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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動論證
宇宙天地萬物處於運動之中。但事物的運動只有在力的作用下才能發生,這是一件鏈式推動,即第一個被第二個推動,第二個被第三個推動 ,余此類推。由此推論下去,在鏈式推動的源頭,必有一個施加外力的終極推動者,這個終極推動者必是創造運動事物的上帝。
2、因果論證
宇宙天地萬物所顯示的一切現象都存在因果關係。每一個事物的存在都以一個在先的事物為原因。如此追溯上去,必然有一個終極的原因,為一切原因。因果關係決不是封閉的,必有一個開端,形成有限的因果序列。這個開端的「第一因」就是創造這一事物的上帝。
3、自然律論證
科學家已經普遍地承認「宇宙中有確定的規律性」,而且這種自然界的恆久不變規律,大多數可以利用精確的數學表達式進行描述。試想如果宇宙是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則自然也必然隨之改變,而無法預測,自然科學本身也失去了意義。然而,從古至今真正的自然律是恆久不變的。很顯然,這些自然定律必定是由一位最高級的「數學家」所設計的,這位最高級的數學家也正是創造宇宙天地萬物,又維持這些規律的造物主,他就是上帝。
4、秩序論證
宇宙天地萬物是一排有秩序的總體,但這個總體的秩序必然有一個維持者;否則,任其自然演化,就必然漸漸失去其所存的秩序。很顯然,這個大能的維持者,必是宇宙天地萬物及秩序的創造者,他就是上帝。
5、必然性論證
宇宙天地萬物的每一個客體,都不過是可能存在的事物,有生有滅,按照自身的規律走向滅亡,遲早會失去存在的價值。這表明客體的存在都不是依賴其本身及其必然性與此相較,必有一個存在,為自身具有必然性的存在,以此來保證整個宇宙天地萬物(包括人類)的存在,否則,宇宙天地萬物必將漸漸地消滅而不復存在了。這個保證宇宙天地萬物存在的存在,就是自身必然存在者,他就是造物主上帝。
6、價值論證
宇宙天地萬物都存在著等級、價值系列,就是真善美等級價值系列,由此形成人類的價值觀念。在這個等級系列中必然存在最高的等級,成為所有等級的至高標準和規定者,由他引起其他一切事物的存在,並造成一切等級的真、善、美。這個最真、最善、最美者及等級的規定者,就是造成宇宙天地萬物之真、善、美的上帝。
7、目的論證
前述六個論證的正確,無不顯示宇宙天地萬物具有目的性,處處表現出智力設計的明顯痕迹。但是智力設計不可能由事物本身來完成,必是由智力者按目的來完成并行控制。這個按目的設計萬物的智力者,就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