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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琳 於 2007-1-28 13: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記得和上一個他分手的原因是他和很早認識的女孩好了,然後他問我恨他嗎?我抿著嘴唇冷笑,發這樣一段話給他:喜歡誰不喜歡誰是你的自由,你沒有做錯什麼,這也許連你自己都無法控制。感覺一來,誰能阻止呢?很這是一種幼稚的表現。其實你給我留下那麼多值得回憶的東西這已經能夠證實我們幸福過,還有什麼可求呢? 誰都是一心奔向讓自己幸福的地方,我為什麼要攔你,我勉強來的愛情有什麼意義?一個人決定不了兩個人的事情,什麼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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