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題目像是個文字接龍遊戲,實際是某種個人行為表述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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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親是封建時代對帝王將相的某些行為的一種頌揚,如說某某事必躬親等等,以示其勤政愛民之類。
對皇帝而言還有一種特殊的說法 - 自稱為朕躬,它稱為帝躬;
身在其位,當謀其政,用得著非得沒事老自我表白,或讓人頌揚嗎?
當然必要了,要不然,人家還以為您老人家在後宮花紅柳綠,或在後院打傢具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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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各級官員不好意思用封建時代的術語,但千穿萬穿,馬屁不穿,山河巨變,頌揚不變。
於是躬親就演變成親自,照樣大行其道。
親自做報告,親自下基層之類以不足已表達對他們的敬仰之情,於是親自吃飯,親自走路,親自如廁等也就紛紛上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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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頭百姓做點什麼事可沒人答理,要想讓人注意,就只能自我表白,平頭百姓可不能用『親自』表白,那人家還以為你是個精神病。
自己做了什麼事,就實實在在地說自己做了什麼,自己上下班,自己寫文件,自己帶孩子,等等。
用自己表白的事基本都是一些好事,起碼是一些正常的事。
如果是做了壞事,大都是打死也不說,真的到了要說自己做了什麼壞事的時候,那就該換個說法,那叫坦白交代。
除了壞事不願自己表白外,一些非正常行為也不必自己表白。
比如,你摔了個跟頭,爬起來,撣撣土,踏著前人的足跡,繼續前進就是了,用不著非開個記者招待會,一本正經的宣布:「我自己摔了個跟頭!」。
可凡事都會與時具進的,如今摔跟頭,就得掂量掂量要不要說明白是自己摔的。
這不,前不久,南京一個老漢,從公共汽車上下來,不小心,摔了個跟頭。老漢腿腳不便,可心裡明鏡似的,立刻大喊,「是我自己摔的跟頭!」
立此存照,旁人才敢上前救助。
老漢如此明白,當然要歸功於南京彭宇案的法官大人。法官大人教化有功,從此摔跟頭一定要明辨是非,是自摔還是他摔。
是自摔,一定要大聲說明白。
不知摔跟頭的要是個當官的,會不會大叫,「是我親自摔的跟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