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 晴朗
心情: 高興
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機。
危機,危險,也是機會。
一如既往地懷疑指責我的動機。其實並沒有傷害她,不是爲了害她。
説來話長。
孩子小,卻堅持要跟著去老人院,醫院。
那樣細菌很多的地方,她也知道的。而且她自己也對此很敏感。很少、很怕跟老人握手,更怕老人傢摸小孩子。
既然如此,爲什麽要去呢?老人家想要跟小孩子親近,卻拒絕。這不是存心傷害人家嗎?去了,就要付出。包括風險。
可是,帶抵抗力那麽小的孩子去,暴露在細菌很多的地方,尤其是醫院,算是負責任嗎?
什麽是最重要的?什麽是優先的責任?
當然,可以求神保守小孩子。可是作爲父母,保護小孩子,不也是責任所在嗎?明知危險,還帶小孩子去,算不算試探神?
爲此,心裡一直不舒服。
星期一,約定了下午3時半去醫院探望手術后的老人家。
3時10分飢接完孩子,完全夠時間回來。路途只需要7分鐘。一起去還來得及。
居然出言不遜,說我故意如此安排,就是爲了阻止她事奉。又加油添醋,說我一直都不願意她參與事奉。
暴怒之下,發了脾氣。摔了東西,動了手(就一下)。
受了驚嚇。動手也實在不應該。跑出去了。
不久,岳母來電,叫喊著......還打電話給姐姐......說親戚中有兩個律師,從前一切都已經有記錄......
姐姐來電......要我回去,不是爲了別的,乃為緩衝。
鬧翻了天。
......
動手實在是不應該。可以說,氣不過。
但是,平白無故動手的嗎?
先前已經明明白白地說明了,現在又來説這些不三不四的話。當然生氣。
先前也已經說了,兩個人之間的事,兩個人解決。不要跟家裏人說。還是不聼。
想起過往結婚10多年。其實,一直都沒有尊重這個丈夫。只當作飯票、銀行。根本沒有一個家庭的觀念。
每次買東西,好像在報仇。我買一塊錢,就一定要對等地買兩塊,甚至更多。我買了我需用的,她一定要買對等。我沒有買,她也要買。
信用卡給她附屬卡了,連儲蓄戶口也可以隨意支取。買就買吧,錢不夠,我不會跟她說,說了也沒用。既然我是丈夫,就有責任供應。不夠的,我跟神要。神豈不負責嗎?當然負責。
現在要把政府給小孩子的奶粉費也轉去她的戶口。
地球人都知道,錢進了她的手,要拿出來,比登天還難。這是一次又一次,一而再再而三的經驗。甚至上次回去辦喪事,需要用錢,也絕對不願意把名下的錢先拿出來。寧願在銀行借錢,付利息。
可以說,根本沒有家庭的觀念,沒有傢的感覺。你的錢是我的,我的錢只是我的。這就是她的邏輯。
我的每一分錢都必須投在家裏(這我沒有意見),她的每一分錢,就都只能由她支配。所以我寧可向銀行借,也不要看她的臉色。
她說要去centrelink辦理轉戶口,把小孩子的奶粉錢轉去她的戶口。我警告她,如果這樣做,我馬上取消附屬卡,取消她支取我儲蓄戶口的權利。
怎麽這樣不懂事?這是爲了分家嗎?還是有人在背後教唆?
她一直不信任我。自問並沒有讓她不能信任的原因。
這種不信任哪裏來?從什麽時候開始?從剛結婚的時候開始。
那時要出門,有一個小小的動作令我很不爽。
當時她病得很重。卻要求拿住證件和機票。
須知因爲她的病,我必須照顧全部行李,還要幫助她。跑上跑下辦理手續,都要我去辦。爲什麽還要拿著證件機票?隱約有個感覺,她不信任我。
以爲全心全意對她,可以消除這種不信任。
哪裏知道,不信任越來越深。
這種不信任哪裏來?有人教唆。
我醒悟過來。
這個傢是神給的。不管是誰,都不應該對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説三道四,甚至教唆離心離德的事。
我禱告神,這是神給我的傢。基督是這個傢的主。我不允許任何人,包括雙方的家長或者第三者,對這個傢產生任何干擾。有什麽功課,我們自己學。有什麽軟弱,我們自己學習承擔,靠著主勝過。不然,什麽時候才能長大?
我求神禁止所有來自外部的干擾,不管這些干擾是以什麽樣的面目出現。求神使她醒悟過來。
這功課很痛。痛徹心腑。但是必須學,必須長大。不能再這樣下去。
一直有人在教唆離心離德,不可以。絕對不可以!
我不會回去散心,我要在這裡維護好我的傢。
願神潔淨我,也願神幫助我。
心裡感到振奮,因爲看見了努力的方向。對症才能下藥。至少,似乎看見了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