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生開始不太久,對過去有一點點的反思。
突然之間,對十五年前所犯下的一項錯誤,極其懊惱,後悔。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葯可以吃。時光不能倒流,歷史不能改變。現今活在歷史當中,只能向前,不能退後。
就是十五年前,沒錯。1991年的年底。非常意外地申請到了假期。到了姐姐家,然後去找D醫生。那時L醫生還在,還挺健康的。
我上了樓,D醫生把我拽到樓下,跟我談了一大通。以撒沒有自己的選擇,順服神的帶領,等等,等等。
我服了。禱告了。放下了。
我想,囘過頭來,D醫生是要我放下對ZJ的偏見。可是那時腦子裏想的是出門。捨近求遠。
如果在那個時候,ZJ走進來,會怎麽樣?
一切都不一樣了。
十五年後,才知道,約拿買到他施的船票,並不表示這是出於神。買到飛機票,並不表示這是神的旨意。
神給了我四年的機會。多少個機會?算每天一個機會吧,1400個機會。我都沒有抓住。
真的,捨近求遠。
今天看到了後果。
離親叛眾。
如果......今天也不至於與父母分隔,也許有機會和姐姐住在附近......
可以說,放棄、拒絕了神所預備的,到如今回頭看,是最好的選擇。卻偏行己路。後果自己承受。
父親走之前幾個月常常說的,對我有說不盡的懊悔。當時沒敢問,到底是什麽事。今天或許明白了,就是這件事。
婚姻的失敗,受苦,以至於連累下一代,都是偏行己路的結果。
回首十五年前,才達到了當時應該有的認識。這算不算幼稚?當然算。40嵗的年齡,25嵗的EQ和爲人處世的智慧。
可惜呀,一切不能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