊喜利強姦。在這兩種方法的比較上,很顯然楊武選擇了第二種方法,殘忍的坐視其妻子被楊喜利強姦,因為只有強姦罪才能使警方出動抓捕楊喜利。

如果楊武在楊喜利來騷擾其妻時選擇打一架或報警,那是完全無濟於事的,楊喜利乾的就是聯防工作,打架鬧事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你一個普通人天天和他打你受得了嗎?你捅死他,就象那位女紀委書記一樣,後半生從此完蛋,又有多少人能最終定下殺人的決心?報警,警方來了也只能勸解一下,民法和刑法上沒有任何對騷擾、恐嚇、威脅行為規定的條款。尋釁滋事罪在刑法上歸於擾亂公共秩序罪中,刑法第293條項前規定,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才成立尋釁滋事罪,象楊武這樣的普通人受到騷擾、恐嚇、威脅行為時,很難歸於破壞社會秩序。

因此,楊武最終選擇了坐視其妻被強姦后報警,不是在基層工作多年了解基層情況的人,是不能理解他為何作出這種行為的。象前段時間轟動一時的中國留美學生翟田田涉恐一案也是因為中國沒有騷擾、恐嚇、威脅罪所養成的慣例,國人在爭吵時說幾句恐嚇、威脅的話已經形成了習慣,但到了外國這種行為就成了犯罪行為。楊武在其妻被強姦后流下的淚,不是他一個人的淚,是無數普通百姓、弱勢群體的權力保護被弱視被無視所流下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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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wcat 2011-11-12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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